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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北虎园有限公司采购锂电观光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JXZ-26S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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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JXZ-26S1103
1.磋商条件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东北虎园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吉林省东北虎园有限公司采购锂电观光车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
2.磋商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东北虎园有限公司采购锂电观光车项目
2.2 磋商范围:定制造型23座锂电观光车5台。
2.3 预算金额:122.5万元(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生产周期(工期):自合同签订并完成付款之日起35天内完成交付。
2.5 交车地点:长春市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磋商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观光车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或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设计、开发的能力和经验。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参加政府活动中须信用信息记录良好。
3.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且每个供应商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 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每天上午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内容:(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地点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五楼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投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
7.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省东北虎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10500号
联 系 人:佟飞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四楼
项目负责人:汪业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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