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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及要求为预设企业综合服务平台-TOB电子商城系统的功能模块、功能点、功能要求等,原则上以此为基础,结合供应商在中标后完成至少一轮的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确认,最终形成原型设计方案(含全部原型图、功能交互设计、界面设计、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架构设计说明书、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等)。并在过程中按照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执行开发、修改、完善优化、部署、移交等步骤。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 序号 |
端口 |
模块 |
功能 |
功能要求 |
| 1 |
运营端 |
审批中心 |
企业入驻申请 |
支持企业填写入驻申请信息,发起入驻申请审核流程 |
| 2 |
企业入驻审核 |
支持多级角色审核,审核企业资料,定义企业等级、授信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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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企业授信开通申请 |
企业入驻审核通过后发起企业授信账号开通流程,支持多级角色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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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业授信开通审核 |
支持企业授信申请审核通过后,开通企业授信账户,可用于采购下单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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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企业授信调额申请 |
支持企业自主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填写申请额度,发起企业授信调额申请审批流程 |
||
| 6 |
企业授信调额审核 |
支持运营平台进行授信调整审核,审核通过后调整授信额度,审核不通过则不调整授信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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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企业子账户审核 |
支持企业主账户自主添加子账号,添加子账户后需要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子账户才可以进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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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供应商入驻审核 |
支持供应商申请的入驻信息,运营平台方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给供应商开通账号,维护供应商企业信息 |
||
| 9 |
供应商商品上架申请 |
支持供应商维护商品信息后,批量选择商品提交上架申请,支持批量审核 |
||
| 10 |
供应商商品上架审核 |
支持平台运营方审核商品基本信息、商品描述、销售价格等信息 |
||
| 11 |
供应商商品上架审核通过 |
支持供应商商品上架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计算出商品售卖价格、管理商品分类,将商品投放到商城进行售卖,修改商品为已上架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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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订单审核 |
企业客户提交采购订单,平台审核订单,审核通过后企业支付,支付完成后,平台再次审核进行授信支付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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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客户账单流程 |
支持运营端发起客户账单,选择需要结算的订单,计算金额,审批确认通过后生成客户账单 |
||
| 14 |
供应商账单流程 |
支持运营端发起供应商账单,选择需要结算的订单,计算结算金额、佣金,审批确认通过后生成供应商账单 |
||
| 15 |
开票申请 |
支持企业客户订单完成后可以申请开票,平台会收到开票申请,进行审核、开票动作,不含集成税控开票 |
||
| 16 |
付款申请 |
支持供应商月结账单结算审核通过后,根据供应商账单发起付款申请,审核通过后给供应商付款 |
||
| 17 |
取消订单审核 |
支持企业客户取消订单,平台需要进行审核,已支付的订单需要发起内部退款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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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退换货审核 |
支持企业客户订单退换货申请,平台需要审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售后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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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退款流程 |
支持内部退款流程,例如:企业取消订单,平台审核通过后发起内部退款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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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企业客户管理 |
