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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 208 虞城县黄冢乡(省道 319)至界沟镇(豫皖交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 208 虞城县黄冢乡(省道 319)至界沟镇(豫皖交界) 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 金 1455.343738 万元,招标人为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 208 虞城县黄冢乡(省道 319)至界沟镇(豫皖交 界)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全段位于商丘市虞城县境内,路线全长 11.547千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 208 虞城县黄冢乡(省道 319)至界沟镇(豫皖交 界)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001 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 208 虞城县黄冢乡(省道 319)至界沟镇(豫皖交界) 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 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 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120日历天内发生变更 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自2025 一年 1 月(含)以来连续3个月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总工程 师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总工程师须提供本单位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 以来连续 3个月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以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 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 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 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 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 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 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 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 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 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 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 息)
3.6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 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项自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日期以 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结果网上查询页扫描件,类似业绩 是指公路工程类业绩。)
3.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微型企业不可参与本次投标,监狱、残疾人福利 性视同小、微型企业,投标人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须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 00分到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 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 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 分
递交方式: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九 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 口西南角);
七、其他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 208 虞城县黄冢乡(省道 319)至界沟镇(豫皖交 界)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虞城县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 208 虞城县黄冢乡(省道 319)至界沟镇(豫 皖交界)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66号;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25-45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 208 虞城县黄冢乡(省道 319)至界沟 镇(豫皖交界)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全段位于商丘市虞城县境内,路线全长 11547 千米。
2.4建设地点:虞城县境内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9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有特殊说
明的,按说明执行)
2.10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11 质量要求:合格
2.12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 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 格式目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在投标裁止之目之前120日历天内发生变更 的,必须附有项目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备案证明),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自2025 年 1 月 (含) 以来连续 3 个月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总工程 师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总工程师须提供本单位自 2025 年 1 月 (含) 以来连续 3个月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以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 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 标时提供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 的,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 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 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 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 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 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
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 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 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 息)
3.6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 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一项自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目期以 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结果网上查询页扫描件,类似业绩 是指公路工程类业绩。)
3.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微型企业不可参与本次投标,监狱、残疾人福利 性视同小、微型企业,投标人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须投标文件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6 日上午 9:00 分整(北京时 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九 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 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5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1 时 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 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
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 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 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 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 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年 12月 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版本"。
5.7 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具体内容请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电子招标工具箱(新 V6.9.0)的通知(2025.8.18)。
5.8 交易平台操作使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面 的《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 标人操作指南汇总》。
六.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 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 2%,详见招标文件;
6.2 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 开具截至时间: 2025年 9 月 2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 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 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 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 交纳及到账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 00 分至 2025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 获取方式: 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 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 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 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 处理。)
七. 特别声明
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 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 资格。
4. 中标候选人存在 1、2、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4.1 没收投标保证金;
4.2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 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4.3 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 拉入"黑名单")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官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九. 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 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 2021年 6 月 16 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河南省虞城县城郊乡庐山路北侧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 46号 A 区 011 号
联系人:步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 169 号
联系人:胡先生
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虞城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联 系 人: 贾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恒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 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 46号A区 011 号
联 系 人: 步女士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zyhxgcg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