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东白莲岛3千吨级油品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首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09
发布于
浙江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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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东白莲岛3千吨级油品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东白莲岛3千吨级油品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东白莲岛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建设一座3千吨级油品码头,设置一个泊位(4#泊位),泊位长度131m,靠泊船型为500吨~3000吨级油船;码头采用离岸式布置,通过引桥将工作平台与陆域连接,码头方位角为136°~316°;码头由一座工作平台、四座系缆墩、一座引桥、若干人行便桥等组成。码头预计年吞吐量为73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75万吨,主要装卸油品为燃料油类、柴油类。

现有工程情况:企业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东白莲岛,油品年周转量为455万吨,库区拥有总规模159.4万m3储油罐,油品主要为原油类、燃料油类、柴油类;油品码头有15万吨级、3万吨级、5千吨级的泊位各1个,年吞吐量为910万吨;锅炉房设置20t/h和10t/h的燃油锅炉各1台,海水淡化间设置1套50t/h海水淡化处理设备;库区东侧的生产辅助区和行政管理区,为油品储运提供生产和生活配套服务;行政管理区南侧设置1个工作船码头,包括1个顺岸泊位(1000吨级)和1个滚装泊位(500吨级,兼顾危化品装卸)。

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见下表1。

表1 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别

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储罐全部为外浮顶罐。

储罐均设有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

输油臂、阀门和法兰片等均为合格产品,通过密闭性试验和强化巡检检修,确保输送系统密闭性。

碳钢管道及管托均涂刷防腐漆。管线防腐前进行了喷沙处理,达到Sa2.5级,并确保被涂表面清洁、干燥、无油、无脂、锌盐等污物,然后进行外涂油漆。管道外涂底漆和中间漆各一道,面漆二道;管托涂底漆一道,面漆二道。

油品装卸采用浸没式作业方式,储罐区均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根据到港船舶吨位优化调度,减少不必要的油库周转。

制定操作手册,尽量满罐储存,减少不必要的倒罐作业。

制定有安全环保巡检制度,定期检查油罐的密封程度和安全配件的有效性。

严格落实巡检、强化设备和管线的日常维护保养。

原油、凝析油、页岩油、稀释沥青装船时需开启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

现有库区设1台10t/h和1台20t/h燃油锅炉,配套150m3燃料油罐2台和100m3柴油罐1台,油品均引自库区。锅炉烟气处理采用“布袋除尘+SCR脱硝+海水脱硫”工艺,排气筒高度27.6m,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Nm3;SCR脱硝装置的脱硝催化剂2+1层,NOx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Nm3;海水脱硫系统SO2排放浓度不高于35mg/Nm3;氨排放浓度低于1.15mg/m3。入口和排放口安装有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

氨水储存采用常压储存工艺,设置两台氨水储罐,采用固定顶,总容积48m3,储罐外设有氨气逃逸吸收装置。

现有项目设1套原油装船油气回收装置,装置油气回收能力为5625Nm3/h,型号为BMCVR5625系列防爆油气回收机组,用于回收1#、2#泊位原油装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

油气回收装置工艺为“冷凝+吸附+吸收+脱硫+焚烧”,焚烧工艺仅在无法稳定达标时使用,焚烧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预处理单元配备了有机废气浓度检测装置,当检测浓度超出1.5g/m3,会发出警示信息,在此条件下须立即开启后续的焚烧单元。

油气处理温度-60~-70℃,预处理(冷凝+吸附+吸收+脱硫)后非甲烷总烃设计排放限值(质量浓度)≤1.5g/m3,焚烧后非甲烷总烃设计排放限值≤120mg/m3。

原油、凝析油、页岩油、稀释沥青装船时开启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对废气进行处理。其余油品装船油气近期暂不进行回收处理;待远期出台要求其他品类油品装船油气进行收集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技术规范后,将其他品类油品装船油气接入现有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3#码头已预留油气回收装置接口和油气管线。