企业账号列表 |
支持展示所有平台手动添加或通过入驻申请生成的企业账号,已分页的形式展示,支持展示字段检索 |
|
| 21 |
添加企业客户账号 |
支持填写企业账号信息、企业资质信息、企业发票信息,提交后创建企业账号,也用于登录商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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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企业账号编辑 |
支持已存在的企业账号可编辑修改用户名、手机号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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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企业账号修改密码 |
支持平台运营方可修改企业账号密码,修改后使用新密码登录 |
||
| 24 |
企业账号启用/停用 |
支持平台运营方选择启用或停用企业账号,停用账号不允许登录 |
||
| 25 |
企业子账号列表 |
展示所有企业客户子账号列表,支持按主账号、企业名称进行筛选过滤,分页查询 |
||
| 26 |
企业子账号添加 |
支持在指定主账号下添加子账号 |
||
| 27 |
企业子账号编辑 |
支持编辑子账号,修改用户名,手机号等信息 |
||
| 28 |
企业子账号修改密码 |
支持修改账号密码,修改后使用新密码登录 |
||
| 29 |
企业子账号启用/停用 |
支持平台运营方可选择启用或停用子账号,停用账号不允许登录 |
||
| 30 |
客户信息管理 |
支持记录企业客户的企业信息,作为该企业在平台的唯一身份,可以进行删除、导出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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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UI设计 |
统一UI风格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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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供应商管理 |
供应商账号列表 |
支持展示所有平台手动添加或通过入驻申请生成的企业账号,已分页的形式展示,支持展示字段检索 |
|
| 33 |
供应商账号添加 |
支持填写供应商企业基本信息、账号信息、资质信息、发票信息等,提交后创建供应商账号 |
||
| 34 |
供应商账号编辑 |
支持修改供应商账号信息、用户名、手机号等 |
||
| 35 |
供应商账号修改密码 |
支持修改账号密码,修改后使用新密码登录 |
||
| 36 |
供应商账号启用/停用 |
支持启用/停用供应商账号,停用账号不可登录 |
||
| 37 |
供应商子账号列表 |
展示所有供应商子账号列表,支持按主账号、供应商进行筛选过滤,分页查询 |
||
| 38 |
供应商子账号添加 |
支持在指定供应商主账号下添加子账号 |
||
| 39 |
供应商子账号编辑 |
支持编辑子账号信息,修改用户名,手机号等信息 |
||
| 40 |
供应商子账号修改密码 |
支持修改子账号密码,修改后使用新密码登录 |
||
| 41 |
供应商子账号启用/停用 |
支持启用或停用子账号,停用账号不允许登录 |
||
| 42 |
供应商信息管理 |
支持记录供应商的入驻信息,作为在平台的唯一身份,可以进行删除、导出操作 |
||
| 43 |
商品管理 |
商品列表 |
支持管理所有供应商添加的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图片、商品名称、商品价格、商品分类、商品状态等,支持按商品名额模糊搜索、按分类检索商品信息 |
|
| 44 |
商品详情 |
支持多维度展示商品信息,包括类目、分类、标题、描述、品牌、货号、条形码、图片、售价、重量、计价单位、参数参数、SKU、商品图文详情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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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
商品编辑 |
支持编辑供应商商品信息,支持多级商品分类选择,维护商品SKU、售价、条形码、图片、规则图片、税率、商品交期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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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
商品规格 |
支持单个商品支持sku规格维护、商品料号不允许重复,规格型号等信息、支持控制sku是否上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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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商品上架 |
支持审核供应商商品信息,审核通过的商品上架到商品进行售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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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商品下架 |
支持将已上架的商品从商品下架 |
||
| 49 |
商品类目 |
商品品牌 |
支持管理商城的品牌信息管理,包括品牌名称、品牌LOGO、品牌别名等。 |
|
| 50 |
商品分类 |
支持商品多级分类,如配置分类LOGO、名称、所属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商品分配时需要关联商品分类,商品信息维护时支持根据分类限定品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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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订单管理 |
企业订单列表 |
支持查看所有企业客户订单信息,包括待审核、待付款、已付款、已发货、已完成和已取消的订单,分类展示。 |
|
| 52 |
订单详情 |
支持查看订单详情,展示下单客户、下单账号、收货地址、下单商品、订单金额、支持状态、售后状态、发货状态、开票状态等订单信息 |
||
| 53 |
订单审核 |
