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郡双语白石湖实验中学物业服务外包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08-18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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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外包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WCCG-CS-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郡双语白石湖实验中学    采购人地址:  望城区月亮岛街道万家塘路与白石路交叉口西北角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飞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9号百脑汇A座714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物业服务外包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物业服务外包 物业管理服务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金额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柒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年,54750.00/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 卫生保洁

保洁内容:服务范围内公共建筑物、地面设施、护栏、道路广场、校门口、标识标牌、绿化带卫生 工作,垃圾站设备保洁工作(不包含教师办公室、教室内及学生宿舍室 内 卫生保洁)。

服务标准:

(1) 屋面平顶无堆积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水磨石地面定期清洗,保证没有污渍;灯具、天花板上不 得有蜘蛛网出现;

(2) 公共区域门窗保证清洁明亮,无水渍、无污渍;

(3) 楼梯扶手、标识标牌要求每天进行擦洗,不得有污渍和灰尘;

(4) 公共地面每天打扫,地板、扫脚、窗台不得有污渍和灰尘;楼道、走廊地面,每天要用 “ 大地拖 ” 全 面清洁,加强随时保洁;

(5) 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好各会议室;会议室会前会后要进行专门的打扫 ,要保持干净整洁;

(6) 道路、广场、田径场保证没有垃圾和杂物,及时清除污迹;房屋及公共部位无乱贴、乱画、无乱放 杂物的现象;

(7) 遇文明创建,大型接待,中考高考等重大活动(不包含社会类考试)开展时,乙方无 条件配合学校做好保卫保洁工作;

(8) 楼栋定期消毒、杀菌、药水等由学校负责;

(9) 楼栋的下水道、化粪池、建筑物四周排水沟的定期清理 ( 每期不少于一次 ) 、压缩垃圾站必须每天清 理一次;

1.2 公共卫生区域的保洁:

保洁要求:专人管理,地面无积水、无污渍,纸篓垃圾及时收集,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洁具表 面清洁干净,洗手台面无积水,无污渍。所需的保洁耗材(如扫把、拖把、卫生球、清洁剂、垃圾筒 、废纸筒、茶叶篓等)由甲方负责。卫生间如遇严重堵塞,及时进行疏通,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1.3 公共区域的垃圾箱保洁:

乙方根据情况配置公共区域垃圾箱,费用由甲方承担。

保洁要求: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污渍。

1.4 垃圾收集及外运要求:

要求:( 1 )做到及时清扫、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密封存放,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并负责集 中拖运处理。

( 2 )垃圾通过垃圾分类收集,从中分捡出可回收的物品(纸张、塑料、橡胶、金属、玻璃等)。

1.4 绿化养护要求::

服务内容:物业管理范围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维护、修整、管理和施肥,病虫害防治。

服务标准:

(1) 有绿化管理措施,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无黄土裸露,修剪及时,无枯枝 死枝及病虫害现象;

(2) 定期进行苗木修剪、及时清除杂草,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保证绿化完好率 98 %,草坪纯度 95 %;

(3) 室外花木摆放及养护;

(4) 甲方免费提供绿化所需水电,所需农药、肥料等由甲方负责;

(5) 绿化维护机械及油料、园林垃圾清运车、打药机、劳保用品、枝剪、平剪、锄头、铲子、锯子 、砍刀等,均由甲方全权负责。

1.5 设施、设备维护及水电维修::

(1) 给排水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室 内外排水管极其附属构筑物、引水管道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巡查、养护。

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防止跑、冒、滴、漏,零星维修合格 率 100% ,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2) 供电系统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对物业管理范围的高压配电系统、低压供电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宿舍热水系统、电梯、 空调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使用,空调每年清洁 2 次(每年 4 月和 11 月) 。

服务标准: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 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 100% ;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全校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 确保用电安全;如遇供电系统设备大型维修及时上报学校进行处理;避雷系统每年遥测一次。

(3) 房屋本体及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

服务内容:负责所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的泥、木、水、电、五金等日常维 修。路面墙面修补、围墙、护栏、墙面附着物装订、门窗玻璃、窗帘、屋面维修,以及路灯、门锁、 办公座椅柜、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箱、排污管理、沟渠、池、井等。

服务标准:房屋管理制度完善,实施有效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4) 房屋门窗维修要求

服务内容:门窗框松动、开户不灵活、脱榫、开焊、小五金件缺损、窗纱、玻璃破损的修理。

服务标准:确保门窗完好和正常使用,合格率 100% 。

(5) 学习办公生活家具维修要求: 学习办公生活家具破损的修理。

(6) 房屋的共用部,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和单项工程费用和涉及公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换、改造元器 件的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或由甲方另行安排处理。

(7) 负责杂物、会议与活动的资料和道具的搬运任务及学校教材教辅资料运输和分发工作。

(8) 服从完成临时调派的任务。

1.6 保健管理

( 1 )在甲方政教、安保科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暂行规定》, 并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搞好甲方的卫生保健工作 。

( 2 )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建立必要的卫生规章制度。定期向甲方领导汇报卫生工作。

( 3 )对师生轻微常见病的一般诊治。

( 4 )对师生意外伤害的临时应急救护;能及时完成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必要时负责 联系车辆送医院治疗。

( 5 )传染病防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季节性、流行性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接种等工作;负责 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隔离、消毒等,防止在学校流行;协调各教学 部做好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

( 6 )定期进行师生卫生健康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师生的初级医疗,急救和个人卫生的讲座,做好 各种流行性疾病的预防措施。每学年不少于 1 次。

( 7 )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① 工作岗位责任制、 ② 计划、总结制度、 ③ 统计报表制 度、 ④ 重大突发事件及传染病报告制度、 ⑤ 卫生宣传教育制度、 ⑥ 防近工作制度、 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制度、 ⑧ 晨检制度、 ⑨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⑩ 档案管理制度等。

( 8 )学生查体及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档案并且规范;有学生常见病情况统计 、分析资料、有卫生工作计划、总结、有传染病报告、报表记录、有卫生常识宣传资料、每天坚持晨 检并有晨检记录、有防近视措施、督促学生每天认真正确做好两次眼保健操、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宣 传防近视知识,每季度对学生进行一次视力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 9 )药品及器械的采购管理。保管好药品和器具,经常检查,避免变质失效。

( 10 )甲方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按照学校要求,负责各类考试、比赛等各类学校重大活动期间的医 疗值班及保障工作。

( 11 )负责落实教育局、卫健局、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按上级要求完成相关资料及台账 建设。

( 12 )保健室医疗器材及医药用品,由甲方提供。

( 13 )完成甲方交给的其他工作。

2.人员配置要求

物业人员配备不少于 14 人:项目管理 1 人、保洁员 8 人、水电、泥木工 3 人、绿化人员 1 人、保健员 1 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参照服务要求。

4.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要求 :

1 、实施地点:长郡双语白石湖实验中学

2 、结算方法: ( 1 )付款人 : 长郡双语白石湖实验中学(通过国 库集中支付) ( 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乙方人员到位并经甲方考核后,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按月支付。甲方每月对 乙方进行考核 ( 总分 400 分 ) ,扣分按 400 元 / 分计算,在每月费用中扣除。要求全年管理优秀,无任何违反合约的事宜。

3 、本项目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 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甲方每月将乙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长郡双语白石湖实验中学物业管 理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

4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 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 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 、乙方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合同价格。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无;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无,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马王堆支行(长沙市飞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00035164)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长郡双语白石湖实验中学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甲方每月将乙方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见《长郡双语白石湖实验中学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柳笛 法定代表人: 石满红
委托代理人: 张新武 委托代理人: 石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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