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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平湖市恒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 | 平湖市长三角汽车商贸城电子商务基地二期工程总承包 | |
| 工程规模 | 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平湖市长三角汽车商贸城电子商务基地二期,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内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平湖市长三角汽车商贸城电子商务基地二期,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内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电力供配电系统、通信三网接入,充电桩,光伏不计入本次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中标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配合、服务费。 | |
| 中标人 | 浙江鑫达建设有限公司 | |
| 中标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
| 中标人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工 期 | 88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图,施工阶段工期850日历天) | |
| 工程质量 | 合格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 汤国平 | |
|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浙*开通会员可解锁*43828】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招标人 | 平湖市恒鑫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异议应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必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加盖公章,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