支持平台审核订单,订单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支付,审核不通过的订单自动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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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订单编辑 |
支持平台编辑未支付的订单,修改商品售价、自动计算优惠金额、支持订单整体折扣,设置运费金额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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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取消订单列表 |
支持查看所有的被取消的订单信息,包括取消原因和取消处理情况。未支付的订单可直接取消,已支付的订单取消同步发起退款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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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
发货单列表 |
支持订单发货时记录发货的商品信息及数量,物流快递等信息,支持一笔订单多次发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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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
财务管理 |
客户账单 |
支持企业客户使用授信支付的订单结算单,选择授信支付的订单明细生成结算单,平台支持核销账单金额,并返回客户授信额度,支持查询账单明细、核销明细 |
|
| 58 |
授信结算明细 |
支持客户账单的授信结算明细,记录每笔订单的交易状态、交易时间、订单金额、支持金额等明细数据 |
||
| 59 |
客户发票列表 |
支持查看所有需要开票的订单信息,客户提交订单选择了发票信息后生成一条待开票的信息,支持平台方给客户开具发票,支持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60 |
供应商结账单 |
支持平台与供应商的账单管理,包括账单金额,结算金额,佣金等计算逻辑,支持账单的状态管理 |
||
| 61 |
供应商明细单 |
支持与供应商订单的结算明细,记录每笔订单的结算金额、佣金等 |
||
| 62 |
供应商发票列表 |
支持展示供应商需要开给平台的发票,在此列表查看需要开票的订单与状态,并记录开票信息 |
||
| 63 |
支付单据 |
支持查看所有的支付单信息,包括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金额、支付单号,支持导出 |
||
| 64 |
物流跟踪 |
物流公司 |
支持查看、维护平台支持的物流公司信息,支持供应商选择物流公司进行发货 |
|
| 65 |
发货地址 |
支持维护管理所有供应商的发货地址,添加、修改、删除等功能 |
||
| 66 |
地区管理 |
支持维护全局省、市、区信息字典,树形结构展示维护 |
||
| 67 |
物流查询 |
支持根据物流公司及发货运单号查询最新物流信息,最新物流信息需要同步至平台用于随时查看 |
||
| 68 |
售后服务 |
退款单列表 |
支持客户取消订单、订单售后等场景发生退款时,生成退款单用户存档查询,记录实际退款金额,退款方式(原路返回等)、退款人等信息; |
|
| 69 |
退换货列表 |
支持管理企业客户发起的售后申请信息(含退款、退货退款、换货),包括待处理、处理中、已驳回和已完成的售后订单。 |
||
| 70 |
协议管理 |
企业签约协议 |
支持管理维护企业入驻时签订的协议,基础信息及附件,不含集成电子签、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 |
|
| 71 |
授信协议 |
支持管理维护与企业签订的授信协议,基础信息及附件 |
||
| 72 |
供应商入驻协议 |
支持管理维护供应商入驻时签订的协议,基础信息及附件,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 |
||
| 73 |
基础服务 |
基础配置 |
支持多种基础配置,包括支付密码停用错误次数、支付密码停用时间、支付密码停用提示次数、支付密码格式校验、支付密码错误校验 |
|
| 74 |
开票资料 |
支持维护管理运用平台开票资料,支持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类型,维护发票抬头、税号、地址、银行、等信息。支持查询检索开票信息、添加开票信息、修改开票信息、删除开票信息等 |
||
| 75 |
收款账户 |
支持维护平台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用于客户授信还款、供应商结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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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
字典配置 |
支持系统涉及商品、订单、物流、支付、售后、开票等所有字典配置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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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
通知配置 |
支持集成技术底座统一消息能力,短信模版等消息通知管理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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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 |
权限管理 |
支持系统按角色配置权限,区分运营端、供应商端、企业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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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 |
组织管理 |
支持集成技术底座统一组织管理,组织数据实时同步、多组织、用户单点登录集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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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
