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商品配送服务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4-03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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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1,500,000.00

数量:

1.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1,500,000.00

便民服务中心商品配送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商品配送服

(三次

)-1:便民服务中心商品配送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商品配送服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服务类)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杨子路

499号

供应商(乙方):

大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湘江新区东方红街道岳麓西

大道

588号芯城科技园3栋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便民服务中心商品配送服

(三次)-1:便民服务中心商品配送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

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一、标的信

品目编码

品目编

C231401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综合零售服务

采购标的

采购标

便民服务中心商品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

服务范

完全响应并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万元整

壹佰伍拾万元

¥1,500,000.00

-第1页-

二、服务要求

二、服务要

1.服务要求

1.配送产品类别

一、副食类

一、副食

名称

配送产品要求

1

糖果制品

一、糖果(硬质糖果、奶糖糖果、夹心糖果、酥质糖果、焦香糖果(太妃糖果)、充气

糖果、凝胶糖果、胶基糖果、压片糖果、流质糖果、膜片糖果、花式糖果、其他糖果)须符

合GB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标准。

二、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须符合GB9678.2《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标准。

三、果冻(果汁型果冻、果肉型果冻、果味型果冻、含乳型果冻、其他型果冻)须符合

GB192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标准。

2

膨化食品

膨化食品(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须符合GB17401《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膨化食品》。

3

饼干

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压缩饼干、曲奇饼干、夹心(注心)饼干、威化饼干

、蛋圆饼干、蛋卷、煎饼、装饰饼干、水泡饼干须符合GB71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

标准。

4

炒货食品及坚果

制品

烘炒类(炒瓜子、炒花生、炒豌豆、其他)、油炸类(油炸青豆、油炸琥珀桃仁、其他

)、其他类(水煮花生、糖炒花生、糖炒瓜子仁、裹衣花生、咸干花生、核桃、松子、腰果

、夏威夷果、其他)须符合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标准。

5

水果制品

一、蜜饯(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类、果糕类)须符合GB14884《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标准。

二、干果制品(葡萄干、水果脆片、荔枝干、椰干、大枣干等)须符合GB16325《干果

食品卫生标准》。

6

方便食品

一、方便面(油炸方便面、非油炸方便面)、方便米粉(米线)、方便粉丝等须符合GB

174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标准。

二、其他方便食品(麦片、芝麻糊、莲子羹、红枣羹、藕粉、杂豆糊、粥、即食谷物粉

)须符合GB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标准。

7

蛋制品

再制蛋类(糟蛋、卤蛋、咸蛋黄、其他)、其他类(热凝固蛋制品、其他)须符合GB27

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标准。

8

肉制品

热加工熟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肉灌制品、油炸肉制品、熟肉干制品、

其他熟肉制品)须符合GB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标准。

-第2页-

9

其他

果蔬罐头(水果罐头、蔬菜罐头)、其他罐头(果仁类罐头、八宝粥罐头)须符合GB70

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标准。

即食动物性水产品(烤鱼片、鱿鱼丝、烤虾、鱼松、鱼饼等)须符合GB10136《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标准。

二、饮品类

二、饮品

名称

配送产品要求

1

饮料

一、包装饮用水须符合GB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

1、饮用天然矿泉水须符合GB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

2、饮用纯净水须符合GB17323《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

二、碳酸饮料(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

)、茶类饮料(原茶汁、茶浓缩液、茶饮料、果汁茶饮料、奶茶饮料、复合茶饮料、混合茶

饮料、其他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果蔬汁(浆)、浓缩果蔬汁(浆)、果蔬汁(

浆)类饮料)、蛋白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固体饮料(风味固

体饮料、蛋白固体饮料、果蔬固体饮料、茶固体饮料、咖啡固体饮料、可可粉固体饮料、植

物固体饮料、谷物固体饮料、食用菌固体饮料)、其他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风味

饮料、运动饮料、营养素饮料、能量饮料、电解质饮料、饮料浓浆、其他类饮料)须符合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标准。

