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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项目询价函
采购编号:(SCJKZ-202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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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招标办(下称“招标单位”)受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总工办(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万元。
一、采购项目与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项目。
2.服务内容:完成浙江省遂昌金矿有限公司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技术服务,具体包括以下核心工作:
根据国家及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检测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开展地下水、土壤现场采样、检测工作,并按时提供检测报告。
3.检测项目、点位、频次及执行标准
名称 |
监测项目 |
点位 |
频次 |
执行标准 |
地下水 |
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铁、锰、铜、锌、铝、砷、硒、镉、铅、镍、银、铬、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猛酸盐指数、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钠、碘化物、汞、六价铬、氯仿、四氯化碳、苯、甲苯、苯并[a]芘、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水位 |
8 |
一个季度一次 |
GB/T14848-2017 |
土壤 |
砷、铜、镍、锰、铬、锌、镉、铅、六价铬、汞、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式-1,2-二氯乙烯、反式-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2-氯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苯胺、氰化物、石油烃(C10-C40)、pH值、总氟化物 |
7 |
一年一次 |
GB 36600—2018 |
4.其他相关事宜:供应商提供正式报告纸质版各2份及完整电子版(PDF及可编辑格式各1份)。
5.服务要求:
(1)检测报告内容需完整、客观、准确,结论明确。
(2)所有报告均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3)服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
6.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响应要求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1.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相关信息以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报价文件的组成
2.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
2.4响应函【格式3】
2.5报价函【格式4】
2.6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司公章。
三、报价要求
报价应为完成本2026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检测项目的含税总价(人民币)。报价应包含完成技术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差旅(如需)、资料收集分析、现场勘查、报告编制、印刷装订、税费、利润。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方式: 本项目可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采用纸质响应文件 。
4.2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4月28日14时30分。
4.2递交地点:浙江省遂昌县濂竹乡花园岭(公司三楼招标办,张先生收,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3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4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时,响应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五、供应商的确定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本章规定程序,按照最低价法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一名成交供应商,响应人的增值税税率不相同时,响应报价按剔除增值税后的响应报价进行比较,当出现两家及以上报价一样时,由评审人员记名投票确定一名预成交供应商。但响应价格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响应人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响应人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报价时,视同响应人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响应人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人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3. 评审小组经过对响应人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响应人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 如通过初步评审数量少于三家时,评审小组认为价格竞争充份的可继续评审也可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78—8146209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8—814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