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浉河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19
发布于
河南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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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25-35
2、项目名称:浉河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510,400.00元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浉财公开招标-*开通会员可解锁* 浉河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1包 940000 940000
2 信浉财公开招标-*开通会员可解锁* 浉河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2包 516000 516000
3 信浉财公开招标-*开通会员可解锁* 浉河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3包 998400 998400
4 信浉财公开招标-*开通会员可解锁* 浉河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4包 1056000 1056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水稻插秧机10台,植保无人机12台、轮式拖拉机8台、旋耕施肥播种机8台、水稻复合肥330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产品技术标准与要求”)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质保期:1年 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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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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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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