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三院区部分临床检验外送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8-10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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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三院区部分临床检验外送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采购人地址:  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28号金瑞麓谷科技园D1、D2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三院区部分临床检验外送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折扣率(%)
1 三院区部分临床检验外送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三院区部分临床检验外送,服务期2年 1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物价编码

项目收费单价(元)

结算价格

1

染色体核型分析

250700026

750

232.5

2

胎盘生长因子(PLGF)

250401036

216

66.96

3

B细胞绝对计数(CD20)

250401029

60

18.6

4

B细胞绝对计数(CD27)

250401029

60

18.6

5

TAP(异常糖链糖蛋白)

250404031

280

86.8

6

抗突变型瓜氨酸波形蛋白抗体

250402065

72

22.32

7

阿尔茨海默相关神经丝蛋白(AD7c-NTP)检测

250301020

300

93

8

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

270700003*2

600

186

9

遗传性耳聋基因测序检测

270700003*6

1800

558

10

遗传性耳聋基因测序检测(家系三人)

270700003*15

4500

1395

11

磷酸化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测定

250104036

180

55.8

12

上呼吸道多种病原体靶向测序

250503015*30

750

232.5

13

淋巴瘤/淋系白血病相关CD系列流式检测(25CD)

250401031*25

2250

697.5

14

促红细胞生成素测定

250310029

20

6.2

15

血清载脂蛋白E

250303012

20

6.2

16

抗线粒体抗体测定(AMA)

250402007

25

7.75

17

抗PM-Scl抗体(抗PM-1抗体)测定

250402062

35

10.85

18

脑脊液寡克隆电泳分析

250301011

180

55.8

19

自身免疫学脑炎抗谷氨酸受体抗体检测

250402071

273

84.63

20

抗髓鞘碱性蛋白抗体(MBP)

250401035

108

33.48

21

华法林安全用药基因检测

111100009

600

186

22

抗癫痫焦虑镇静催眠类安全用药基因检测(NGS)

270700003*3

900

279

23

心血管安全用药基因检测(NGS)

270700003*3

900

279

24

抗神经节苷脂IgG,IgM抗体测定

250402055

54

16.74

25

中枢神经特异蛋白(S100β)测定

250309010

80

24.8

26

RNF180/Septin9甲基化(胃癌早筛和辅助诊断检测

250404033

600

186

27

肠癌septin9基因检测

250404033

600

186

28

无创肠癌基因检测

250404033

600

186

29

肺癌早筛(SHOX2/RASSF1A/PTGER4基因甲基化检测)

250404033

600

186

30

免疫固定电泳

250301005

200

62

31

抗胰岛素抗体测定(IAA)

250402026

25

7.75

32

各种寄生虫免疫学检查

250602001

10

3.1

33

17-羟皮质类固醇(17-0H)

250310020

40

12.4

34

VMA(尿香草苦杏仁酸测定)

250310025

40

12.4

35

17-酮类固醇(17-KS)

250310021

40

12.4

36

尿儿茶酚胺测定

250310024

36

11.16

37

β2糖蛋白1抗体(β2-GP1-Ab)

250402042

55

17.05

38

透析液-细菌内毒素

/

300

93

39

血清药物浓度测定

250309005

50

15.5

40

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原(HCV-Ag)

250403084

55

17.05

41

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

250403071

110

34.1

42

触珠蛋白(HPT)

250404018

20

6.2

43

脂蛋白相关磷脂酶A2(Lp-PLA2),

250401037

90

27.9

44

总IgE,电化学发光法

250405001

16

4.96

45

丁型肝炎IgM

250403017

16

4.96

46

肺吸虫IgG

250403064

15

4.65

47

弓形虫IgG

250403020

25

7.75

48

血吸虫IgG

250602001

20

6.2

49

核基质蛋白

250404025

120

37.2

50

红细胞孵育渗透脆性试验(MDST)

250202008

22

6.82

51

结核分枝杆菌及利福平耐药检测(XpertMTB/RIF)

250501048

661

204.91

52

酪氨酸磷酸酶抗体(IA-2Ab)

