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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雨花区跳马镇新平路(柳树塘路-时代阳光大道)、柳树塘路(新平路-雨花大道)。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兴变配套,长度约1400米(其中新平路约900米,柳树塘路约500米),10千伏电力埋管24孔。项目总投资为:1800万元。
二、相关标准:一、成果要求:
1、设计文本的编制深度按照电力行业标准DL/T 5405-2021(初设)和DL/T 5514-2016(施工图)等相关规定执行。
2、提交评审的设计文件份数应满足评审及标段划分需要,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评审要求及工程实际施工需要。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要求:
(1)本工程设计图纸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电子文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为配合发包人工作需要,应及时免费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图纸、CAD电子文件。
(2)招标技术文件、施工变更方案等视具体情况要求提供。
二、人员要求:
供应商自行配备主要专业设计人员。
三、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始,至该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止。项目设计任务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终止或项目采用EPC模式等情况,设计单位按已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作。
四、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1.立项批复文件;2.相关测量资料;3.规划依据图;4、排水规划依据图;5.相关评价(评估)及批复文件;6.其他必要的文件、会议纪要等;7.相关规范要求;注: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具体开展设计任务时须设计单位现场复核,以现场为准。
三、技术规格:1、本项目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设计基准期)为15年。
2、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以及长沙市相关评审要求。
3、本项目设计必须符合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设计要求等。
4、设计方案依据审定的电力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已确定管线的路径、孔数、长度、材质等,再结合周边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地形、地质、水文等因素,确定电力管线平纵横图。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电力埋管,做好与已实施道路、管线的衔接及保护。相关管线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尤其注意与燃气、给水、通信等管线的安全净距。
5、合理选用技术指标,确保电力管线运行安全、施工可行、维护便捷。
6、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本工程应重点做好电力工作井及排管内部的排水设计。
7、排管及工作井地基设计应保证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稳定性和耐久性。软弱地基应进行加固处理,防止不均匀沉降。
8、排管结构及包封材料设计应针对道路等级、交通荷载、施工条件、地下水位等进行多方案比选。车行道下宜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高强度管材。
9、需做好电力埋管平面、纵断面与片区已建成或已设计电力通道(如电缆沟、隧道)的衔接,确保电力线缆贯通平顺,接口处设过渡井。
10、横断面设计应统筹考虑电力管线与其他市政管线的水平及垂直净距,并与道路景观协调。落实《长沙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有关规定(试行)》(长资规发[2020]126号)要求,环网柜、箱式变电站等地面附属设施应结合绿化带或建筑退让空间隐蔽设置,原则上不得占用人行道或车行空间。
11、按规划依据图及电力专项规划确定电力埋管平面位置(如道路南侧、北侧或东侧、西侧),按控规并结合两厢用地及建设情况确定覆土深度和过街管位置。交叉口处应预留过街管孔。
12、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做好电力管线与其他管线交叉处的保护措施(如加设套管、混凝土包封等),以及管线标识、警示带、电子标识器等附属设施的设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新平路、柳树塘路电力埋管工程设计项目,按照现行的供配电及相关规范,进行相关电力埋管专项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其中方案设计30天,初步设计30天, 施工图设计60天(所有阶段完成时间均不含行政批复时间),总服务周期120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五、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进行设计。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设计应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采购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向采购人提交符合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质量达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要求的设计成果,并负责设计成果通过审查与备案;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结算方式: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2. 付款方式:分阶段付款,付款比例按照服务内容完成情况支付,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如审定的结算价低于政府采购预算价,本项目最终按结算审定金额支付设计费;如审定的结算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价,则本工程最终按采购预算价支付设计费。
设计费投标报价应为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委托设计的范围和设计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方案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全阶段)。具体包括投标人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为履行设计职责应承担的各阶段设计评审费用以及提供部分成果资料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以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交付时间延长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踏勘费用、责任和风险自理。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