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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八)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或国有资金投资修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 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家所有(以下简称"国有人防工程")。国有人防工 程的产权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在嘉善县行政区域内,对国有人防工程直接 登记在各级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定的国有全资公司名下。竞得人在签 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应与产权归属单位先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 后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九)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合同定金,定金抵作第一期出 让价款。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圳 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 777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4233369
联系人:周先生 姜女士
代理人: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创业路 388号云帆大厦(嘉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用
联系人:沈先生
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