2

乳制品

一、液体乳

1、巴氏杀菌乳须符合GB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标准。

2、调制乳须符合GB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标准。

3、灭菌乳须符合GB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标准。

4、发酵乳须符合GB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标准。

二、其他乳制品

1、炼乳、浓缩乳须符合GB131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标准。

2、奶油、稀奶油、污水奶油须符合GB19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

奶油》标准。

3、干酪须符合GB54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标准。

4、再制干酪须符合GB251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标准。

三、生活类

三、生活

名称

配送产品要求

-第3页-

1

清洁洗护美容

一、清洁洗护类(沐浴露、洗发水、护发素、香皂、洗手液、抗菌洗液洗衣液、洗衣皂

、洗洁精除臭芳香、爽身粉)。

二、口腔护理(牙膏、牙刷、漱口水、牙线棒、竹牙签、木牙签)

2

一次性卫生用品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手套或指套、纸巾、湿巾、卫生湿巾、帽子、口罩(非医用)、

内裤、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须符合GB 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卫生标准》

3

清洁防虫

防虫用品(蚊香、蚊香片符合、蚊香液、驱虫气雾剂)须符合GB24330《家用卫生杀虫

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

4

餐具用具

餐具用具须符合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标

准。

1、塑料餐具制品须符合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

准。

2、纸质餐具制品须符合GB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3、竹木餐具制品须符合GB4806.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5

针纺服饰

毛巾/方巾/浴巾、袜子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础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6

日杂用品

垃圾袋、雨披、伞、拖鞋、花露水、拖鞋、暖贴等用品、电池、剃须刀、打火机等。

7

文具

笔(记号笔、中性笔)、信封、字牌、扑克、礼品袋(自封口、塑料无纱布)等。

8

黄色礼品袋

黄色礼品

自封口、塑料无纱布;预算单价0.5元/个。

自封口、塑料无纱布;预算单价0.5元/个

四、其他食品类

四、其他食品

名称

配送产品要求

1

酒、槟榔

一、啤酒须符合GB 49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啤酒》标准。

二、白酒须符合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标准。

三、槟榔须符合GB/T 29602《固体饮料》(含槟榔提取物制品)标准。

五、定制类产品

五、定制类产

1

礼品袋

精品礼品袋:铜版纸定制款,投标时须提供设计方案,预算单价1.8元/个。

精品礼品袋:铜版纸定制款,投标时须提供设计方案,预算单价1.8元/个

注:预包装商品包装完整无损,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票据等信息齐全清晰

;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按最新版标准执行)。

2.服务要求

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变化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2.1商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2.1.1乙方负责提供专人专车将商品运输到项目地,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1.2乙方负责商品在项目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商品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

-第4页-

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

2.2实施管理

2.2.1乙方送达产品前,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等工作。

2.2.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有关商品的全部资料移交甲方。

2.2.3货物应按照在甲方确定的时间免费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交通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

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2.4在供货期间要注意商品保护,供货期间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对甲方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乙方负责修

复和赔偿。

2.2.5乙方负责其派出的项目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2.6乙方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

周期计划,内容涉及运输、供货、卸货等方面。

2.2.7乙方在供货过程中须明确一名现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身份,安全管理人员须加强组织管理

,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长沙殡葬事务中心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2.2.8货物过保质期或保质期不足三日,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供数量和品类,于24小时内回收货物,由此产生的工具费、人

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其中保质期判定以商品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为准,甲方

需在验货时当场核对,与磋商文件中商品质量验收的保质期要求保持一致。

2.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在供货过程中须明确一名现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配送人员:每辆运输车配备专职配送人员

项目负责人:

1名负责人、成立专门保障团队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须配备仓储场地(≥200㎡,提供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配送车辆(≥1辆,附行驶证及照片,每车配专职配送人员

)、专门项目部门及信息化管理系统。仓储须功能分区、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车辆须车况良好、统一标识。

