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极海洋牧渔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浙江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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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东极海洋牧渔城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东福山岛西南海域

建设单位:舟山市舟峰海洋牧场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与规模:Ⅰ期重点建设4座深远海抗风浪“升降式船型”智能网箱、75套浮式生态养殖架、1套海洋牧场远程监控中心、5艘生产辅助船;Ⅱ期建设6座深远海抗风浪“升降式船型”智能网箱、20套浮式生态养殖架。项目建设期间同步实施现代海洋渔业种业工程,开展本地特色经济鱼类(如大黄鱼、石斑鱼等)的种质资源收集、保种与良种选育,配套建设种质资源库、亲本培育车间及智能化苗种扩繁系统;打造一座集优质种苗供给、绿色生态养殖、智能装备应用、休闲观光体验于一体的“东极海洋牧渔城”(海上牧场),充分体现舟山海岛风情,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与海洋渔业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17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敏感区主要为东海带鱼种质资源保护区普陀片生态保护红线、舟山渔场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主要经济鱼类三场一通道等;水动力和冲淤保护对象主要为已建东航路航道和规划中的小船航道等;评价范围内无大气和声环境敏感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和冲淤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主要开展深远海增养殖活动,采用透水式的养殖网箱和筏架,工程建成后,对周边海域的潮流流场、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等基本没有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抛锚固定网箱和养殖架作业过程中对海域水质悬浮物增高仅限于施工作业期间的局部水域,这些悬浮物污染是暂时的,影响范围较小,随着施工结束,海水水质会逐渐得到恢复。船舶生活污水和油污水不得随意排放,由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油污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海域水质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要进行养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看护船舶将产生一定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收集上岸并委托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船舶产生的废气,项目周边无大气环境敏感点,且项目地处海域,空气流动性较好,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轻微的。

营运期主要是看护船舶产生的废气,采用清洁燃油减少污染物排放,且项目地处海域,空气流动性较好,项目周边无大气环境敏感点,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主要为船舶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200 m范围内无居民区,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营运期,主要为看护船舶产生的噪声影响,运行期间控制施工船舶鸣笛和高音喇叭的使用,降低噪声影响,且周边200 m范围内无居民区,对周围声环境没有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船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营运期,船舶上看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直接排海,收集后统一上岸处理,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对工程水域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源于网箱和养殖架抛锚作业造成的悬浮物增加,进而对底栖生物产生潜在胁迫。但这种影响是短期的,待施工结束后,施工区及邻近水域的底质环境将逐步平复,底栖与浮游生物群落亦将随之自然恢复。建设单位将通过增殖放流等科学手段开展生态修复,有效补偿区域生态资源。

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铁锚对栖息地的占用,由于抛锚数量较少,总体占用面积不大,对海洋生物栖息地的整体扰动可控;透水式的养殖网箱和筏架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也局限在场区附近。针对上述影响,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增殖放流措施,积极进行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修复。

7、环境风险分析

本工程发生船舶溢油事故时,将对项目附近东海带鱼种质资源保护区普陀片生态保护红线、舟山渔场产卵场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浙江普陀中街山列岛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造成污染影响,因此应加强风险防范,编制应急预案,配置应急器材,减少相应的环境风险。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按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的要求安排施工和作业周期。施工期间船舶生活污水和油污水不得随意排放,由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与养护,杜绝石油类物质泄漏,减少海水受污染的可能性。

(2)营运期

营运期要进行养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看护船舶将产生一定的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由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对所有施工船只定期进行检修与维护,以保证正常运行;采用清洁燃油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影响范围。

(2)营运期

加强对看护船舶主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减少船舶尾气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2)营运期

合理规划,加强管理,控制看护船舶鸣笛和高音喇叭的使用,使用对讲机等无线电通讯设备联络。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和营运期船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资质单位接收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避开生物量的高峰期;对于占用水域造成的海洋生物损失,由建设单位向管理部门缴纳相应的海洋生态补偿费用,用于当地海域鱼类增殖放流等,用于生态资源恢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采取相应的船舶交通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溢油事故应急防范对策,配套一定数量的应急设备设施与应急物资,并建立健全科学、可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状况下响应流程高效、应急资源及时到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水、气、声、渣等污染物,按国内现有的污染处理技术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经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类污染物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因此项目只要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规、制度,从环境影响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1)建设单位信息:舟山市舟峰海洋牧场有限公司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东极村青浜后岙路55号

联系人:张舟峰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39.com

2)环评单位信息:浙江问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cuncunxie@163.com

3)环评审批信息: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3-5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单位:舟山市舟峰海洋牧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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