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水北调干渠大河流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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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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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水北调

干渠大河流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CG-202604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水北调干渠

大河流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80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

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①水体调蓄:康平湖湖底下挖 2 米(净深),增加调蓄容积 5.50 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抽

排一体化泵站 1 座(规模 4.5 m³/s),

配套湖底护砌及防渗处理;恩平湖湖底下挖 3 米(净深),

增加调蓄容积 4.05 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抽排一体化泵闸 1 座(规模 50ms),配套湖底护砌及

防渗处理。

②雨水系统优化:凌风街至康平湖增设管径规格为 2.2 米×1.6 米至 2-1.6 米×1.

4

米雨水箱涵共 118 米,配套闸门井、检查井等设施。③行泄通道:在康平湖、恩平湖及兰河

周边建设行泄通道共 16 处,配套警示牌、水位检测及监控设备。④强排泵站:雍州路沿线

与大航路、桥航路、归航路 3 处交叉口附近的入河段管线未端分别增设一体化雨水泵站,新

建泵站规模分别为 0.50m³/s、0.50m³/s 及 1.11m³/s,并配套建设进出水管及检查井等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水北调

干渠大河流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水北调

干渠大河流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

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

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

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要求:拟派项

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和副高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副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

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

;项目负责人须

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5 年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

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

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参照《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92 号)

“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

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原则上

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规定,高校事业编人员同时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以

及人员在高校缴纳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的,视为提供的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4 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不小于 220 万元

的类似(市政排水工程或城市防洪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明确的

为准(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及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没有处在被接管、冻结、停业、破产状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近 3 年(2022、2023、2024 年度)财务状况较好,提供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

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

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

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

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

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

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联合

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各方)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

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5 年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

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

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

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

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

92

号)

“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

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规定,高校事业编人员同

时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以及人员在高校缴纳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的,视

为提供的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

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 2 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中

联合体投标方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设计部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

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2、3.3 款要求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即可,

第 3.1、3.4、3.5、3.6 款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由联合

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

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

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

标大厅 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水北调

干渠大河流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郑港经发投资〔2025〕96 号批准建设,建设

资金为国债+地方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

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水

北调干渠大河流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招标编号:HKG-CG-202604001

2.3 项目概况:本次南水北调干渠大河刘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

模为:

①水体调蓄:康平湖湖底下挖 2 米(净深),增加调蓄容积 5.50 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抽排一

体化泵站 1 座(规模 4.5 m³/s),配套湖底护砌及防渗处理;恩平湖湖底下挖 3 米(净深),增

加调蓄容积 4.05 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抽排一体化泵闸 1 座(规模 50ms),配套湖底护砌及防

渗处理。

②雨水系统优化:凌风街至康平湖增设管径规格为 2.2 米×1.6 米至 2-1.6 米×1.4 米雨水

箱涵共 118 米,配套闸门井、检查井等设施。

③行泄通道:在康平湖、恩平湖及兰河周边建设行泄通道共 16 处,配套警示牌、水位检测

及监控设备。

④强排泵站:雍州路沿线与大航路、桥航路、归航路 3 处交叉口附近的入河段管线未端分别

增设一体化雨水泵站,新建泵站规模分别为 0.50m³/s、0.50m³/s 及 1.11m³/s,并配套建设

进出水管及检查井等设施。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南水北调干渠大河流沟倒虹吸上游风险化解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项目各类报批、报

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配合及相关服务,以及提供后续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服务。配

合完成各阶段汇报(汇报成果需满足相关政府审批部门要求)

、报批报建工作及发包人要求

的其他配合服务。除招标文件或勘察设计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相关内容均

属于中标人的承揽范围。

2.5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规范、标准要求及本项目规定的设计标准,达到

规定设计深度、设计效果的要求,并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6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阶段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设计、施工图

设计各阶段勘察设计及现场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后续服务周期至全部工程通

过竣工验收止。

2.7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

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

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

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要求:拟派项

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和副高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副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

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

;项目负责人须

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5 年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

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

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参照《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92 号)

“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

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原则上

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规定,高校事业编人员同时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以

及人员在高校缴纳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的,视为提供的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4 业绩要求: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不小于 220 万元

的类似(市政排水工程或城市防洪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明确的

为准(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及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没有处在被接管、冻结、停业、破产状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近 3 年(2022、2023、2024 年度)财务状况较好,提供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今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

诺)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

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

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

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

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

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联合

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各方)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

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5 年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

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

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

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

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建办市函〔2019〕

92

号)

“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

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规定,高校事业编人员同

时提供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以及人员在高校缴纳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的,视

为提供的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

的联合体,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 2 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中

联合体投标方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设计部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

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2、3.3 款要求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即可,

第 3.1、3.4、3.5、3.6 款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由联合

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

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北

京时间)

,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

”网站,

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

等交易活动。

5.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

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

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 300 米路北

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 56 号东方陆港 C 栋 14 层

联系人:花鹏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星港办公区 3 号楼四楼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4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

执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 300 米路北

联 系 人:沈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 56 号东方陆港 C 栋 14 层

联 系 人: 花鹏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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