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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铁路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6-BJ-FW-ZX086)
招标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代理机构为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铁路安保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欢迎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1项目概况: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铁路安保服务,通过综合评分方式选取1家服务商提供服务。
1.2招标范围: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铁路安保服务,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安服务,并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完成保安任务并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保安服务任务包括中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公安处监管,承担列车安全巡查、盘查等安保服务工作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2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1.3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分公司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授权书】
2.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2.3投标人具备良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6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行协调处理各类突发状况。【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所配服务人员应上齐各种保险,项目中标后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一方承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9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index)查询截图】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记录有行贿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行贿情况查询截图】
2.10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由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中标后,进场服务前须到铁路公安部门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备案承诺书(格式自拟)】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