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天和苑二期续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09-18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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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江北天和苑二期续建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WH072FJ25JL0545

标段名称

江北天和苑二期续建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WH072FJ25JL0545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大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层

联系人及电话

程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2号3F、4F

联系人及电话

潘立恒、张书皖*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费率(%)

0.79

项目负责人

任兴

证书编号:33018688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60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杭州奥体中心主体育馆、游泳馆土建工程(含市政配套绿化)监理;

加分业绩:1、杭州奥体中心主体育馆;2、游泳馆土建工程(含市政配套绿化)监理;3、良渚新城第三小学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巢湖市银屏镇牡丹苑安置小区监理。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1、杭州市上城区体育中心工程监理:国家优质工程奖;

2、杭政储出(2011)37号地块商业办公用房兼容公交用地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投标费率(%)

0.80

项目负责人

吴双安

证书编号:34000478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60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农民工返乡服务中心项目(邻里中心)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1、农民工返多服务中心项目(邻里中心)施工监理;2、宣城市桂花家园项目;3、金达花园三期(普英嘉苑)工程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金峰新城三期。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1、广德桐诚-美凯龙滨河广场项目:2022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2、宣城东部新城实验学校(暂定名)项目一综合楼:2024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费率(%)

0.98

项目负责人

廖绪才

证书编号:51012823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60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沭阳高新区科技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加分业绩:1、沭阳高新区科技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2、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3、成都市质量技术监勖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新字·华悦”项目。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1、四川大学宜宾园区(一期):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2022~2023年度;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外包服务中心工程: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2022~2023年度。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开标现场抽取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

2、评标基准价:0.80%;

3、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投标单位名称: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纵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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