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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2026年度融媒体传播服务项目,其目的是依托融媒体传播平台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及优质资源优势,构建金霞经开区宣传主阵地,推动园区形象提升与品牌传播提质增效。合作将聚焦园区党建引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宣传等重点工作,深度结合园区部署,策划实施整版总结宣传报道,全面呈现园区在产业升级、创新驱动、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的实践成果与发展亮点。同时,立足全媒体传播特点,打造贴合园区发展、兼具权威性与传播力的融媒体产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刊播推广,拓宽传播覆盖面、提升宣传穿透力,为园区高质量发展凝聚舆论共识、汇聚发展合力,助力园区持续扩大对外影响力、增强产业吸引力。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技术规格:1.在省级报刊刊发3个宣传专版
结合省委、省政府和长沙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园区党建引领、招商引资、新业态发展、营商环境、项目建设、企业宣传等主要工作,在省级报刊进行整版总结宣传报道,全面展现长沙金霞经开区新气象、新成就等,进一步扩大园区美誉度和影响力。
宣传专版以省级报刊专版为宣传主体,同时进行融合传播,并向“学习强国”“腾讯”“今日头条”等移动端推送,形成强大的现象级传播态势。
2.重点文稿推荐
在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和建设大城北,实现新跨越战略大背景下,就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建设、金霞新城建设、园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内容,在省级报刊上刊发重点文稿4条左右。
3.日常推荐发稿
建立常态化宣传发稿机制,确保在省级媒体平台上推荐发稿不少于20条,实现园区宣传的常态化、精准化、全覆盖。
4.强化融媒体产品宣传和刊播
主动适应“短平快”融媒体时代的宣传需求,进一步丰富园区宣传结构和业态,在省级媒体视频号发布短视频,结合园区重要节点,比如重要会议、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开工、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宣传等方面,策划并拍摄短视频6条左右。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递交成果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供应商须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若发生侵权问题,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
①付款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行支付)。
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40%,项目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金额的6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