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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隆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已由 重庆市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武隆发改发[2025]17号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 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武隆区隆江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武隆区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 土建部分 采购 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区江口、火炉、桐梓、土地、黄莺、接龙、文复、龙洞、浩口、后坪、凤来等乡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主要针对武隆区和顺、凤来、庙垭等19座污水处理厂(站)及8座污水泵站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共计更新改造设备773套土建部分进行施工作业。本次招标范围为第一批次项目,包括江口、火炉、桐梓、土地、黄莺、接龙、文复、龙洞、浩口、后坪、凤来等11座污水处理厂(站)及6座污水泵站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更新改造设备约420套的土建部分进行施工作业。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4274.1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武隆区污水处理设施更新及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土建部分招标图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 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 .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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