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1264)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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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1
发布于
天津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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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126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126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来源: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5-D-1264

项目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5.12万元

最高限价:445.1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45.12 445.12 保安服务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非天津注册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见附件15)。(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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