5.项目要求及说明

5.1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不得随意变更订单内的品名、数量,如遇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不能准确及时供应,乙方应提前

通知甲方,并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协调供应:

5.1.1乙方供应货物经甲方检测不合格时,乙方必须进行调换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并在3小时内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5.1.2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后,如订单数量不足、漏供或错供时,乙方必须将不足、漏供、错供部分按甲方要求在3小

时内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5.2甲方因遇特殊情况需乙方调整供应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协调供应:

5.2.1甲方因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减少)货物的品种、数量时,甲方应在前一天17:00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调整后

的品种、数量于次日6:00前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5页-

5.2.2因甲方任务需要,须进行应急供应保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将甲方所需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5.3配送要求

5.3.1乙方具有一定的仓储能力,同时针对此次供应保障设立专门的部门,成立专门的保障团队,指定1名负责人、配备1

辆或以上的运输车进行配送保障。供货人员必须政审合格,体格健康,不得询问与供货无关的事宜。

5.3.2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供货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必须把当天甲方的购物清单同货物一起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销售清单作为甲方记账凭证。

4.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1500000元,如实际结算金额达到1500000元,视为合同已经履约完毕;如合同到期后实际结算金额未达

到1500000元,同样视为合同已履约完毕。

合同定价方式:

1.1除黄色礼品袋和定制类产品外,以京东旗舰店和淘宝旗舰店最低售价(无旗舰店的,则以麦德龙、盒马鲜生、家润多

、大润发、沃尔玛等大型商超最低售价为准),参照各类别限价折扣,在此基础上根据成交折扣率进行结算。

序号

配送产品类别

配送产品类

限价折扣

限价折

1

副食类

88%

2

饮品类

88%

3

生活类

88%

4

其他食品类

95%

1.2定价时间:以壹个月为定价周期,每月15日为定价日,定价当天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

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

1.3结算金额=实际配送产品数量×(当月定价×限价折扣×成交折扣率),成交折扣率为90%。

2.付款方式:

结算周期:按月结算,乙方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供货清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合格证明。

付款时间:甲方在确认乙方交付的票据资料合格后30日内向乙方据实支付款项(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符合《保障中

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规定及磋商文件付款期限要求);

发票要求:乙方在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以甲方所在地税务部

门明确的税率为准);若发票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逾期未开具的,甲方可暂缓付款

,书面说明理由,与磋商文件中发票开具的相关要求保持一致。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

1.合同定价方式:其他

2.付款方式: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第6页-

1

1,500,000.00

791*开通会员可解锁*23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3.预付款保函: 否

不收取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自行支付

验收合格后甲方据实结算

四、合同服务期限

四、合同服务期

从2026 年03 月 01日起至2027 年 02月 28日止。

五、服务地点

五、服务地

长沙市雨花区杨子路499号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验收标准和方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 分期/分项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28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4.1本采购项目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

验收。

4.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

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4.4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成交乙方将中标标段商品按要求及数量供货到位后28日内,甲方组织验收。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4.6商品质量须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7399、GB9678.2、GB19299等),包装完整无损,生产日

期、保质期、生产厂家、SC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票据等信息齐全清晰,保质期不足3个月(90天)或过期商品拒收;若

甲方认为商品不合格,应在验货时当场出具书面不合格说明(注明不合格原因、数量),乙方应在3小时内将合格商品送达甲

方指定地点完成调换;与磋商文件中验收不合格的处理要求保持一致。

4.7配送服务,按约定时间送达(应急订单6小时内),品种数量准确无误,专人专车配送;

4.8仓储条件,符合食品安全储存要求;

4.9定制产品,精品礼品袋的验收标准以乙方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及磋商文件约定的殡葬风俗要求为准,甲方不得单方

-第7页-

面变更验收标准;若甲方需调整设计方案,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由此产生的额外成本由甲方承担

,与磋商文件中定制产品的验收要求保持一致。验收程序为乙方提前两日通知到货,甲方初步查验后出具验收结论,不合格商

品乙方须3小时内调换,合同期内连续两次或者累计3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提交供货清单、检验报告、配