角色管理 |
支持集成技术底座统一角色管理,角色数据、角色用户实时同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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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
短信配置 |
支持第三方短信平台集成、短信模版维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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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
UI设计 |
UI设计 |
输出统一风格的UI设计 |
|
| 83 |
供应商端 |
入驻 |
供应商入驻 |
支持商家进行注册填写入驻信息,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商家端 |
| 84 |
订单管理 |
订单查询 |
支持可按订单号、订单状态、收货人信息等进行订单查询 |
|
| 85 |
订单列表 |
支持查看供应商的订单信息,含订单的主要操作,包括发货、查看详情等操作 |
||
| 86 |
订单详情 |
支持查看订单详情,包括订单所在的状态、基本信息、相关商品信息、发票信息等。 |
||
| 87 |
发货操作 |
支持对属于供应商的订单进行发货操作。记录发货商品数量及物流运单号 |
||
| 88 |
订单取消管理 |
支持查看被取消和申请取消的订单列表和信息,可对已发起取消申请的订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订单即为取消。 |
||
| 89 |
售后-退款 |
支持企业客户发起售后退款申请,需要平台运营方审核,审核通过后触发退款申请,给企业客户退款或授信额度返还,退款完成后,售后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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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
售后-退货退款 |
支持企业客户发起售后退款退款申请,需要平台运营方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客户可退货,供应商确认收货到发起退款,退款完成后,售后完成 |
||
| 91 |
售后-换货 |
支持企业客户发起售后换货申请,需要平台运营方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客户可退货,供应商收到货后换货,重新发货,客户确认收货后,售后完成 |
||
| 92 |
商品管理 |
商品查询 |
支持按各种条件查询商品,如商品名称、分类、货号等查询条件。 |
|
| 93 |
商品列表 |
支持展示商品列表信息,包括图片、价格、状态、时间和操作等,可删除或编辑商品。 |
||
| 94 |
发布/编辑商品 |
支持发布和编辑商品信息,包括类目、分类、标题、描述、品牌、货号、条形码、图片、售价、重量、计价单位、自然属性、SKU管理、商品图文详情等内容 |
||
| 95 |
商品上架 |
支持供应商提交上架申请,平台运营方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架到商城,审核拒绝则取消上架 |
||
| 96 |
商品下架 |
支持供应商发起商品下架,发起下架了,商品将从商城下架,无法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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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
物流管理 |
物流公司 |
支持绑定平台端添加的物流公司,平台端有多个物流公司,供应商可选择其中几个用于发货 |
|
| 98 |
发货地址 |
支持管理维护供应商的发货地址、查询、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 |
||
| 99 |
供应商管理 |
供应商入驻信息 |
支持显示供应商入驻基本信息,只能查看 |
|
| 100 |
供应商信息修改 |
支持供应商信息可以提交修改,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步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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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
账号角色 |
子账号管理 |
支持可添加多个可供登陆供应商后台的子账号。查询、新增、修改、删除、修改密码等 |
|
| 102 |
UI设计 |
UI设计 |
输出统一风格的UI设计 |
|
| 103 |
商城 |
商城首页 |
首页导航栏 |
支持企业客户登录、跳转到个人中心,登录成功后显示当前登录用户信息 |
| 104 |
首页banner |
支持轮播展示广告图,商品三级分类列表,支持分类筛选跳转 |
||
| 105 |
首页楼层推荐 |
支持设置商品楼层推荐,含广告图、推荐商品列表,可跳转至商品列表检索 |
||
| 106 |
商城底部信息 |
支持展示商城信息,建设单位、备案等平台信息 |
||
| 107 |
商品列表 |
商品分类 |
支持商品多级分类检索查询,支持商品品牌过滤 |
|
| 108 |
商品橱窗 |
支持根据分类、品牌、关键字筛选商品,以橱窗列表的形式展示商品信息、价格、供应商、规格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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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
商品详情页 |
商品详情浏览 |
支持展示商品详细信息,包括图片、名称、品牌、型号、描述、价格等 |
|
| 110 |
商品搜索 |
关键词检索 |
支持通过关键词在商城内模糊搜索展示对应的商品,以橱窗列表的形式展示 |
|
| 111 |
购物车 |
购物车管理 |
支持购物车商品列表、清空购物车、统计商品金额以及确认购物内容的功能、提交订单等功能 |
|
| 112 |
订单结算 |
提交订单结算 |
支持收货地址选择、配送方式、支付方式、发票信息、商品清单、提交订单、授信额度支付等功能 |
|
| 113 |
UI设计 |
UI设计 |
输出统一风格的UI设计 |
|
| 114 |
企业客户端 |
入驻 |
企业客户入驻 |
支持企业客户填写入驻信息,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创建企业账号,企业可登录商城端 |
| 115 |
企业中心 |
企业基本信息 |
支持展示企业客户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客户编码等 |