250310042

110

34.1

53

呼吸道多种病原体靶向测序

250503015*42

1050

325.5

54

中枢神经系统多种病原体靶向测序

250503015*50

1250

387.5

55

全套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检测

270700005*20

6000

1860

56

MetaCAP病原微生物核酸高通量测序

270700005*9

2700

837

57

抗核抗体(ANA)

250402002

16

4.96

58

抗核小体抗体(AnuA)

250402044

40

12.4

59

抗甲状腺微粒体抗体(TMAb)

250402018

60

18.6

60

抗角蛋白抗体(AKA)

250402038

24

7.44

61

抗磷脂酶A2受体抗体检测,量子点荧光免疫法

250402072

244

75.64

62

抗肾小球基底膜抗体(GBM)

250402019

20

6.2

63

抗双链DNA抗体定性(dsDNA)

250402006

40

12.4

64

抗胰岛细胞抗体(ICA)定量,化学发光法

250402026

75

23.25

65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cANCA)

250402005

10

3.1

66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pANCA)

250402005

10

3.1

67

狼疮抗凝物质(LA)筛查

250203055

25

7.75

68

硫酸去氢表雄酮(DHS)

250310022

60

18.6

69

免疫球蛋白IgG4

250401033

110

34.1

70

尿蛋白电泳定量

250307010

80

24.8

71

尿碘(I)

250102039

64

19.84

72

前列腺酸性磷酸酶PAP

250308003

10

3.1

73

人β淀粉样蛋白1-42

250301022

178

55.18

74

生长激素(GH)

250310003

60

18.6

75

糖类抗原242(CA242)

250404011

45

13.95

76

17a羟基孕酮(17-0HP)

250310033

60

18.6

77

胃蛋白酶原II(PGII)

250404027

80

24.8

78

胃蛋白酶原I(PG I)

250404027

80

24.8

79

微小残留白血病流式检测(15CD)

250401031*15

1350

418.5

80

MDS相关CD系列流式检测(25CD)

250401031*25

2250

697.5

81

急慢性白血病CD系列流式检测(28CD)

250401031*28

2520

781.2

82

浆细胞肿瘤流式检测(15CD)

250401031*15

1350

418.5

83

胃泌素17(G-17)

250403090

80

24.8

84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SHBG)

250402059

70

21.7

85

雄烯二酮(AD)测定

250310032

18

5.58

86

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离心

250401038

150

46.5

87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MPO-Ab

250402005

10

3.1

88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测定PR3-Ab

250402005

10

3.1

89

血清蛋白电泳(SPE)

250301004

15

4.65

90

血清抗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

250310043

60

18.6

91

游离脂肪酸(FFA)

250303015

15

4.65

92

肾上腺素测定

250310047

20

6.2

93

去甲肾上腺素测定

250310048

20

6.2

94

生殖道多种病原体靶向测序

250503015*20

500

155

95

叶酸代谢能力基因检测

270700003

300

93

96

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621位点)

250700023*3

780

241.8

97

涎液化糖链抗原(KL-6)

250401039

270

83.7

98

人类白细胞抗原B27测定(HLA-B27)

250203068

150

46.5

99

尿锰

250309014

240

74.4

100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活性检测

250202018

10

3.1

101

ds-DNA滴度

250402006

20

6.2

102

隐球菌荚膜抗原

250403060

10

3.1

103

高通量测序基因检测

270700003

300/位点

93/位点

104

高通量测序基因检测

270700005

300/位点

93/位点

105

抗壁细胞抗体

250402014

66

20.46

106

抗内因子抗体

250402034

66

20.46

107

CMV-DNA定量

250503015

150

46.5

108

EBV-DNA定量

250503015

150

46.5

109

EBER原位杂交

270700001(140) 270800006(20*2)

180

55.8

110

尿碘测定

250102039

64

19.84

111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

250104036

180

55.8

112

IGFBP-3

250104036

180

55.8

113

PML/RARA分型定量

250700017*3

1200

372

114

BCR-ABL1定量

250700017*3

1200

372

115

JAK-2基因V617F突变检测

270700005

300

93

116

CALR突变

270700005*2

600

186

117

IGHV基因突变检测

270700005*3

900

279

118

血液肿瘤TP53突变

270700005*4

1200

372

119

血清免疫固定电泳IgD

250301005

100

31

120

血清免疫固定电泳IgE

250301005

100

31

121

高敏PNH检查

250401031(90×14)

