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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王台街道及九个社区活动策划、宣传、视频制作等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FRCG-CS-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堂皇里6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青舸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街道人民东路398号星城世家综合楼综合楼栋阁楼03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定王台街道及九个社区活动策划、宣传、视频制作等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本合同服务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2.人员配置要求为该项目配备专业化的视频制作团队,提供项目策划、执行方案。至少配置包括专业的编导人员、摄像人员、剪辑人员、美工人员等技术团队,以保障作品质量和时效。专业摄像师要求从业2年以上,能够根据项目内容设计拍摄脚本、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1)根据项目内容需求,拍摄质量达到电视专题效果,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的同型同款,原则要求使用高清数字设备、后期制作设备,使用专业广播级的非线性编辑系统。摄像机分辨率≥1080P,≥1920×1080。 (2)视频压缩采用H.264(MPEG-4Part10:pro?le= main,level=3 .0)编码方式,码流率≥5000Kbps ,帧率≥25fps ,分辨率≥1920×1080 ,成片格式采用MP4格式,提供片头设计和制作。视频画幅宽高比为16:9 ,图像信噪比≥55dB,无明显杂波。 4.其他要求1 、后期制作规范及要求 (1)使用专业的非线性编辑系统等对源视频进行最基本的处理(如抠像、颜色校正、双声道处理等)。 (2)TMPGEncVideo等视频编辑系统进行视频降噪、音频降噪。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Part3)格式;采样率48KHz;音频码流率256kbps(恒定);双声道,做混音处理。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 -第21页-,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 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音频信噪比≥48dB。 (3)后期特效保证画面美观、色彩真实,符合摄影构图原则。人物镜头适当美颜,场景切换自然流畅,色彩无突变,画面无晃动、抖动、模糊聚焦和镜头频繁拉伸等;视频播放能够立体和多元。 (4)交片方式:所有视频需同步提交审核后无水印的高清成品以及视频原素材。 (5)成交单位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直到甲方单位验收合格为止。 (6)乙方须具备紧急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紧急事件能迅速提供解决方案。 2 、字幕制作与规范 准确性:成品无错别字等错误;一致性:字幕在形式和陈述保持一致性。清晰性:音频的完整陈述,包括说话者识别以及非谈话内容,均需用字幕清晰呈现。可读性:字幕出现的时间要足够观众阅读,和音频同步且字幕不遮盖画面本身有效内容。同等性:字幕应完整传达视频素材的内容和意图,二者内容同等。 3 . 监督检查及处理 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办事处对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标单位下列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 。 (1)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2)合同期内因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原因服务差的,影响后期工作事项,经采购人核实 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 (3)不按规定要求或不及时报送相关业务统计资料的; (4)本项目承揽过程中,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5)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恶劣影响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8)定王台街道办事处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中标单位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中标单位按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必要措施,取消资格。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甲方单位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 .本项目由甲方对乙方的项目实施成果进行验收 2 . 乙方在验收前,必须按照项目有关资料,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工作记录等汇总成册后,方可进行验收。 3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 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1、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 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 家规定执行。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 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本项目现场领导考察或检查以及甲方验收等工作; 5.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乙方对甲方在服务过程中与验收过程中提出的合理性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保证项目能按期完成。 6. 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交项目资料,并全力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建设与验收工作。 7.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交付成果或提供服务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期应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交付成果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免费整改、重做;整改后仍无法达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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