|
| 116 |
授信额度 |
支持展示企业客户剩余授信额度,可关联查看授信使用情况明细表 |
||
| 117 |
订单数据 |
支持展示当前账号的订单信息,可按条件搜索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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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 |
订单中心 |
我的订单 |
支持查看订单状态及详情,包括订单内商品清单、实付款金额、订单备注信息、支付信息、物流配送信息、收货相关信息,并可以对未付款订单进行付款、取消操作,对已付款订单进行申请退款操作,对已收货订单进行申请退换货操作。 |
|
| 119 |
子账号订单 |
支持查询子账号订单状态及详情,子账户下单后需要主账户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主账户进行付款,子账户不能进行支付 |
||
| 120 |
订单审批 |
支持子账号提交订单后,形成待审核订单列表,由主账户审核通过后,生成真实订单 |
||
| 121 |
售后管理 |
支持订单可发起售后申请,支持退款、退货退款、换货,提交售后需要平台审核,查看当前退换货记录及相关状态 |
||
| 122 |
企业管理 |
子账号管理 |
支持主账户可以添加子账户信息、需要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登录使用。查询、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 |
|
| 123 |
财务中心 |
开票管理 |
支持平台运营方向企业客户开具的发票进行统一管理 |
|
| 124 |
发票信息 |
支持管理维护企业开票信息,发票抬头、税号等、支持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新增、修改、删除等功能 |
||
| 125 |
我的授信 |
支持展示企业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当前剩余额度、以及授信账号使用情况明细列表 |
||
| 126 |
授信额度申请 |
支持客户提交授信额度申请,平台运营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账号额度增加,并记录授信调整记录,以及审核结果 |
||
| 127 |
账户中心 |
收货地址管理 |
支持收货地址新增、删除、编辑、设为默认地址 |
|
| 128 |
账户安全设置 |
支持用户基本信息修改、登录密码修改、支付密码修改、邮箱修改、手机号绑定等 |
||
| 129 |
UI设计 |
UI设计 |
输出统一风格的UI设计 |
|
| 130 |
系统 集成 |
系统集成 |
物流平台 |
支持与第三方物流平台集成,查询物流信息,支持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物流平台集成 |
| 131 |
系统集成 |
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
支持与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系统集成,包括供需信息对接系统、招采信息系统、集成供应链系统、供需营销系统、履约管理系统,实现系统间数据互通与业务流程协同,构建集商品严选、商品上架、信用交易与统一结算于一体的完整商城生态。 |
|
| 132 |
系统集成 |
技术底座 |
支持集成技术底座,实现统一组织、统一鉴权、统一登录、统一消息、统一待办等 |
本次项目服务开发周期计划为2个月,自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日起计算,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
五、服务标准:(一)系统架构要求
为保障系统整体架构的规范性与一致性,TOB电子商城系统应基于采购方现有的技术底座进行统筹设计,实现技术架构的全面对接与深度融合。技术底座是支撑应用系统建设、集成与运行的核心平台基础设施。依托底座统一整合与集成能力,形成统一入口、统一服务、统一菜单、统一组织、统一权限控制、统一配置管理的整体架构,并提供覆盖应用开发、部署、运行、管理、监控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托管环境,确保应用系统建设规范、运行稳定、扩展有序,避免形成技术孤岛。
1.架构统一性
本系统总体技术架构必须符合技术底座标准,确保横向可扩展、纵向可对接,杜绝技术孤岛。
现有技术底座基于微服务与微前端架构体系进行建设,采用Spring Cloud / Spring Cloud Alibaba作为后端服务框架,以Docker/Kubernetes实现容器化部署与弹性伸缩,以Nacos为注册与配置中心实现服务治理,以RocketMQ保障消息异步解耦。平台通过"统一入口、统一服务、统一菜单、统一组织、统一权控、统一配置"统一能力,对所有接入系统实施标准化管控,要求各系统在组织中台、研发中台、运维中台及控制台四大中台能力层面完成全面对接,并严格遵从应用研发标准、通用服务应用标准、数据集成标准四大标准体系,确保系统建设横向可扩展、纵向可对接,从架构根源上消除技术孤岛,实现平台整体的互联互通与协同共享。
2.开发规范性
本系统应严格执行技术底座定义的技术选型、编码规范(含命名规范、注释规范、代码分层规范)及接口协议,保证系统的高质量交付与长期可维护性。
现有技术底座的开发规范以"统一接入、标准集成、规范治理"为核心,要求所有应用通过统一OAuth鉴权体系接入平台,请求Header须携带租户ID与双Token完成身份验证;后端接口遵循RESTful风格,采用HTTPS协议、标准HTTP状态码及统一的四字段响应体;工程结构以项目标识为全局唯一标识,强制拆分为网关层、API定义层、业务实现层与公共组件层四层模块,Maven依赖引用平台统一版本。
3.组件标准化
本系统应充分考虑技术复用,使用技术底座提供的公共组件(如表单组件、弹窗组件、报表组件等)与微服务能力(如用户认证、权限管理、消息推送等),在未经采购方确认的情况下,需使用已有的公共组件,不得另行重复开发或者随意新增替换;若现有组件无法满足业务需求,需明确特定需求点,确认开发标准、复用范围及兼容性要求并提交组件开发申请,经采购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发或新增替换,实现技术资源的集约化利用,降低系统复杂度与建设成本。
4.过程合规性
本系统应在项目各阶段(设计、开发、测试、上线)接受基于技术底座标准的统一管控与评审,每个阶段需提交相应的交付物(设计文档、开发报告、测试报告等),确保项目始终在技术框架内健康推进。
(二)技术平台与开发工具要求
本章为技术选型要求,供应商需严格遵循,不得擅自更换技术栈。若因业务特殊需求需调整,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技术可行性报告,经采购方技术评审通过后方可调整,且调整后需确保与现有技术底座兼容。
1.开发语言与框架
系统应支持以下开发语言:java且应使用SpringCLoud、vue2、微前端QianKun以上的开发框架。