840

260.4

122

微小残留白血病检测

250401031(90×15)

900

279

123

多发性骨髓瘤微小残留检测

250401031(90×15)

900

279

124

骨髓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270300004

72

22.32

125

特殊染色1项

250201007

20

6.2

126

免疫组化1项

270500002

70

21.7

127

骨髓细胞彩色图像分析

310800026

60

18.6

128

EB病毒(EB DNA)定量

250503015

150

46.5

129

巨细胞病毒(CMV-DNA)定量

250503015

150

46.5

130

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

270300001

100

31

131

显微摄影术

270800006

20

6.2

132

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

270500001

58

17.98

133

免疫荧光染色诊断

270500003

74

22.94

134

普通透射电镜检查与诊断

270600001

304

94.24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总体要求

1、样本交接:要求按照协定及时收取标本,具备规范的标本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建立标本的接收登记台账,确保标本顺利交接,方便查核。

2、样本护送:样本的运送必须符合样本温度的管理要求,采用相应的冷链运输技术,特殊标本运输过程中需干冰冻存。标本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涉及的生物安全规定。

3、检查报告质量:实验室必须严格开展室内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稳定性、准确性。每年会参加国家和(或)湖南省临检中心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以控制检测结果的质量。因实验室质量因素发生检测结果错误,导致医疗纠纷、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实验室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报告时限:应在规定的报告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若未能在规定报告时间内发布,应主动及时向甲方说明迟发原因,并出具书面的迟发报告通知单。

5、结果解释:实验室有义务为医院提供所委托检查项目检测结果的专业意见和解读,必要时需要检查人员和医院的临床医生合作,对检查结果进行正确解释和应用。

6、送检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医院委托检查的项目及检查结果。

7、检查结果召回:实验室如需召回检查报告的,可通过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短信、当面告知等任一方式通知医院召回检查报告,并提供新的检查报告。

1.2、检测范围及职责要求

1、需负责安排具有生物安全培训上岗资质的专业人员周一至周六每天一次将医院当天采集的样本冷链运输至供应商实验室,为保障样本的稳定性,要求24小时内必须将样本送达并开展检测。

2、按照抽样检验计划表中确定的类别和项目在指定范围内实施检验,并按约定期限完成检验,供应商应保证提供检测后样本的冻存。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在检验活动中无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必须接受甲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能按时完成委托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4、需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内容负责保密,与国家相关法律冲突除外。

1.3、基本要求

1、内部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相应的专职人员。

2、内部组织机构职责明确,各项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健全。

3、具有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仓储养护设施、运输工具等。

4、应建立服务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听取招标人的意见或建议,及时纠正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人员配置要求

2.1乙方需负责安排具有生物安全培训上岗资质的专业人员周一至周六每天一次将医院当天采集的样本冷链运输至供应商实验室,为保障样本的稳定性,要求24小时内必须将样本送达并开展检测。

2.2乙方内部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相应的专职人员。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其他要求

1、乙方须加强检测实施的组织管理,所有参与检验的工作人员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乙方负责检测项目的全部物流运输费用,包括所产生的一切冻存费、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检验费等,由于搬运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4、乙方应制定可靠的检测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5、乙方负责检测资料的保管,直至采购人签收为止。

6、乙方负责与我院LIS、HIS信息系统对接,接口费用由中标商负责。

7、若政策有变,收费标准和项目名称按最新的政策执行,(折扣率)保持不变。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2.1.付款方式:检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根据每月检测订单和实际完成量,每月按实进行结算。

2.2.本合同内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及折扣价格执行,折扣价格包含所需的冻存费、材料费、检验费、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

2.3.乙方根据每月实际结算金额,按照甲方发票信息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检验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甲方: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乙方:长沙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营业部

户名: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户名:长沙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账号:43*开通会员可解锁*005915

