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暮云南片区给排水及竖向专项规划设计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2-17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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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暮云南片区给排水及竖向专项规划设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TXCG-CS-F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天心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1栋3楼    供应商(乙方):  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人民东路469号长房东云台花园商业S2栋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暮云南片区给排水及竖向专项规划设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暮云南片区给排水及竖向专项规划设计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本项目为暮云南片区给排水及竖向专项规划设计,项目范围北至沪昆高铁,东、西、南三面毗邻天心区行政边界,总面积约17.11平方公里。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计金额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陆万肆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暮云南片区给排水及竖向专项规划设计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给排水专项规划编制

技术服务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满足采购人需求。

306000.00

1

30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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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竖向专项规划编制

技术服务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满足采购人需求。

358800.00

35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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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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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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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1给水专项规划

(1)给水工程现状分析。分析片区内供水设施及管网的建设现状,结合上位规划,分析现状给水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建设需求。

(2)水量及水质规划。对规划区需水量进行分析和科学预测,确定近期及远期预测用水量,并确定供水水质目标,提出供水水质保障措施。

(3)给水工程设施规划。结合长沙市上位供水专项规划,确定规划区内给水工程系统布置形式、管网服务压力,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相关取水设施、净水厂等用地需求。

(4)给水管网规划。明确输、配水管网规划原则,在上位规划指导下,通过配水管网平差计算,确定规划新建及改扩建配水管网。确定规划建设加压站的布局、处理规模、服务范围,确定供水服务网点的用地面积、位置。

(5)近期建设规划和实施保障措施。提出近期建设重点,分类别建立近期建设项目库,通过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实施规划、强化监督管理等措施加强规划的实施保障。

1.2排水专项规划

(1)规划背景与现状概况。了解片区的区位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经济社会概况等基本情况,分析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中相关内容,调查城市排水防涝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2)排水防涝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对降雨规律进行分析,根据地面透水特性解析下垫面,并对排水系统总体进行评估。确定内涝风险评估方法及指标,评估内涝风险,根据评估结果对片区进行风险区划分。

(3)片区排水设施规划。确定根据已有排水规划相关成果,结合未来用地发展方向、发展规模,确定规划范围内污水处理厂数量、规模、用地面积、厂址。确定排水泵站(雨污合建泵站、污水提升泵站、雨水提升泵站)以及排水口的选址要求和规模,科学布局城市排水设施,确定排水设施的防护要求。

(4)片区排水管网系统规划。根据片区地形地貌和河流水系等,合理确定排水分区;明确管网布置原则,确定排水干管(污水管、雨水管、合流管)的服务面积、走向、管径、控制点标高,主要排出口的位置和标高,科学合理规划排水管网布局系统;用规定设计标准对现有管涵(污水管涵、雨水管涵、雨污合流管涵)、排水泵站(污水提升泵站、雨水提升泵站、雨污合建泵站)进行校核验算,针对不满足设计流量的管涵、排水泵站提出改造方案。

(5)海绵城市总体设计。明确流域内各汇水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并与流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控制目标相衔接,按照《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指引》及相关专项规划中提出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目标及要求,提出地块的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建议。

(6)近远期建设计划。结合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长沙市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基于片区建设近期实施的重大项目,提出排水工程近期建设计划,明确近期排水管线及设施的位置、规模、建设时序、投资金额。

1.3竖向专项规划

(1)现状竖向条件分析。分析现状竖向设计的主要限制因素和难点。

(2)片区竖向规划与道路交通协调分析。尊重规划与现状道路竖向,结合区域生态资源、路网、景观等方案,提出道路竖向规划总体思路和策略,初步确定各道路规划标高。

(3)道路竖向规划方案。结合片区规划,综合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容积率)及场地设计要求等因素、提出片区竖向的详细方案

(4)土方计算。根据片区控规方案,模拟出后期地下空间土方开挖的工程量,并结合片区建设时序,最大限度实现片区范围内总体土方平衡。

2.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应配备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本项目工作,项目团队成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投标,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人员。乙方项目负责人:刘俊文、张茂华,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应配备相应的专业设备开展本项目工作。

4.其他要求

4.1工期要求

乙方在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资料齐全后 200 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资料的收集、现场踏勘、规划成果的编制及评审资料的提交等工作;配合暮云南片区控规修编专家审查及成果入库,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行政主管部门实际审批时间为准。

4.2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给排水专项规划、竖向专项规划的文本、图集、附件等;乙方提交成果资料的形式,应包括全套的纸质书面文件 6 份及电子光盘文件一式2 份。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4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9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给排水专项规划成果提交给控规修编单位,控规修编取得初步成果专家评审会纪要,经甲方认可后,支付12.24万;竖向专项规划成果提交给控规修编单位,控规修编取得初步成果专家评审会纪要,经甲方认可后支付14.352万。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94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给排水专项规划成果提交给控规修编单位,完成控规修编成果入库,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尾款 9.18万元;竖向专项规划成果提交给控规修编单位,完成控规修编成果入库,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尾款10.764万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长沙市人民东路支行(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6*开通会员可解锁*)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以线下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服务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服务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服务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

需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以线下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目的所使用的图纸文件及所交付的设计成果没有任何第三方以涉及侵犯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盗用商业机密为由提出任何索赔。如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成果而导致第三方对甲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而提起诉讼或索赔以及由此引起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编制技术报告所需基础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效性负责,资料包括:控规依据图、地形图、暮云南片控规修编初步成果等其它相关资料。

5.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在编制过程中,甲方配合乙方参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6.乙方提交成果资料后,及时组织验收、评审。

7.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技术服务费用。

8.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变化,甲方需适当调整本项目有关需求,应在知道情况变化之日起 5 天内提出。

9.如此条内容与线下纸质合同内容有差异,以线下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作,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进行分包或转包。

5.乙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

6.乙方负责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编制费、打印费、差旅费、评审费等相关费用。

7.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编制过程中,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项目进展情况,听取甲方意见。乙方应根据评审意见按时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现场服务指设计踏勘、设计项目汇报、以及有关专业设计问题等,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费用。

8.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目的所使用的图纸文件及所交付的设计成果没有任何第三方以涉及侵犯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盗用商业机密为由提出任何索赔。如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成果而导致第三方对甲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而提起诉讼或索赔以及由此引起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9.如此条内容与线下纸质合同内容有差异,以线下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返工、延迟交付成果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4.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原因或政策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技术服务费。

5.乙方为履行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擅自将成果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向甲方支付 1 万元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成果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甲方可在甲方应付的技术服务费中扣减。逾期超过6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返工,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擅自转包或者分包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费用,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0.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履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本合同费用。

11.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差旅费等,以及因乙方违约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成果资料产生的费用价差等。

12.如此条内容与线下纸质合同内容有差异,以线下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以线下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如此条内容与线下纸质合同内容有差异,以线下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要求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履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本合同费用。

2.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如此条内容与线下纸质合同内容有差异,以线下纸质合同内容为准。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签订时间与线下纸质合同签订时间保持一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李念奇 法定代表人: 于建忠
委托代理人: 李畅 委托代理人: 袁翊航
附件列表暮云南片给排水及竖向规划编制服务纸质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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