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2026年开福区教育局清水塘前进小学等学校触控一体机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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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如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按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一从货款中直接扣除做为违约金)同时为保证质量和工期,采购人有权随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生产、供货督查,成交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2、交货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指定地点)。3、交货要求:成交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交货时间及地点: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如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按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一从货款中直接扣除做为违约金)同时为保证质量和工期,采购人有权随时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生产、供货督查,成交供应商必须全力配合。1.2、交货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指定地点)。1.3、交货要求:成交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2、产品运输、安装及保管:2.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2.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要求,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2.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成交供应商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质量保证: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2、投标人承诺: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按前附表和技术参数中要求执行。本项目产品报价中包含因质保期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的费用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格式自拟)3、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安装要求:5.1、成交供应商须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30日内完成安装。5.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产品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卸货、安装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5.3、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的人员,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等工作。6、售后服务:6.1系统维护。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6.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驻场值守服务。6.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3)备件服务:故障报修后两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否则需提供相对应型号的备机。6.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验收标准

一、验收方案验收责任主体: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组织形式: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委托履约验收不转移或者免除采购单位履约验收工作的主体责任。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方式:本项目一次性整体验收。1、验收程序:(1)启动验收程序: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使用三个月后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2)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采购人组织熟悉项目需求与实施情况人员、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使用学校人员等至少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依据使用单位依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收货清单,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对产品数量、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核对,现场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查并结合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证明、检验/检测报告等纸质资料对产品质量及技术参数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货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6)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2、验收内容:(1)验收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对数量、颜色、包装、型号参数、质量、品牌等进行详细和全面的检查。(2)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资料,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中标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型号、功能及主要产品说明书对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验收。在上述验收中,若发生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技术规范要求。3、验收合格标准: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出具项目验收合格书:(1)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2)实际交货数量与采购需求一致;(3)安装调试后达到使用要求;(4)产品质量符合采购需求并与供货商承诺一致;(5)所供货物均具备合格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6)所供货物符合本采购需求所述相关标准。4、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逾期违约金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采购人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三年。质保期内出现售后不及时或售后不到位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发出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警告后完成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若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3次及以上出现售后不及时或售后不到位的情况,且经警告与整改后仍未改善,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尾款。5、争议处理: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6、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第一次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承担项目履约验收中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质量等原因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相关费用。7、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3)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将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免费更换,如更换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合同价款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成交供应商承担。8、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履行合同义务;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3)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4)投标人对自身提交的全部投标资料、检测报告、证书、方案、承诺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规性承担全部法律及履约责任。9、其他1、因客观原因导致验收结果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完全符合,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验收小组确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在不影响、不降低整个采购项目的运行质量和功能且未增加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可以验收合格,在验收意见中应单独注明偏差内容、论证意见及处置建议。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1、结算方法:1.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5%,试运行无任何问题验收通过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质保期满后,无经济及法律纠纷,免息支付剩余款项。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该项目若出现在报价触发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审查程序详见价格评分项)后仍中标的供应商,本项目将视为风险级别大的,并将采取如下措施:3.1在合同签订前对(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可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3.2分阶段验收,多次随机抽取部分货物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或现场查验货物参数,看是否达到招标参数的要求。发现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参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3.3(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参数条件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部分货物质量存在缺陷或服务不满足标准的,扣缴履约保证金30000元(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应补足);全部货物质量存在缺陷或服务不满足标准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对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确保投标文件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且有效,不存在任何伪造、变造、篡改或虚假陈述的现象,并承担材料真实性的全部法律责任。若后期经采购人核查,发现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等情况,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时须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5、供应商在投标前,有核验的义务,须确保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技术服务和商务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在线核查;无法在线核查的,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实;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原件核对等。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本项目核心产品为:75寸触控一体机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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