账号:6*开通会员可解锁*

纳税人识别号:1243*开通会员可解锁*2B

纳税人识别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4774XC

?乙方向甲方开具电子发票,甲方指定邮箱:3183684168@qq.com 或手机号:*开通会员可解锁* 收取电子发票下载链接地址,甲方自行打印发票。乙方将电子发票链接地址发送给甲方后即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发票。

2.4.检验费用支付时间以账款到达乙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未按在约定期限内将检验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的,乙方有权中止标本检验服务,因乙方中止服务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5.双方业务往来以对公账号为准,甲方不得以现金、转账等任何方式将检验费支付到乙方员工等非乙方账户,否则,甲方承担不利后果,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2.6.甲乙双方应积极对账,双方有权周期性或特殊事项下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检验服务项目进行审计,各方应予配合。

2.7.乙方定期或不定期以(包括不限于)电子邮件或快递等任一形式发送对账单到甲方指定地址及联系人(甲方联系人:彭建美 邮箱:32160016@qq.com,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营业部(长沙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6*开通会员可解锁*)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双方协商决定。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 资质与技术体系验收:核查乙方实验室具备合法有效的ICL检验资质、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认可证书,检验项目备案范围完全覆盖甲方全部外送检验项目;核查乙方检验人员持证上岗,人员资质、操作能力符合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人员管理规范,无无证上岗、资质不符情况。同时核查乙方检测所用仪器、试剂、耗材均为合规合格产品,仪器定期校准、性能验证记录完整,试剂在有效期内,方法学符合国家临床检验行业标准。

2. 标本检测技术验收:验收乙方标本接收、转运、存储、检测全流程技术合规性。核查标本采集指导、冷链运输、标本保存的技术参数符合行业标准,无标本污染、变质、溶血、丢失、转运错误等技术问题;核查所有送检项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SOP)执行检测,检测流程规范、操作记录完整可追溯,无漏检、错检、缺项检测等问题。

3. 质量控制技术验收:核查乙方室内质控常态化开展,每日质控数据完整、合格,质控记录、异常处理台账齐全;乙方按期参加国家、省级室间质评且全部合格,无室间质评不合格、质量整改不到位情况;针对检测过程中的技术异常、结果偏差,具备完善的复核、复检、技术纠错机制,异常处置流程规范、记录完整。

4. 检测结果与报告技术验收:验收检验报告技术合规性,报告项目齐全、数据精准、结果标注规范,无数据错误、结果误报、参数缺失等技术问题;危急值识别、复核、判定技术标准合规,精准识别各类危急值结果;报告具备合法法律效力,符合医学检验报告出具规范,可作为临床诊疗依据。

5. 数据对接技术验收:核查乙方检测系统可与甲方LIS、HIS系统稳定对接,实现检验数据、电子报告自动回传、同步更新,支持数据查询、打印、提取、溯源等功能;所有检验原始数据、检测记录、报告数据按行业要求留存归档,保存期限不低于15年,数据安全、完整、可永久追溯。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 标本接送服务验收:验收乙方标本上门收取、回送服务及时性、规范性。乙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频次、时间上门收取标本,无迟到、漏收、拖延情况;标本转运包装规范、防护到位,全程冷链运输符合对应检验项目温控要求,转运台账记录清晰,包含标本信息、转运时间、操作人员、温控数据等完整内容。

2. 报告交付服务验收:验收检验报告交付时效与质量。常规检验项目、加急项目、特殊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出具纸质及电子报告,报告准时率达标;电子报告实时同步至甲方系统,纸质报告递送及时、完好无损;无报告延迟交付、报告丢失、重复错发等服务问题。

3. 危急值与应急服务验收:验收乙方危急值上报服务,危急值识别后第一时间按规范流程上报甲方对接人员,危急值报告率、上报及时率均达到100%,上报记录完整;针对甲方突发批量检测、紧急复检、标本异常应急处理等需求,乙方提供专属应急响应服务,快速对接、优先处置,保障甲方临床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4. 日常对接与配套服务验收:核查乙方配备专属对接人员,全程负责项目对接、问题答疑、业务沟通,响应及时、服务专业;定期为甲方提供检验项目培训、技术答疑、业务指导等配套服务;主动同步检验项目更新、方法学变更、质控结果等相关信息,保障甲方业务顺畅开展。