废水

运营期到港船舶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的要求,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等污染物由经备案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上岸,接收委托单位为舟山浩鑫船舶服务有限公司;3个成品油泊位码头平台均设置了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的标准接口,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可输送至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库区南面人工河内待用;工作船码头船舶如需接收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方可自行与舟山浩鑫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约定时间地点进行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处置。

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输送至库区污水处理站。

现有油码头装卸区设置了围油坎,并均设置集污池1座,用于收集码头初期雨污水和冲洗污水,汇集至集污池,由自吸泵提升后输送至后方陆域库区的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储罐切水(包含非正常工况扫线废水)、罐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通过污水管道输送至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一期项目初期雨水池7座共1394m3,二期库区在6#罐组防火堤外东北侧设置含油污水池1座(容积616m3)。

储罐清洗废水由专业清洗公司收集后带走,不纳入企业的废水处理系统。

现有锅炉房设置1套烟气脱硫海水恢复系统,系统包括曝气池、曝气风机、曝气管道、曝气装置、进排水设施等。海水淡化浓水和烟气脱硫海水采取爆气+沉淀的处理工艺,出口为溢流出口。

现有海水淡化过程中产生的浓水通过Del60PE管道接入到烟气脱硫海水排海口附近的污水井中,与处理后的烟气脱硫海水经排污口排放。海水淡化系统除盐浓水和冲洗废水依托库区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人工河。

现有库区辅助作业区设置1套处理能力为20m3/h的污水处理装置,用于综合处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为气浮+过滤+臭氧氧化+MBR膜反应+A/O生化处理+二级活性炭过滤,配套建设2台3000m3废水储罐。库区油罐切水、罐区和码头面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接入3000m3废水储罐中进行水量水质调节,经隔油和沉降预处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码头和库区的生活污水提升至污水处理系统的缓冲池与经过预处理的含油污水一并进入生化单元进行处理;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入库区南面人工河内待用。

噪声

选择低噪声的转子泵、螺杆泵、离心泵等设备。

针对减振要求,对泵基础采用二次灌浆方式(采用灌浆料灌注,减少基础振动开裂)。

储罐区、辅助区等分区布置,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室内。

泵棚操作人员佩戴护耳罩等个体防护用品。

道路两侧、辅建区等可绿化空间采取草坪绿化。

泵和风机等设备布置于泵房,进出口柔性连接。

运营期制定了维护操作规程,定期添加更换润滑油。

固体

废物

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盐酸、次氯酸钠包装桶、含油抹布和氢氧化钠包装袋等危险废物委托舟山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除尘灰、水垢、废反渗透膜、废过滤膜、一般废包装桶及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均委外处置,进行综合利用。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舟山市普陀区虾峙美丽海岛服务中心进行处理,船舶垃圾委托舟山市夏金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收集处理。

现有库区建设固废库,贮存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位于2号罐组北侧,总面积66.96m2。贮存库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库内采取分区隔离措施并设置径流疏导系统。

环境

风险

现有项目配SCADA系统1套,设置液位检测仪、可燃气体探测器和声光报警器,罐组设置光纤光栅感温报警装置。

一期库区建设防火堤的有效容积达到142960.9m3,初期雨水池7座共1394m3;二期库区建设防火堤的有效容积达到244543.1m3,在罐区北侧新建了1个容积7260m3的事故水池;油码头装卸区设置了围油坎,并均设置集污池1座(容积为90m³);人工河(兼做事故水池)总容积为10758m3,日常剩余容积不小于7610m3。

企业建设了2座应急物资库房用于应急设备的集中存放,应急设备库总建筑面积达到1000m2;企业与中化舟山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有限公司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由其提供消防人员和设备,组建成企业的消防队;与浙江海安技术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签订船舶溢油应急服务合同,与舟山安港港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围油栏布放操作服务协议,与广州富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吸油毡和溢油分散剂二年期框架合作协议。当发生可能突发环境事件时,可第一时间调用协议单位的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

企业制定了《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东白莲岛油品码头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的要求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长峙岛香樟园A座1901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703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审批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表格见附件,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1、拨打联系电话;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公众意见接收邮箱:185661493@qq.com。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单位: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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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东白莲岛3千吨级油品码头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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