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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SHBGC-GZ-2026-010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宿州市埔桥区大泽乡镇幸福村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绿色环保生物能源(宿州)有限公司电动装载机租赁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绿色环保生物能源(宿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1项目地点:安徽省宿州市通桥区大泽乡镇幸福村光大电厂
2.2项目规模:75t/h*2循环流化床锅炉+30MW汽轮发电机
2.3服务期限:21个月,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服务时间以签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装载机租赁,50电动装载机2台,50电动抓草机1台。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 (3)其他要求: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服务已完成或正在履约满半年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
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发票。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 保险参保证明》等;(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 准。(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北京 时间,下同)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