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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2025年繁昌区峨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2.标段名称:2025年繁昌区峨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投标保证金“3)采用银行纸质保函形式具体要求”修改为:
“3)采用银行纸质保函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该保函应当是无条件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保函期限必须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应为招标人;投标人须将采用的银行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至合同签订前,将银行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保管”。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2.13招标代理服务费、交易系统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计取,不单独报价”。
(3)对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进行了修改调整,删除“投标信息一览表”。因投标制作软件系统投标文件格式的更新调整,有部分格式为系统固化,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不能直接从系统内点击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手动上传,附在“八、资格审查材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面。
4.答疑:
4.1提问一:招标文件要求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终检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及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工程师专业有要求吗?
回复:专业不限。
4.2 提问二:招标文件中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造价人员:1人,对专业有要求吗?
回复:专业不限。
4.3 提问三:如果投标单位本身为中型企业投标,还需要分包给小型或微型企业吗?
回复:需要,并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款分包要求,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并下载,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5.招标人: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凤形社区凤峨泉景c7号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于澄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则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区D1-4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凌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