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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概况
“新湖南云”县级融媒体中心软件系统,新开福APP及新湖南客户端开福频道运维服务目前已平稳运行。为进一步实现深度融合,方便开福区融媒体中心更加便利、稳定地开展“新闻+政务+服务+文化”工作,拟采购本项目。
二、服务要求
(一)功能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描述 |
小计(元) |
| 1 |
区融媒体中心软件平台系统升级及基础资源运维 |
1)针对系统已有功能模块,提供功能及稳定性升级服务;协助支持配置舆情热点专题及舆情热点关键词;提供第三方服务接口及SDK及定时更新的服务; 2)根据区融媒体中心需要实时调整运营模块,数据统计与通联协作模块,实现内容共享等功能; 3)平台基础资源运维过程中,项目运维人员提供省级平台设备状态及资源监测、资源配置、资源优化、服务监控、事件预警、漏洞扫描及修复、各应用系统及设备日志的管理与分析等运维细节服务。 |
900000 |
| 2 |
新开福APP迭代升级和运维及新湖南开福频道运维 |
新开福APP迭代升级: 1)根据区融媒体中心需要制订“新开福”APP的分期迭代计划,以此进行产品设计、开发测试与上线; 2)“新开福”APP的维护升级,完善轮播图、资讯列表等已有功能组件,按照实际业务需求新增更多服务类功能组件,满足“新开福”APP个性化配置的需要; 3)定期将开发完成的“新开福”APP分发到App Store,华为、应用宝、OPPO等主流应用市场,以及配置提供县级融媒体中心软件平台“云市场”模块的下载页面及地址,确保用户可及时下载最新版新开福APP; 4)“新开福”APP的用户统计服务、地图服务、消息推送服务等集成第三方SDK的维护升级。 |
|
| 新湖南客户端开福频道运维: 1)频道新闻:支持图文、图集、视频、直播和外链等多种新闻形式,可用于活动直播、宣传活动等; 2)频道运营支持互动活动报名、在线投票平台和视频、图文直播,可以创建投票、抽奖等互动活动,也可以创建视频、图文等活动直播展示; 3)每年有1-2次重大的更新,定期进行小的优化调整;频道共享新湖南所有新增功能应用; 4)通过融媒体稿库,与开福区融媒体中心软件系统内容数据打通,可进行巡稿,取稿等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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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湖南日报报道支持 |
根据区融媒体中心工作需要,在湖南日报上刊发2个整版报道,进行4次专题策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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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驻区记者策采编发 |
安排2名专职编辑驻区工作,按区融媒体中心部署,对区主要领导行程及区域新闻进行策采编发。 |
符合行业及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1)安排2名专职编辑在开福区融媒体中心专门负责开福区融媒体中心软件平台系统、新开福APP,以及新湖南客户端开福频道编辑、维护、更新工作;安排1名联区记者负责湖南日报2个专版的采写和其他自有媒介4次专题专栏的策划、推广工作;专职编辑人员需参与融媒体中心的日常工作及新闻报道派遣;专职编辑人员考核需由区新闻中心(区融媒体中心)提供年度参考;
(2)安排1名专职项目经理负责牵头,配备1名联络员、3名技术人员组成5人制的项目团队,专职服务开福区融媒体中心,对区融媒体中心发现、反馈的技术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3)驻场人员上班时间为早上9:00至下午5:30,节假日按采购人要求上班;临时加班,驻点人员需30分钟内到达并开展工作。
(4)项目团队各人员都须具备保障软件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持续优化的技术能力,有扎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快速分析和解决各种问题。
(5)2名驻区专职编辑、1名联区记者、5人项目团队应为供应商或下属子公司的在职员工,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新湖南云”县级融媒体中心软件平台系统改版升级,升级全新运营模块,数据统计,实现内容共享等功能,进一步赋能开福区融媒体中心;
(2)在省市重要会议节点、开福区重大新闻发布节点等,在湖南日报上推出2个整版的报道。具体发布时间由开福区委宣传部确定。
(3)根据开福区委宣传部命题,全年进行4次深度专题策划报道,其中至少1条在“湘伴”公众号刊发。
(4)驻区采编人员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要求,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行程的跟进报道,做到应报尽报。根据区融媒体中心安排,完成区域新闻新闻稿件的编辑和采写,参与区融媒体中心整体新闻策划,完成“新开福”APP各栏目的日常更新,全年发布稿件在1000条以上。
(5)按照区融媒体中心实际需求,进行“新开福”APP的内容的迭代改版,全年不超过4次。“新开福”APP共享“新湖南”APP所有新增功能应用。
(6)提供省级平台设备状态及资源监测、资源配置、资源优化、服务监控、事件预警、漏洞扫描及修复、各应用系统及设备日志的管理与分析等运维细节服务,提供月度运维报告。
六、验收标准:1.验收主体: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宣传部
2.组织形式:由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宣传部组织验收
3.验收时间: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启动项目验收。
4.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5.验收程序:
(1)启动履约验收程序:供应商在合同履行完毕,达到验收条件后,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自查情况作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将情况说明报送给采购人。
(2)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程序启动后,由本单位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部门人员 3 人组成验收小组。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书。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运维考核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等,对验收资料、合同履行情况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由验收组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明确初步验收结果。对于需要整改的应明确整改内容。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成员对项目验收结果出具个人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结果公告:采购单位应当在履约验收通过后 3 个工作日内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结果及验收意见。
6.验收内容:依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或其他关于履约验收的有效约定,验收整个项目的完成情况,包括融媒体中心软件平台系统升级、基础资源运维、新开福APP迭代升级、新湖南客户端开福频道运维、湖南日报报道支持、驻区记者策采编发等。
7.验收标准:根据《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验收。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1)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支付,全年运维得分≥90分,支付剩余款项的100%,得分<90分,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款项的100%,重新验收后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依法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成交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9.争议处理:
(1)验收意见争议:验收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有异议的,应当在个人验收意见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
(2)验收结果争议:成交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拒不认可或拒不盖章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3)合同履约争议:验收小组在验收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履约,应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应及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采取改进措施的,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重新验收。重新验收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应依法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成交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0.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
(1)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标准、时间提供完整的运维服务。
(2)有权依据合同附件的《考核办法》,对供应商的服务过程、交付成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与验收。
(3)有权要求供应商定期报告服务情况,并有权在合理通知后,对与服务相关的供应商人员、流程、记录进行审查。
(4)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享有运维成果的使用权。
(5)供应商发生严重违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比例和时间,及时足额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
(7)确保其提供的软件、硬件、网络等基础环境符合运行要求,并及时告知可能影响服务的变更。
(8)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网络接入和系统访问权限。指定固定的项目对接人,协调内部资源,配合供应商完成巡检、升级、故障处理等工作。
成交供应商:
(1)在按约提供服务并通过验收后,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相应款项。
(2)有权要求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访问权限和必要协作。
(3)有权要求采购人明确服务需求,并对需求变更进行书面确认。
(4)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问题,有权要求免除相应责任。
(5)严格按照合同及其附件(考核办法)的要求,提供全面、专业、及时的运维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6)指派固定项目经理和技术团队。保证团队稳定性,关键人员变更需提前通知并获采购人同意。
(7)及时报告重大事件、风险和安全漏洞。交付运维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
(8)对接触到的采购人全部数据、信息、业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用于合同目的之外。采取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技术与管理措施,保障系统与数据安全。
(9)配合采购人的审计工作;合同终止时,按要求完成平稳的知识、资料和权限移交。
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确保采购项目各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提升供应商履约能力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与指标
1. 区融媒体中心软件平台系统升级及基础资源运维(满分25分)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功能升级服务 |
是否按计划完成系统功能模块升级,是否满足业务需求 |
5 |
每延期1次扣1分,功能不达标扣2分 |
| 舆情支持服务 |
是否协助配置舆情热点专题及关键词,是否及时更新 |
5 |
未配置或更新不及时扣1-3分 |
| 第三方服务维护 |
第三方接口、SDK是否按时更新,是否稳定运行 |
5 |
每出现一次故障扣1分 |
| 运营模块调整 |
是否根据中心需求调整运营、统计、共享模块 |
5 |
未响应需求每次扣1分 |
| 运维服务 |
是否提供资源监测、预警、漏洞修复、日志分析等服务 |
5 |
漏检、漏报、未修复每项扣1分 |
2. 新开福APP迭代升级和运维及新湖南开福频道运维(满分30分)
A. 新开福APP(15分)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迭代计划执行 |
是否按分期计划完成设计、开发、测试、上线 |
4 |
每延期一次扣1分 |
| 功能组件维护 |
是否按需完善轮播图、资讯列表、新增功能组件 |
4 |
功能缺失或响应慢扣1-2分 |
| 应用市场分发 |
是否按时分发至各大应用市场,云市场是否可下载 |
4 |
缺一个市场扣1分 |
| SDK维护升级 |
用户统计、地图、推送等服务是否稳定 |
3 |
每出现一次故障扣1分 |
B. 新湖南开福频道(15分)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新闻形式支持 |
是否支持图文、视频、直播、外链等 |
3 |
缺少一种形式扣1分 |
| 互动功能支持 |
是否支持投票、抽奖、直播互动等 |
4 |
功能不全或无法使用扣1-2分 |
| 版本更新 |
是否每年1-2次重大更新,定期优化 |
4 |
未按时更新每次扣1分 |
| 内容打通 |
是否与区融媒体稿库打通,支持巡稿、取稿 |
4 |
数据未打通或无法操作扣2分 |
3. 湖南日报报道支持(满分20分)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整版报道 |
是否完成2个整版报道,内容质量是否合格 |
10 |
缺1版扣5分,内容不达标扣2分 |
| 专题策划 |
是否完成4次专题策划,是否按要求执行 |
10 |
缺1次扣2.5分,策划质量差扣1分 |
4. 驻区记者策采编发(满分25分)
| 考核项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人员配备 |
是否安排2名记者驻区,是否稳定在岗 |
10 |
缺1人扣5分,人员变动未报备扣2分 |
| 策采编发 |
是否对主要领导行程、区域新闻进行策采编发,全年发布稿件在1000条以上。 |
10 |
漏报重要新闻每次扣2分,全年发布稿件每少10条扣1分。 |
| 工作配合度 |
是否配合中心调度,响应及时 |
5 |
响应慢或不配合每次扣1分 |
三、考核结果应用
| 得分区间 |
处理方式 |
| 大于等于90分 |
全额付款 |
| 小于90分 |
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全额付款,重新验收后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依法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成交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
一、其他要求
1.系统维护周期内,须指定资深维护工程师提供7×24小时的现场运维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解决。
2.故障响应承诺要求。在维护期内,须确保提供7×24小时现场服务响应,并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免费提供更换所需的任何备件。
二.结算方法:
1、结算方法
1)支付单位: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员会宣传部(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年度运维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支付,全年运维得分≥90分,支付剩余款项的100%,得分<90分,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支付剩余款项的100%,重新验收后仍不合格的,采购单依法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成交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有权提出索赔。
2、本项目为包干价,包含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