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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二十八中(原新芜区政府)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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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10FJ25EP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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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市二十八中(原新芜区政府)早期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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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10FJ25EP06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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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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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侯凯凯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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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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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唐晨、王学文、刘亮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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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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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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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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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7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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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赵云龙,设计负责人:任慧,施工负责人:赵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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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项目经理:豫2412*开通会员可解锁*,设计负责人:2021101B0687,施工负责人:豫2412*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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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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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55 个日历天(设计期限 15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40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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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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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广隆.玥瑭府;设计:瑞丽古程璟园项目人防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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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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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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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中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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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7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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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程华斌;设计负责人:缪祥龙;施工负责人;程华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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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项目经理:豫*开通会员可解锁*01313;设计负责人:Y12*开通会员可解锁*1466,施工负责人:豫*开通会员可解锁*0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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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建筑工程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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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55 个日历天(设计期限 15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40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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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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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施工:太谷龙湖金谷商住小区9#、10#、11#住宅楼;设计:沣东耀动体育文化广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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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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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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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京全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南京优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行业(人防工程、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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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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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史炳炳,设计负责人:汪梅,施工负责人:史炳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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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项目经理:苏232212112943,设计负责人:2432*开通会员可解锁*27,施工负责人:苏232212112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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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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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55 个日历天(设计期限 15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 40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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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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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霍林郭勒市“2205”人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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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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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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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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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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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黄山韶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欣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全力建设有限公司、河南中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晨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评标基准价为:72.66%; 3、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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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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