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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一期)招
(招标编号:郑经建招字(2026)第5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一期)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172.9万元,招标人为郑州新丝路 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项目概况: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吉祥路(拟建设)以东、 兴隆路(拟建设)以西、永安路(拟建设)以南、鲲鹏路(拟建设)以北合围区域。本次监 理(一期)招标建筑面积约6.6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及辅助配套用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一期);
(001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一期))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 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出具书 面承诺):
3.3 业绩要求:
3.1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谁)以来具有单项合同 面积不少于 5万㎡的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报告、 业绩合同扫描件):
3.2 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 5万m²的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
书、业绩合同扫描件、竣工报告,合同、竣工报告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的姓名,且三 者姓名一致,二者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业主(发包人)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若成立不 足一年需提供财务报告或企业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 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 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其他要求:
3.9.1 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 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目后。 3.9.2 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 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 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3.9.3 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行贿犯 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 资格应予以否决)。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 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 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 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 59分 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 CA 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00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zz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菜单。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0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区第八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 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郑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郑经经发审[2025]120 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 码为:无,招标人为郑州新丝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政府专项债,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一期) 项目编号:郑经建招字(2026)第5号
交易编号:26-GC-0165
2.2 项目概况: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吉祥路(拟建设)以东、兴隆路 (拟建设)以西、永安路(拟建设)以南、鲲鹏路(拟建设)以北合围区域。本次监理(一期) 招标建筑面积约6.6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及辅助配套用房。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 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政府审计配合等)直至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及工 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建安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其他相关监 理工作);
2.4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5 监理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直至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含缺 陷责任期);
2.6监理费投资额:约172.9万元;
2.7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 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
2.8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 (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 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 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出具书 面承诺):
3.3 业绩要求:
3.1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 面积不少于 5 万㎡的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竣工报告、 业绩合同扫描件);
3.2 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总监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5万m1的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 书、业绩合同扫描件、竣工报告,合同、竣工报告需体现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的姓名,且二 者姓名一致,二者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业主(发包人)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本条规定年份的从成立时间算起,若成立不 足一年需提供财务报告或企业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 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 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 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其他要求:
3.9.1 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 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9.2 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 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 在暂停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3.9.3 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行贿犯 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 资格应予以否决)。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 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 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 时 00 分至 2026年 05 月 0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 CA 锁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 ZZTE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3 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区第八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 口郑发大厦六楼)
5.5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 求上传经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 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 与不见面开标的申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 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 次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始后 30分钟内未完成 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
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说明:1、 投标人必须使用 IE 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 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 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版) 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郑州新丝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沿河路南科技创新园 4号楼 A座609 联系人:程老师、李老师
申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JKCF60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天降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亿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世喆、刘少博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新业港三期25幢
联系人:刘亿
申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t1zb0007@163.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与中心广场南路交叉口东南角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jkqjsjz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丝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十九大街西、沿河路南科技创新园 4 号楼 A 座 609
联 系 人:程老师、李老师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JKCF602@163.com
地 -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新业港三期25幢
联 系 人:刘亿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电子邮件: t1zb0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