送签收单等资料作为付款凭证。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甲方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对乙方商务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供货到位后28日内,与技术服务验收

同步进行。

11)履约验收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须完全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包装

标识完整清晰。定制产品符合设计方案。

4.12凡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更换、整改,有关更换、整改、再行验收等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以及

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

1.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

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制作或提交的设计方案等所有成果、资料,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等一切权益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

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任何成果、资料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证在履行本

合同过程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益,因乙方侵犯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权益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

担。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

术资料,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4.若因甲方要求使用特定技术/产品导致第三方提出知识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

责任;若因乙方自身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磋商文件中知识产权纠纷责任划分的约定保持一致。知

识产权其他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

1.权利:有权对乙方的配送服务、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合同约定、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验收商品;有权要

求乙方整改履约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与磋商文件中甲方监督管理的权利约定一致。

2.义务:按时提供配送地点、收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时验收乙方送达的商品,不得无故拖延;按合同约定及磋商文件

要求及时支付款项,不得无故拖欠;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履约配合(如进入项目地的通行权限、相关规章制度副本);不得要求

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以外的义务,与磋商文件中甲方履约配合的义务约定一致。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

1.权利:有权按合同约定及磋商文件要求收取服务费用;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商品、提供履约配合;有权拒绝甲方提出

-第8页-

的合同约定、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以外的不合理要求;若甲方因自身原因拖欠款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若甲方单方

面违约,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与磋商文件中乙方的权利约定一致。

2.义务:严格按合同约定、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提供配送服务;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合同约定、磋商文件要

求及响应文件;配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人员、仓储、车辆(仓储≥200㎡、配送车辆≥1辆等);及时处理商品退换、质量投

诉等事宜;按合同约定及磋商文件要求移交相关资料,与磋商文件中乙方的履约义务约定一致。

3.乙方应建立保密制度,妥善管理甲方服务的群众(含逝者和来宾等)信息及服务场地数据,若因管理不当或泄露造成损

失,乙方需全额赔偿并担责。因乙方(含乙方服务人员)未履行保密制度而造成上级主管部门追责或严重舆情影响的甲方可单

方面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

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

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

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方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

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

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

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补充乙方免责情形: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疫情等)、甲方原因(如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无理拒收)导致乙方

无法按时履约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4.乙方未按约定明确现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未配备专职配送人员或未指定项目负责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3个工作日

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期结算金额5%的违约金;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

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配送商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或包装标识不完整、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除按合同约定3

小时内完成合格商品调换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不合格商品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该批次商品已投入使用造成甲方损

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善后费用)。

6.在合同期内,乙方配送的任何品类货品连续两次或者累计3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合同总预算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重新采购的差价损失及合理费用。

7.乙方在商品保管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损坏、丢失、变质的,应无条件更换合格商品,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乙方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商品损失、第三方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影响甲

方正常运营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9.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未按时配送商品,每延迟1小时,乙方应按照当期结算金额5%的标准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如合同期内累计延迟配送达1天(24小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总预算金额20%的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10.如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因此造成的

-第9页-

一切费用、损失、风险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11.除本合同已约定违约责任情形外,乙方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磋商文件或响应文件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甲方要求

时间内乙方整改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磋商文件或响应文件的,或无法整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总预算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12.甲方在验收时,只对商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乙方对商品质量应承担全部责

任。如因商品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

失、间接损失、维权费用等)。若商品在验收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内无条件更换或采取其他补

救措施,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3.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甲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人员等)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

损害和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14.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总预算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

,乙方应继续赔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已承担商品运输、保险、保管、人工、税金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因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导致的成本增加,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单方面变更需求除外)。

2.尽管有本合同的约定、采购文件的要求,若响应文件中对相关内容有更高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更高的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

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

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尽力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2、不可抗力事件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清理

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十六、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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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罗文

乙方:

大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刘健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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