长沙县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公车加油服务项目(2026、2027年度)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湖南长沙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一、功能及要求:

为长沙县公安局166台公务车辆、193台警用摩托车提供定点加油服务,覆盖92#汽油、95#汽油、0#柴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两年或服务费结算总金额达到665万元,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双方合同终止。

二、相关标准

1.国家有无强制标准要求,如有,列出具体标准名称:

(1)车用汽油: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2)车用0#柴油:GB 19147-2016《车用0#柴油》

2.其他标准:

(1)成品油计量检定规范

(2)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规范

(3)长沙县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规定

(4)其他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1)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汽油符合 GB 17930-2016《车用汽油》标准,柴油符合 GB 19147-2016《车用0#柴油》标准。

(2)油品需从国家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采购,定期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抽检,确保无劣质油、掺假油等情况。

(3)若因油品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损坏,供应商需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停运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经法定质量检测部门鉴定确认油品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两年或服务费结算总金额达到665万元,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双方合同终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服务范围

(1)为长沙县公安局 166 台公务车辆及 193 台警用摩托车提供对应标号汽油、柴油的加油服务,需覆盖 92# 汽油、95# 汽油、0#柴油等品类,满足不同车型用油需求。

(2)服务网点需覆盖长沙县行政区域,在星沙街道、湘龙街道、泉塘街道等车辆集中使用的核心城区至少有1个核心服务网点;在县域的其他乡镇、街道合理布局有服务网点,确保公务车辆及摩托车就近加油;所属站点具备稳定的油品供应能力,满足 92# 汽油、95# 汽油、0#柴油等多品类供应需求。

(3)提供 24 小时应急加油服务,长沙县行政区域内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 1 小时,偏远乡镇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 2 小时,保障执法执勤等紧急任务用车需求。

2.服务要求

(1)配备专属加油通道或优先服务机制,公务车辆加油等待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警用摩托车加油等待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正常工作日高峰时段除外)。

(2)提供上门办卡服务,为每台车辆制作统一样式加油卡,实行 “一车一卡、专卡专用”,支持限车号、限油品、限加油量、限加油次数等管理功能。

(3)建立完善的加油信息管理系统,采购人可通过系统实时查询每台车辆的加油时间、地点、油量、金额、油品标号等信息,支持按使用单位、车辆类型、时间段等维度统计分析。

(4)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加油明细报表(含电子档和纸质档),报表需按公务车辆、警用摩托车分类,再按使用单位细分统计,明确每台车辆的加油明细及费用结算情况。

(5)建立车辆加油档案,完整记录每台车辆的加油历史数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服务期满后2年,便于采购人进行成本核算和车辆管理。

(6)加油站点需配备摄像头全程监控,监控覆盖油枪、刷卡结账处等关键区域,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配合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7)加油机需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计量机构定期检定,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确保供油数量准确,误差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安全要求

(1)服务网点需符合消防安全规范,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应急设备及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记录,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加油人员须持证上岗,熟悉加油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流程,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资质。

(3)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涵盖火灾、爆炸、油品泄漏、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流程,每年至少组织 2 次应急演练并留存记录。

(4)针对警用摩托车加油特点,设置专用加油区域,配备适配的加油设备和防护措施,避免加油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4.加油站点要求

(1)所有服务站点具备 24 小时营业能力,夜间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和应急保障力量,确保夜间执法执勤车辆加油需求。

(2)加油站点需具备电子记账系统,能快速调取加油数据,数据保存不低于6个月。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

3.油品质量:采购人每季度可随机抽取不少于3个批次油品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检测不合格,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合格油品,并承担相应损失。

4.服务质量:通过现场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服务质量,采购人及使用单位满意度需达到 90% 以上。

5.数据准确性:核对加油明细报表与实际加油数据、系统记录数据,误差率不得超过 1%。

6.安全管理:服务期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应急演练按要求开展,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站点保障:加油站点布局满足覆盖要求,24 小时服务响应及时,无无故停业或拒绝加油情况。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县公安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采取预付费形式,供应商应在次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的合法发票及准确的加油明细报表。

3.付款金额:按月按实支付,加油结算价格(每升)= 加油站当日政府指导价×中标折扣率。每次结算由采购人扣除月度考核扣款,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4.★投标人须承诺未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响应,如查有虚假,则上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取消中标资格,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