5. 投诉与问题处置验收:验收乙方服务问题处置能力,针对甲方提出的检测疑问、服务异议、差错反馈,乙方做到快速响应、及时核查、限时整改,全程闭环处理;服务投诉处置及时率、整改完成率100%,无长期积压、拒不整改、重复投诉等情况。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 合同条款履约验收:核查乙方全面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务承诺,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合作模式完全贴合合同约定,无擅自缩减服务项目、变更服务标准、提前终止服务等违约行为;严格遵守项目服务周期约定,全程稳定履约。

2. 台账与资料管理验收:验收乙方履约资料完整性,建立完善的项目履约台账,包含标本送检台账、检测台账、报告交付台账、质控台账、应急处置台账、问题整改台账等,台账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按期向甲方提交月度、季度、年度履约报表及质量考核资料,资料报送及时、规范、齐全。

3. 费用结算履约验收:核查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结算周期进行费用核算,无乱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变相加价等违规情况;结算单据、对账明细清晰准确,票据合规有效,配合甲方完成对账、结算、审计工作。

4. 合规经营履约验收:核查乙方服务全过程遵守医疗行业监管规定、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甲方管理制度,无违规操作、虚假检测、篡改数据、违规宣传等违规违纪行为;无因乙方经营、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纠纷、行政处罚、舆情风险等不良事件。

5. 人员与场地履约验收:核查乙方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充足、稳定,无随意更换核心技术及对接人员情况,如需更换人员提前告知甲方并完成交接;实验室场地、设备、运维条件持续满足服务需求,保障项目长期稳定履约。

(6)履约验收标准:

1. 技术验收标准(核心硬性指标):① 乙方资质、人员、设备、试剂全部合规有效,100%符合行业及合同要求;② 标本检测漏检率、错检率年度为0,标本丢失、转运错误、严重质量差错年度0发生;③ 室内质控合格率100%,国家/省级室间质评通过率100%,无质控不合格记录;④ 检验报告数据准确率100%,结果误报年度不超过2例,无重大检测技术误差;⑤ 危急值上报准确率、及时率100%;⑥ 数据对接顺畅,100%实现系统自动回传,数据留存合规、可追溯。

2. 服务验收标准(核心硬性指标):① 标本收取准时率100%,无漏收、拖延情况;② 检验报告按时交付率≥99.5%,加急项目100%按时交付;③ 服务诉求、问题响应时长不超过30分钟,一般问题24小时内闭环处置;④ 客户投诉处置率100%、整改合格率100%;⑤ 全年无重大服务失误、无临床投诉重大事件。

3. 商务验收标准(核心硬性指标):① 全面履行合同全部商务条款,无商务违约行为;② 各类履约台账、报表、资料报送及时、完整、规范,合格率100%;③ 费用结算零差错、零违规收费,对账通过率100%;④ 全程合规经营,无行政处罚、医疗纠纷、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⑤ 人员、设备、场地保障稳定,履约连续性达标。

4. 综合验收判定标准:① 全部技术、服务、商务指标达标,视为履约合格;② 单项轻微指标不达标且及时整改到位,可判定为基本合格;③ 出现重大质量差错、服务事故、商务违约或多项指标不达标,视为履约不合格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 验收主体与频次:甲方为项目履约验收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专项验收工作;验收分为月度抽查、季度考核、年度全面验收,同时结合随机抽检、专项核查方式开展,全程留存验收记录、考核台账,验收结果作为费用支付、合同续期、履约评价的核心依据。