2.数据库要求
系统应可支持包含国产化关系型数据库在内的数据库类型(如MySQL、达梦、万里)。
3.操作系统支持
系统应可提供包含国产麒麟等在内的操作系统支持,并可以按要求在指定平台上稳定运行。
4.容器与虚拟化
系统应可支持容器化部署(如Docker、Kubernetes),并能够在虚拟化平台(如VMware、Hyper-V)上运行,需要充分考虑与现有“智慧金阳”基础设施集成。
5.国产化和信创支持
系统及所用中间件可按需支持国产化,满足信创标准支持。
(三)数据管理与存储要求
1.数据存储方式
系统应支持文件存储、数据库存储和云存储等多种存储方式,满足不同数据类型的存储需求。
2.数据备份与恢复
系统应具备定期数据备份功能,按需提供冷热双备支持,具备数据导入导出功能,按需可支持数据库替换功能,并能够快速恢复丢失的数据,保障数据安全。
3.数据加密与安全
系统应采用AES、SSL/TLS等加密技术,保障数据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4.数据一致性
系统应支持事务管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并且能够在应对网络分区问题时保持同等的数据一致性能力。
(四)接口与集成要求
1.API支持
系统应提供RESTful API接口,支持第三方系统的无缝集成,并按照设计与采购方原有的技术底座框架内的功能模块/功能系统进行集成或数据对接。
2.一体化集成
系统应充分与统一技术底座集成,统一复用技术底座的组织中心、鉴权中心、流程中心、认证中心、资源中心(短信、文件存储),实现组织、权限、资源在技术底座的统一配置和管理。
3.数据交换协议
系统应支持XML、JSON、CSV等标准数据格式进行数据交换。
4.消息队列与中间件
系统应支持集成消息中间件(如Kafka、RabbitMQ),支持异步消息处理。
5.满足“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平台集成要求
系统及配属功能模块,应支持按需对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原有已建设系统(如供需信息对接系统、招采信息系统、集采供应链系统、履约管理系统等),具备无缝集成的能力,具备同步对接数据并提供相应展示、应用的能力。
6.满足其他集成要求
系统及配属功能模块,应支持按需对接其他第三方平台和系统,具备无缝集成的能力,具备同步对接数据并提供相应展示、应用的能力。
(五)安全性要求
1.身份认证与授权
系统应支持OAuth、LDAP、SSO等认证方式,并能够按角色进行权限管理。
2.数据保护
系统应实现数据加密存储和加密传输,确保用户数据和敏感信息的安全。
3.漏洞扫描与安全审计
系统应具备定期安全漏洞扫描功能,并提供完整的安全审计日志。
4.防攻击机制
系统应具备防SQL注入、XSS、DDoS攻击等常见安全威胁的机制。
(六)性能与负载要求
1.响应时间
系统前端页面加载时间应不超过2秒,后台接口单次请求的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秒。
2.并发用户数
系统应支持至少1000并发用户,确保在高负载情况下依然能够正常运行。
3.吞吐量与处理能力
系统应能够处理每秒至少1000个请求(TPS),并具备数据处理能力,能够支持大数据量的实时处理。
4.可扩展性与负载均衡
系统应支持自动扩展并能实现负载均衡,基于业务规则对长期未使用或失效数据进行标识、归档或清理,有效防止数据无序增长对系统性能的影响,保障系统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七)系统可靠性与可用性要求
1.系统可靠性
系统应具备99.9%及以上的可靠性,确保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2.故障恢复
系统应具备快速的故障恢复机制,支持业务连续性,并具备自动修复功能。
3.监控与告警
系统应提供实时监控功能,监控关键性能指标(如CPU、内存、磁盘等),并具备自动告警机制。
(八)用户体验要求
1.界面设计
系统界面应简洁、直观,易于操作,支持用户自定义设置。
2.无障碍设计
系统应符合无障碍设计标准,确保残障人士能够顺利使用。
(九)运维与监控要求
1.日志管理
系统应支持全方位的日志记录,包括应用日志、错误日志、操作日志等,并提供日志分析功能。
2.运维自动化
系统应支持自动化部署和自动化运维,确保系统的高效管理和快速响应。
3.性能监控
系统应具备性能监控和资源使用监控功能,帮助运维人员实时了解系统健康状态。
(十)测试要求
1.单元测试与集成测试
系统应具备全面的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确保各模块功能正常。
2.性能测试
对系统的负载能力、并发处理能力、响应时间等进行压力测试。
3.安全性测试
对系统进行渗透测试,检测潜在的安全漏洞。
(十一)文档与培训要求
1.技术文档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包括系统架构设计文档、数据库设计文档、API接口文档等。
2.用户手册
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用户手册,帮助用户快速上手并熟练操作系统。
3.开发者手册
供应商应提供开发者手册,帮助开发人员理解系统设计和代码规范。
4.培训服务
供应商应提供系统使用和运维的培训服务,确保客户能够自主管理系统。在整个建设和运维期间提供现场或远程的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运维期间提供不低于2次每年的现场或远程培训服务,并在重要节点或版本迭代时按需提供额外的无偿培训服务。
(十二)交付要求
(一)一般交付要求
1.源代码交付
供应商应提供终验时正式版本的系统功能模块的源代码。
2.运维承诺
对于供应商的系统功能模块升级、优化、迭代等,在约定的质保运维期内,甲方有要求时,应依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更新(不要求提供后续更新版本的源代码),同时提供运维承诺:在约定质保运维期(两年)过后,应依照运维承诺直接或间接对该约定部分内容、应用和系统提供运维服务保障,价格不高于《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指南》(长财评综〔2023〕12号)规定的标准;如不能提供运维服务保障或间接支撑,且甲方进行了升级、优化、迭代,则在质保运维期结束,甲方支付质保金前,供应商应补充交付该约定部分当时最新的源代码。
3.文档交付
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用户手册、开发者手册等系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系统(平台)架构设计文档、技术手册、编码规范及数据库设计规范、代码文件结构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接口设计说明书、系统参数配置说明、服务器软硬件环境配置参数说明书、测试用例、操作手册等全部相关文档并确保完整。
4.其他交付约定:
(1)供应商确保对移交前的所有涉及软件平台及功能的源代码享有知识产权,并确保来源合法合规,确保移交的代码等文档不含有病毒、恶意插件以及后门程序;
