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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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12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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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稳定化服务

2.标段(包)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400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组织人(招标人):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本项目项目名称以“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为准。

7.采购内容: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服务(包含运输),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产生飞灰原灰预估产量为6000吨/年(日产约18吨,飞灰仓库容150m³),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8.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区旭日路88号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内容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3)、(4)项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并提供该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须提供与具备该资质单位签订的有效运输合同,同时附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9类)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包含HW18、废物代码须包含772-002-18,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提及的所有附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须为危险废物治理(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类似项目飞灰(原灰)资源化处置服务业绩。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参与项目。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1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59

1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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