2. 验收资料提交要求:乙方需配合甲方验收工作,按要求提前提交资质证书、质控报告、检测台账、服务记录、结算明细、整改报告等全套验收资料,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完整,逾期未提交或资料造假视为履约不合格。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提供检验服务所涉相关检测技术,检测方法学等的知识产权及从中衍生的数据和信息都是乙方的专有财产,乙方对其享有全部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负责组织医生开检验单、组织护士采血,收集检验标本,按照《项目总汇》和《样本采集手册》(均以乙方提供的最新版为准)内容所列的方法和方式,正确填写申请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检验项目所必须的病人常规个人资料、临床诊断、医生和院方必要信息)、采集标本、处理和保存送检样本,对标本来源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样本信息与检验申请单信息相符,甲方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错误或检验报告与患者不符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人员有责任与乙方人员在以下环节(如有)进行签字确认:标本交接、申请单交接、知情同意书交接、耗材交接、特殊物品回执交接、其他物品交接、纸质报告单交接、结算票据、发票签收回执的交接。

3.甲方向乙方交付检验申请单后,需增加检验项目或变更检验项目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口头向乙方申请变更检验内容(如增加检验项目或变更检验项目)的,甲方应在口头申请后1日内向乙方补充提供变更后的检验申请单原件或扫描件,乙方按照变更后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及收取检验服务费;乙方出具检验报告单的时限从乙方收到甲方的口头变更检验项目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甲方未按前述时间补充提供变更后的检验申请单原件或扫描件的,乙方出具检验报告单时限可顺延。

4.甲方委托乙方对大量(50例以上)体检项目标本进行检验的,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否则,乙方出具报告的时间将延长。

5.甲方应配合支持乙方系统与甲方信息系统对接,涉及的具体内容如有必要再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甲方保证其使用的系统合法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保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为甲方提供乙方自助查询系统的登陆账号及密码并通知合同首页甲方指定的联系人,甲方指定联系人在获取信息后应及时登陆并修改访问密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自助查询系统的登陆账号及密码,不得擅自修改系统里的内容。

7.甲方应依法依规履行知情告知义务,若特殊检验项目涉及需要受检者知情同意的,原则上应使用乙方的知情同意书模版。若甲方要求使用非乙方知情同意书模版的,甲方承诺其已使用符合医学伦理要求的知情同意书以充分保证受检者知情同意。

8.甲方及甲方人员保证具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所要求的资质资格。乙方出具的检验结果仅对送检标本负责,供甲方临床参考,甲方及工作人员需结合其他检查指标及临床表现等综合情况具体分析。

9.乙方出具的检验报告单系一个整体,甲方部分使用数据或内容、转录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由此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0.甲乙双方应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共同管理,甲方收到乙方发出的危急值通知时,应按流程规定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师,并形成记录,记录应包括接收到危急值的金域条码、病人姓名、危急值内容、金域报告时间、金域报告人员等。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乙方每周7 次到甲方处收取标本,上门服务时间为为11:00-12:00 ,乙方应及时将当天采集的样本冷链运输至乙方实验室,为保障样本的稳定性,要求24小时内必须将样本送达并开展检测。

2.乙方应按照抽样检验计划表中确定的类别和项目,在指定范围内实施检验,并按约定期限完成检验。乙方应保证提供检测后样本的冻存。

3.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工作的有关纪律要求,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检验活动中无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负责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的寄送、结果分析、异议处理和检验过程中技术问题的处理工作;必须接受甲方对承担检验任务工作质量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积极参加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能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性和应急性任务。

4.乙方应按照保证按国家检验规范进行操作,并对送检标本的检验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乙方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责任。

6.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但受检者及其授权代理人查询、咨询其检验项目、检验结果除外。

7.乙方如需召回检验报告的,可通过电话、传真、当面告知等任一方式通知甲方召回检验报告,并重新提供新的检验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最新检验报告单后及时告知受检者,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甲乙双方应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共同管理,出现危急值时,乙方应以电话和发送邮件联系甲方指定的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即视为乙方完成通知义务,甲方应按流程规定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及相关医师。

9.剩余标本(如有)由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保存、处置,甲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标本保存期限内提出(法律法规对保存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的,乙方检测后保存7日),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出具的检测结果无异议。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累计利息不超过1万元。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双方协商决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其他事项双方协商决定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其他事项双方协商决定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线上合同与线下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线下合同为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贺骏 法定代表人: 李慧源
委托代理人: 龚思文 委托代理人: 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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