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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宿迁未来科技公司电梯电视广告运营单位遴选
2、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77号
3、项目概况:在科技孵化园、软件园呼叫中心电梯等候区域,由合作运营公司全额出资安装液晶广告电视,共安装77台,其中孵化园69台,软件中心8台。
4、合作范围: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线路铺设、后期运维及广告内容播放管理等全部工作,均由运营公司独立负责,我司不承担任何设备、施工及运营成本。
5、合作模式:采用场地租赁合作模式,运营公司按季度预支付场地租赁费,每部电梯广告场地每年租赁费1000元起。
6、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广告设备安装要符合安装安全、音量控制及设备安全的相关规定,确保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和公众合法权益。
7、服务期限:两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遴选形式
遴选采取公开形式,主办单位负责审查意向运营单位的履约能力和专业能力、良好信誉、运营经验、租赁报价等。如符合遴选要求的单位仅有一家,通过双方谈判签订委托协议;如符合遴选要求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则以租赁报价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
三、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具备履行项目运营服务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近二年内无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记录;
5、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应征单位将不予参与评选;
6、应征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主办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应征单位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应征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4、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5、场地租赁费报价单(按广告场地每台每年租赁费报价,不低于1000元/年);
以上应征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应征报名的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应征单位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2、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递交的应征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应征单位。
3、文件递交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道430号科技企业孵化园4栋5楼物业部。
六、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宿迁未来科技孵化园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道430号科技企业孵化园4栋5楼运营部。
联系人:蔡小丽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