(2)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源代码及技术文档与系统当前运行的是同一版本,并保证代码的完整性,可直接编译为应用程序正常使用;
(3)供应商移交给采购人的源代码同时,移交所有涉及的软件平台及功能的知识产权,采购人享有平台软件及源代码的一切知识产权,并有权对此软件或代码做出任何修改并有权自由处置该软件或源代码;
(4)平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数据和数据资产相关权益由采购人所有;
(5)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的接口文档、部署信息、账号信息和其他技术信息等泄露给第三方,不得将项目经营数据进行商业使用和加工或泄露给第三方,如违约应承担对采购人的所有赔偿责任;
(6)供应商作为采购人平台及功能的代为研发方,应在交付后按采购人要求尽快帮助采购人取得合同涉及软件平台及相关功能模块的软件著作权、知识产权等。若未能完成该项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7)供应商须在系统终验前,委托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测评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系统进行全面的高质量软件验收测试,对系统的各项业务逻辑及安全保障能力进行严格验证,并出具结论为“通过”且带有CMA标识的正式《软件验收测试报告》。该报告将作为项目终验的重要依据,未通过测试或报告结论不达标者,不予验收。
(二)其他交付要求
(1)供应商负责在初验、终验前分别搭建好测试和演示环境,充分展示按约开发的全部内容,以及自行提供(若存在)的其他功能或应用,应充分展示UI设计、登录、可操作功能点、操作方式、数据通道、后台管理等完整的平台全部内容。
(2)供应商负责在试运行期间提供妥善的试运行环境,确保在新的功能点上能充分使用、试用、调试和优化,确保针对已有功能的对接、互通和优化,试运行环境不会影响原其他平台或者应用的使用、数据保存和安全管理。
(3)供应商应确保所有开发、经测试、演示、优化后的全部内容在终验后的正式版本能正确的部署在采购方指定地点及设施设备上。
(十三)履约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含关联的分公司)及其员工不存在在经营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在企业征信平台上被通报,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
(2)本次项目服务开发周期计划为2个月,自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日起计算,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
(3)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全流程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设计、实施、运维及后续优化服务能力等,自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日起计算,供应商应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一轮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并提交原型设计方案(含全部原型图、功能交互设计、界面设计等),全部方案须经甲方确认通过,如甲方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优化,乙方需无条件尽快进行配合。若乙方在15个日历日内无法组织团队完成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确认、没有提交甲方要求的全部方案、或乙方在提交全部设计方案给甲方后的15个日历日内无法满足甲方的合理调整要求,且经充分沟通后乙方仍然无法依照甲方要求完成需求分析及功能设计或提交甲方认可的方案的,则视为乙方放弃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单位应在开发过程中保证提供足够的团队力量支撑,并提供不少于2人的驻场服务:其中设计和开发过程中不少于1人现场支撑开发过程中的需求变化分析和依照甲方要求及时调整,驻场于浏阳经开区内甲方指定区域;不少于1人现场支撑开发和对接过程中与甲方现有系统、平台、设施设备的对接工作。考勤:开发期间一线驻场人员在对应要求的过程环节期间每周参照甲方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驻场服务和现场支撑,由甲方对应人员进行考勤管理,期间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相应的工资待遇及保险等。二线支撑团队不要求考勤。
(4)中标单位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组织人员团队进场开展工作。
(5)项目开发期间,要求中标单位的该项目负责人在现场进行统筹工作。保证项目系统开发进展相对稳定,期内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人员变动,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同时配备供应商不低于原资质人员接任,经采购人许可,并在新老人员完成交接后,经过采购人按规定标准考核合格,方可调整更换。
(6)质保运维期间人员要求:中标单位应在质保运维期间保证提供足够的团队力量支撑(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由中标单位自行配置),协助甲方及时响应并修复软件存在的缺陷(包括程序错误、逻辑漏洞、功能失效等),确保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对于需要到项目或系统部署地现场解决的问题,由中标单位按照响应时间的要求自行负责安排。
