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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SHBGC-GZ-2026-0131)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风电(宁武)有限公司长房山、赵家山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增设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及全厂卫星时钟同步系统时源双北斗改造技改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光大风电(宁武)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光大风电(宁武)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光大风电(宁武)有限公司长房山、赵家山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增设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及全厂卫星时钟同步系统时源双北斗改造技改服务。
2.2服务地点:
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长房山、赵家山风电场。
2.3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光大风电(宁武)有限公司长房山、赵家山风电场电力监控系统增设恶意代码监测系统及全厂卫星时钟同步系统时源双北斗改造技改服务。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服务期限:
服务期45日历天,计划进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实际进场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基本户被冻结的情况;(2)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已完成的风电场调度自动化系统或通信系统安装或改造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含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完成证明文件(如验收文件或全额发票等)。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投标人必须无任何以主体责任人涉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