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2026年度食堂蔬菜及配料等配送服务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8-25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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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食堂蔬菜及配料等配送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鲜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1号水渡河市场6栋-24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6年度食堂蔬菜及配料等配送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优惠率(%)
1 2026年度食堂蔬菜及配料等配送服务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30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长沙市第九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2026年度食堂蔬菜及配料等配送服务

2.项目预算:262.50万元/年(院本部136.50万元,梅花分院126万元)。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清单内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其它品种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乙方需满足甲方实际需 求。

(1)蔬菜类

类型

品种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质量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绿叶菜类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菜、大菠菜、 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等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 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水生蔬 菜类

茭白、鲜藕、马蹄等

水份充足,饱满, 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 多发软

根茎菜类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 蒜台、芋、姜、土豆等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瓜类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 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 皱、畸形

豆类

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 瘪而小有异味

茄果类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 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泥土整齐,无烂果、 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食用菌类

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等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 根短,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 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2)配料、干货、禽蛋、豆类制品、米粉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1

配料类等

1、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料酒、淀粉、酵母、糖等,各项产品符合GB2763- 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正规厂商生

产,品质良好、包装完好。

2、禽蛋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新鲜、无变质,来 白非疫区。

3、豆类制品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

4、干货类及其他符合GB/T23787-200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非油炸水果、蔬菜脆 片》;产品的剩余保质期≥三个月。

5、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 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2

米粉

1、基本质量要求

(1)原料

使用优质大米,无霉变、虫蛇、异物,符合《GB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规 定。

不可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使用添加剂(如增白剂、防腐剂)。

(2)感官特性

颜色:白色或米黄色,均匀无杂质。

气味:无酸败、霉变等异味,保留正常米香。

(3)理化指标

(湿米粉需符合《GB271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制品》规定)。酸度、过 氧化值等均在安全范围内。

(4)微生物标准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如沙门氏菌)等需符合《GB2713-2015》要求。预 包装成品应有出厂检验报告(每批次)。

2、外包装要求

(1)标签信息

产品名称(明确标注“米粉”及类型,如干米粉/湿米粉)。

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SC生产许可证编号。

储存条件(如“阴凉干燥处避光保存”)。

营养成分表(预包装强制要求)。

(2)包装材料

包装:食品级塑料袋/真空袋,密封性强,无毒无异味。

(3)密封性

封口严密,无漏气、破损;若为真空包装,需无鼓包漏气现象。

3

鱼类等

水产品

眼球(如有)澄清、明亮、饱满黑白界限分明。体表粘液清洁、透明。具有特有的鲜 腥味,无腐臭咪。肌肉坚实而有弹性,用手指压凹陷处能立即复原。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 白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 遵符合GB/T 24861-2024《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

注:配料、干货、禽蛋、豆类制品、米粉等提供该批次食品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 保证食材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 杂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标准有最新版本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二)服务要求

(1)甲方按需采购蔬菜和配料等,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实际需求。

(2)所有蔬菜在交付甲方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泥沙等现象,使用率达到96%以上;优先采购有机绿色食品或无公害食品字样的果蔬。并承诺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每批次都需提供产品农残检验报告,米粉在高温天气期冷链配送。

(3)本项目所配送的货物,其包装应符合GB/T 33129-2016 《新鲜水果、蔬菜包装和冷链运输通用操作规程》;需明确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4)本项目所配送的货物,有明确保质期的,在送达甲方要求地点时,剩余保质时间不得少于标注时间的75%,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配送的食材有破损变形、感观不良,或有异味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退换。保质期内的食品仍出现变质,或配送的食材有瑕疵或不符合采购订单规格品牌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退换。

(5)乙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手续,并确保保险于首次供货之日前生效;且保额不低于5000万元,保险期间应完全覆盖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期;乙方须在首次供货前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及保费支付凭证。

(7)为确保所配送货物的新鲜程度,供应商需具备食材保鲜的场地和条件。

(8)保质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 小时内响 应,4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7 日内完成退换货,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保质期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共同委托食品权威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确认是质量问题,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不按时响应、到达或完成退换货,按当批次货物的合同约定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超过 7 天乙方仍未完成退换货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三)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植物检疫条例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GB/T 24861-2024《水产品流通管理技术规范》

(8)其他可能适用于本合同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 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乙方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包括且不限于:蔬菜、禽蛋、豆类制品、干货、调味品等)必须是正规厂商合法合规产品,并确保所有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应确保食材新鲜,注重营养搭配、膳食平衡,甲方有权不定期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查,对原材料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一经发现质量问题,依据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经甲方判断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实际需求。乙方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甲方一经查实,按虚假投标处理。乙方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及额度等承诺。