(7)在未经由甲方提出或未经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本项目不允许在开发期间减少驻场人员数量或降低驻场人员素质,或乙方驻场人员不能按约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的,如出现此类情况,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补充足额的驻场人员或立即更换成具备履约能力且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的人员,如经双方沟通,乙方拒绝或未能按合同提供履约人员的,甲方将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后续所有的项目合同金额,乙方须无条件在3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金额,并额外赔偿甲方总合同金额的10%,并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质保运维期间,乙方需提供具备履约能力且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的运维人员,保障运维工作的服务质量。若乙方运维人员不能按约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的,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更换成具备履约能力且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的人员,如经双方沟通,乙方拒绝或未能按合同提供履约人员的,甲方将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剩余质保金,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在未经由甲方提出或未经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本项目不允许删减开发内容、不允许私自调整功能点的实现方式、或采用不完全匹配功能需求的的内容作为项目内容的替代,如出现此类行为,视为乙方拒绝履约并根本性违约,甲方将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后续所有的项目合同金额,乙方须无条件在3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金额,并额外赔偿甲方总合同金额的10%,并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0)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时间履行各环节的设计和开发义务,在甲方书面沟通后未能妥善解决且乙方不能给出明确的履约到位时间的并取得甲方认可的,如出现此类行为,视为乙方拒绝履约并根本性违约,甲方将拒绝支付乙方后续所有的项目合同金额,乙方须无条件在3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金额,并额外赔偿甲方总合同金额的10%,并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验收及支付方式
(一)验收方式
参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二)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四期支付款项(每个节点付款前,乙方须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如未履约或履约不到位,将暂停付款直至达到甲方认可或将解除合同,追索已支付款项和赔偿):
(1)第一期支付:合同正式签订,原型设计方案(含全部原型图、功能交互设计、界面设计、系统需求说明书、系统架构设计说明书、系统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等)得到甲方检查确认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后,支付至合同款项的15%;
(2)第二期支付:按照甲方确认通过的方案进行开发,按时完成开发任务后且项目通过甲方初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后,支付至合同款项的45%;
(3)第三期支付:在经甲方确认乙方已按需求开发及集成调试完成后,且经系统试运行后发现的问题已进行处理、按甲方优化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确认功能无缺陷,程序无BUG后,在项目通过甲方终验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后,支付至验收金额的95%;
(4)第四期支付:全部合同款项的5%作为质保运维期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后,根据质保运维期考核结果和验收金额核算后支付剩余金额,若乙方质保运维期间未能提供符合质量和要求的服务,甲方有权对该部分金额进行相应扣除。
(5)乙方未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其他要求:1、运维保障
提供工作时间伴随服务,保障系统软硬件突发故障及时得到响应和解决,并至少每周一次系统巡检和调优,防范和排除故障,建立巡检档案。
通过规范化的技术文档资料和双方技术人员之间的经常性技术交流,提高日常维护水平和对问题的解决能力。
2.配置优化
针对系统部署情况和对接情况,应配合智慧金阳平台、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外部平台,对相应的部署和网络配置进行优化。
针对系统的不同部署环境(包括但不限于centos / windowsserver),能够提供相应的人员支撑系统的优化及配置。
3.支撑园区相关驾驶舱系统
在甲方要求时,可根据园区最新的领导驾驶舱系统如智慧金阳平台、企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按要求将部分可视化呈现部分的内容同步至该驾驶舱系统平台,同时保留本级平台系统的内容呈现,实现两地同步。
4.支撑数据交换服务需求
项目建设和质保运维期间,供应商应能根据业务的实际需求,将系统的业务数据集成到其他外部应用时提供必要的数据接口服务和技术支持。
配合实现数据的共享交换,包括通过接口或其他的方式向“智慧金阳”平台、企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及其他外部平台提供相应的业务数据。
5.系统监测服务
针对系统部署的服务器运行情况、存储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针对存储不足等情况提供技术服务。
6.质保运维期服务响应
质保运维期间,对于无法远程解决的技术问题响应处置:在必要情况下,供应商应确保技术支撑团队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非硬件问题的情况下,2小时内解决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技术支撑团队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非硬件问题的情况下,4小时内解决问题。乙方未按上述响应要求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
7.网络通信要求
在常规访问系统的网络通信外,若存在方案中设计的外部部署设备设计且该设备为系统实现功能的必备条件,在此必要的情况下,由中标单位按方案负责支付网络服务运营商的整个项目周期(包含开发和质保运维期间)的相关网络通信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