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18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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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维修改

-1: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维修改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维修

造项目

造项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工程类)

(工程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工程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

218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丰梅湖建设工程有限公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北山镇北山村北山

新区

31栋1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1:长沙

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S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

交通知书,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

1.工程名称: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1: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路255号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大院内

3.资金内容:

-第1页-

单价

(元):3,209,260.47

数量:

1.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3,209,260.47

3209260.47元

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

品目编码

品目编

B010100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标的

采购标

长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

工程范围

工程范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外立面改造、室

内卫生间改造、老旧门窗更换、增设

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屋面防水改造以及室外零星设施改造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佰贰拾万玖仟贰佰陆拾元肆角柒分

叁佰贰拾万玖仟贰佰陆拾元肆角柒

¥3,209,260.47

二、合同工期

二、合同工

计划开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竣工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期总日历天数:

6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三、质量标准和规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万玖仟贰佰陆拾元肆角柒分 (小写金额:3,209,260.47 元 );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捌佰柒拾柒元零叁分

(¥ 47877.03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元整

(¥ 28000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第2页-

1

3,209,260.47

建设银行长沙金霞支行

4

3*开通会员可解锁*503248

期次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4.预付款保函: 否

5.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签订合同后,于

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完毕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 于15日内可支付至

合同金额的

70%工程进度款,项目经结算评审后,可支付累计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的97%,剩余结算评审金额的3%作为质量

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支付给乙方。

五、项目经理

五、项目经

姓名:司马思特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湘

243131325402

证书专业:建筑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六、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七、承诺

七、承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承诺真实无误。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

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

1)按简易程序验收,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进行;

2)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要求,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如验

收不合格,采购方可拒收签收,整改后复检,仍不合格,采购方可废除合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第3页-

甲方: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周先生

乙方:

湖南丰梅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吕亚雄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

按建设部

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两年,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

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

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

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

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

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

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

X%(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

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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