(四)配送要求

(1)乙方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的厢式食品专用车辆和专用容器 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确保所配送的食材保持新鲜优质。乙方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贮藏及运输应符合GB/T 26432-2010 《新鲜蔬菜贮藏与运输准则》,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所有食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需用筐和袋、食品冷藏保温箱直接分开包装运输,途中要注意易损食材不得重叠,要保持食材原有物理特性。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 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包装标识严格按照国家相应规定执行。

(3)乙方须严格按甲方列明的配送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配送。配送时,乙方不得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乙方应按当天上午 9 点之前(如甲方另行要求,则按甲方时间要求)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配送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延误交货时间,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必须在配送日的当天按当天上午 9 点之前(根据甲方时间要求)将采购的物资送至甲方指定配送点,乙方配送任一货物超时的,超时 1 小时乙方应支付当批次货物的合同约定总金额 30%的违约金,超时 2 小时乙方应支付当批次货物的合同约定总金额 60%的违约金,若当天未配送乙方应支付当批次货物的合同约定总金额 10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当期或下期货款中直接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如 5 次及以上配送超时或 3 次及以上未配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4)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乙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5)乙方人员、车辆等进入甲方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整洁且定期消毒,遵守甲方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甲方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

(6)乙方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 48 小时、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的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的保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直至货物验收合格,并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人员的全部人身、财产安全责任。

(8)凡接触本项目配送货物的人员,即配送人员或分拣人员等,上岗前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2.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安排履行合同。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中设施设备配置履行合同。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以每个月第二周的周二由“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官方提供的批发价格上浮15%为基准价,在基准价基础上按30%优惠率为食材采购单价 2.付款方式:

(1)以每个月第二周的周二(工作日)由“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官方提供的批发价格上浮15%为基准价,送货单价为食材基准价×(1-30%)。若该“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无对应的供货产品报价,甲方询价不少于三家大型超市(如步步高、沃尔玛、麦德龙、大润发、盒马鲜生等),以询价中公示价格最低的货物价格按中标优惠率30%进行采购。

(2)送货时食材基准价以“红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提供每个月第二周工作日周二(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加盖公章价格表均价为准,每月价格表使用效期至下月价格出具当日。

(3)乙方当月配送的且验收合格的货物,甲方和乙方当月底进行货物核对,核对无误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的合法有效正 式税务发票以及税控机打印的送货清单交财务挂往来,其中梅花分院和院本部分开开具发票(按财务时间节点提供配送货 物发票),甲方凭验收合格单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的固定收款帐号支付货款。

(4)本项目预算262.5万元为预估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不 得超过262.5万元。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费用含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及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 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 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韭菜园支行(湖南鲜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1*开通会员可解锁*8888)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韭菜园支行(湖南鲜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81*开通会员可解锁*8888)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1)院本部精神科病人食堂: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南路769号(2)梅花分院食堂:长沙县江背镇梅花社区(秋江大道江背段200号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项目配送清单、服务要求、安全卫生要求、配送要求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甲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乙方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如因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直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 物运输、装卸、搬运、保管等均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 保管等均由乙方承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收前由乙方承担。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下配送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应完全符合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述的要求标准。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坦。 。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权利瑕疵担保4.1 乙方保证对其配送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2 乙方保证在其配送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及现场搬运等。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6、乙方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2%(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或者乙方履行其他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纠正,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当批次未付金额万分之二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含)乙方仍未纠正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4、由于乙方未按时交付货物、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的货物部分,甲方均有权另行购买类似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产生的增加费用,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其他部分或未解除的部分。

5、乙方应保证产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问题,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导致任何侵权行为的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责任。

6、如在运送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因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等问题以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8、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保管等均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等均由中标人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收前由中标人承担。

9、采购方和乙方每次配送后应当日进行核对,每月底前完成当月货物核对,无误后乙方需在配送当月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以及税控机打印的送货清单交财务挂往来,如跨月提供则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当月应付货款的万分之五每天,甲方有权在当期应付款中对产生的违约金进行扣除。因甲方原因导致核对延迟的,供应商的开票时限相应顺延。

10、乙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因此给甲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货物由他人送货,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产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乙方在供货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

(5)乙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乙方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7)乙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评分标准中相关资料复印件或原件进行核验,如查出乙方弄虚作假,甲方将拒绝与乙方签订合同,并向财政部门汇报,追究乙方的责任。

(8)因乙方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9)向甲方或有关人员给付回扣、礼物、代金券等而被查实的。

(10)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11)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11、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1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维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陈国强 法定代表人: 冯扩
委托代理人: 刘文 委托代理人: 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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