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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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信用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发展、提升服务效能中的基础性作用,释放长沙经开区“两区”叠加优势,对标省、市信用建设攻坚要求,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启动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开展园区企业信用状况评价、策划并组织建设"信用+”惠企应用场景、打造信用特色品牌并提升信用建设影响力等,采取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

3、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本项目最高限价:760000元。

(二)总体目标

    以打造“以诚兴企·以信强园”特色信用品牌为引领,坚持政务诚信与商务诚信双轮驱动,将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和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入商务部综合评价、省“五好”园区创建、园区亩均效益评价等体系。以制度创新为引领,以数据共享为支撑,以场景应用为抓手,构建符合开放型经济特征、适配先进制造产业特色、贯穿企业发展全周期的园区信用建设新范式,为长沙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信用动能。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

1、协助开展长沙经开区企业信用状况评价

①体系建设:聚焦园区优势产业,分别建立符合产业实际的园区主导产业信用评价体系,全程提供指标设计、模型搭建、论证修改服务。

②组织动员及评价实施:组建信用信息采集团队,协助制定企业参评工作方案,开展培训不低于2场,提供上门走访或线上指导服务,覆盖园区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参评组织,确保400家规上工业企业参评率100%。

③结果应用:加强结果分析运用,针对评价结果开展“一企一策”信用提升辅导。整合行业主管部门信用评价信息,构建涵盖通用指标与“自贸特色指标”的企业信用画像。

2、协助策划并组织建设“信用+”惠企应用场景,打造省级标杆案例

④场景策划:围绕园区产业发展、惠企服务及自贸改革方向,开展“信用+”应用场景全流程策划与落地支撑服务,包括:根据园区实际,协助开展场景建设需求调研与可行性分析,梳理业务痛点与企业需求;结合园区先进制造与自贸特色,策划并设计可落地的“信用+”应用场景实施方案;协助完善场景实施路径,提供落地过程中的流程优化、企业对接与辅导支撑;跟踪场景运行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估,提出优化完善建议,推动场景迭代升级。

⑤案例提炼与申报:系统总结园区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场景建设经验,开展省级及以上信用建设典型案例提炼与申报服务,包括:素材梳理与亮点挖掘,收集场景建设过程中的制度文件、实施数据、企业反馈、成效佐证材料,提炼创新举措、典型做法等核心亮点;典型案例全稿撰写,按照上级案例申报要求,撰写高质量典型案例材料,含背景介绍、主要做法、实施成效等内容,确保案例逻辑清晰、数据详实、亮点突出,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案例材料进行修改、打磨、完善;申报答辩支撑服务,协助制作案例申报 PPT、准备答辩要点,配合园区完成汇报、答辩、评审沟通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撑;成果归档与经验总结,整理案例申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形成案例申报资料包,为后续同类申报提供参考。

3、协助打造信用特色品牌,提升信用建设影响力

⑥“信用经开”品牌宣传活动:每月至少提供1篇园区信用建设工作报道,以及配合园区开展信用政策解读、诚信文化推广,营造园区信用建设氛围;制定年度信用宣传实施方案;形成宣传总结、素材库、发布记录。

⑦信用宣传品牌IP打造:打造1场“Boss谈信用”网络直播访谈,含主题及方案策划撰写、直播前期筹备、直播宣传预热视频、直播执行、主持人、租赁设备、直播后宣工作等;策划制作2个“诚信之声”短视频,含前期主题规划、方案和脚本撰写、人物材料收集,以及多机位设备、上门拍摄、临时参演人员协调、视频剪辑、专业摄像师、设计封面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两年(具体时间以实施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方式:上门服务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本项目执行《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提交相关的项目验收资料。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或货物)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2、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服务内容第①②③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服务内容第④⑤⑦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支付合同金额的10%。(服务期限内合同价款四次支付完毕)

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发票,否则,采购人不予支付。

3、采购人将从指标完成度、园区企业反馈、品牌塑造、时效性、严谨性等角度考察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服务质量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应当进行整改,经沟通整改后仍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项目整体验收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将相关资料一次性移交给采购人。

5、采购人需要应急服务时,成交供应商应当在2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到达现场。

6、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磋商报价中应当包含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管理费、财务、税费、食宿费、交通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事项,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出现中途离场、停止服务等情况,若出现类似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9、项目实施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事务中心,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三一路2号,联系人:钟厚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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