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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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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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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兆半导体封装与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舟山市普陀区上戚家单元PT-08-03-23、PT-08-03-19a 地块 |
威兆集成电路(舟山)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129200 万元,新建半导体封装与模块生产车间,新增建筑面积183969.27 平方米,新建DriverCore/PNP 模块产线,形成年产100 万套功率模块(车规级、工业级)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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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1、加强施工管理,采用商品混凝土和罐装水泥进行标准化施工。2、施工时容易产生扬尘的地方配制工地滞尘防护网,以减少尘量,同时尽量减少松散的裸露地面。3、选择的材料堆场要避开风口,水泥、粉煤灰及砂石等原料堆场需与施工道路保持一定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动力起尘。粉性材料应堆放在堆料棚内用帆布或编织布封盖,对无包装的堆料要定期洒水,使之保持不易被风吹起的状态。4、采用湿式作业,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及施工人员的影响。选择合适的卸(出)料装置,如带袋式过滤系统或部分封闭的卸料装置,用水或稳定剂的喷洒系统等。5、控制汽车在施工场地的行驶速度,并对汽车行驶路面勤洒水。6、对于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施工单位应减少露天堆放,减少裸露地面,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并对露天堆放场加强管理,用篷布等遮盖,以减少风力起尘。营运期:有机废气收集经沸石转轮+RTO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特殊废气经燃烧+水洗POU净化装置处理后与酸性废气经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碱性废气收集经二级酸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含砷废气收集经干式吸附废气处理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锅炉烟气高空达标排放;废水处理恶臭经酸喷淋+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收集经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废水应集中收集后,接入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并最终进入舟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严禁未经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随意排入附近河沟和水域。施工期混凝土废水、泄漏的工程用水、混凝土保养废水,施工开挖过程和基础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水、地下涌水或渗水,以及施工过程建筑材料、挖方、填方、遇暴雨冲刷产生的废水等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充分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应尽可能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如混凝土养护和场地洒水降尘等),多余废水应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不得直接排放,避免施工废水对附近河道产生的不利影响。营运期:涉第一类重金属废水单独收集预处理,再与其他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舟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1、对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装饰废料应进行分类处理,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及砖瓦等在质量允许的条件下收集后可回用于工程,对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垃圾堆场处置,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2、建筑废土优先回用于项目自身的基础建设,不能利用的统一堆放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堆放并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施工垃圾集中堆放,设置临时堆放场,并对堆放场所进行硬地化,且以篷布等遮盖,周围挖截流沟,定时清运。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 5、在固体废弃物清运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注意保护周围环境,规范运输,不得随意洒落,也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6、工地上产生的废油漆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必须全部收集并设立储存间,储存间要求“三防”即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定期送专业机构处理。营运期: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及施工方式,严禁在22:00时~6:00时期间进行施工作业;如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时,必须经主管部门的同意,且公告附近居民。3、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较大,且往往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并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临时隔声墙等降噪设施。4、对于运送材料的货车随机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运输车辆技术性能良好,部件紧固,无刹车尖叫声。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营运期: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挖出的表土,应在施工区域附近选择地形平坦的地点集中堆置,将来可用于绿化和地表恢复。堆置期间应有防雨设施覆盖,并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以防止雨水冲刷和水土流失。不用于原地面恢复的,可直接覆盖至可供耕作的其它地域。2、挖、填方工程量过大的区域应避免雨季施工,避免雨季施工带来的严重水土流失。如不能避开雨季施工,应尽量减小施工面坡度,并做到填料的随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雨水冲刷侵蚀。3、开挖回填时应做好临时排水系统,雨季来临前应将开挖回填和弃方边坡处理完毕。4、施工前先做初步挡护再进行开挖或填土,防止土石进入周边河道影响水质和泄洪,挖填工序结束后再重新按设计要求修建挡墙。5、在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增强水土保持意识,减少和避免因施工建设的水土流失对当地景观及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6、施工完成后应同时建设绿化,以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营造更舒适的工作环境。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后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和水体三级防控体系进行衔接,一旦发生事故,可及时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3820628
通讯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邮编:316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