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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 10 月 31日至2025年 11 月 10日挂牌出让 1 宗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宗海基本情况 :
宗海 名称 |
宗海区位 |
出让面积 (公顷) |
用海类型 |
用海期限 |
成交价(万元) |
竞得人 |
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1号泊位 |
平湖市独山港区附近海域 |
11.3665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的用海面积9.8618公顷,港池、蓄水等的用海面积1.5047公顷 |
“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 |
33年 |
1650 |
浙江物产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 2025 年 11 月 12日至 2025 年 11月 18 日(5个工作日)。
三、该宗海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单位: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
邮政编码:3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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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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