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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11*开通会员可解锁*031450-XM001
项目名称:安保科安防设施项目-北京市昌平区机关幼儿园高教园分园安防设施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10.323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10.323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01 |
安保科安防设施项目-北京市昌平区机关幼儿园高教园分园安防设施购置项目 |
110.32365万元 |
1批 |
昌平区机关幼儿园高教园分园安防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更换,采购一批次电子设备及相关软件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不低于项目预算金额的40.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70.00%。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