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新区夏家湖智能网联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3-02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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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芜湖高新区夏家湖智能网联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WH090FJ26JL0039

标段名称

芜湖高新区夏家湖智能网联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

WH090FJ26JL0039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瑞合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5号楼1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

周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联系人及电话

周莉 、胡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0.39

项目负责人

苏朋

证书编号:34008613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1、凤阳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监理;2、雅迪电动车核心部件制造项目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加分业绩:1、凤阳年产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监理;2、雅迪电动车核心部件制造项目监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0.39

项目负责人

龚红兵

证书编号:34007793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 工程师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1.中通快递鄂东智能科技电商产业园项目;2.中通快递华中(武汉)总部基地。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加分业绩:1.中通快递鄂东智能科技电商产业园项目;2.中通快递华中(武汉)总部基地。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费率(%)

0.48

项目负责人

李长春

证书编号:41003696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1、杭政工出[2020]9号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目,2、金达视讯屏显产业基地 (一期)监理、造价咨询服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加分业绩:1、海目星激光科技园项目I标段,2、海目星激光科技园项目Ⅱ标段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抽取的系数: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

2、样本值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3、基准价:0.39%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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