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 重庆市綦江区采煤沉陷区赶水镇救援基地建设和安置房改造工程(二期)(第二次)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05
发布于
重庆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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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采煤沉陷区赶水镇救援基地建设和安置房改造工程(二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綦江区采煤沉陷区赶水镇救援基地建设和安置房改造工程 已由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綦发改投(2024)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区级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二期(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綦江区赶水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199.12平方米,为地上两层框架结构,主要功能为库房、架空车库、办公、应急指挥。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绿化及道路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4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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