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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ZHZ26C00001 采购执行编号:CQGH-20260106
项目名称:忠县教育城域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59,600.00元
最高限价:3,859,6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忠县教育城域网服务项目 | 3,859,600.00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3,859,6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与采购人和采购人所属服务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建设工作并验收合格。若因建设点位的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中标人应提前15日与采购人协商。项目未能按约定交付,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承担本项目所有的管理、运维及安全保障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应将项目预算总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并提供自身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时还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例如:大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应将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接受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分支机构代表上级法人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
①上级法人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②上级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参与分支机构代表。
获取文件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