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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三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智能门锁460万件、压铸五金配件220万件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三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三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耀龙街2号第3卡(中心位置:E113°17'40.140"、N22°37'40.680"),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1万元;用地面积7624.58㎡,建筑面积6300㎡;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智能门锁、压铸五金配件(智能家居配件、储能产品配件、汽车产品配件、摩托车配件、安防产品配件、建筑产品配件、机器人产品配件、医疗产品配件),年产智能门锁460万件、压铸五金配件220万件。本次验收年产智能门锁410万件、压铸五金配件220万件。
项目东南面为耀龙街、隔路是洁安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和商厨设备产业园,西南面为中山市欧莱软体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西北面为中山市南妮制衣有限公司,东北面为中山市久高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部分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分期竣工和调试公示。
已安装好的设备清单如下:设备详见附件,原料详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进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抛光废水委托给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脱模剂调配废水、水喷淋经1#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研磨废水经2#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
2、废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熔融、压铸、脱模、天然气燃烧废气
熔融、压铸废气、脱模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天然气燃烧废气管道直连收集,二者合并后引至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3条排气筒(DA002、DA003、DA004)高空排放,排气筒离地高度15米,DA002设计风量10000 m3/h,DA003设计风量30000 m3/h,DA004设计风量30000 m3/h;
废气污染物SO₂、NOx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较严值,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第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抛光废气
项目在抛光工序会产生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以颗粒物表征。抛光分为手工抛光和机器人抛光。项目手工抛光共18台湿式抛光机,每台自带1个半密闭型集气罩,手工抛光废气收集后通过2套水喷淋塔处理后经1条15m烟囱(DA005)排放。DA005设计风量30000 m3/h;机器人抛光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塔处理后经1条15m烟囱(DA001)排放,DA001设计风量30000 m3/h;。
经以上处理后,抛光工序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打磨废气
项目打磨工序会产生一定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打磨工序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CNC(数控机加工)、披锋、机加工、喷砂工序废气
CNC(数控机加工)、披锋废气和机加工废气会产生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CNC(数控机加工)、披锋废气和机加工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机加工工序中喷砂机产生少量喷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喷砂机自带独立脉冲除尘箱(布袋除尘),喷砂废气设备管道直连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 焊接废气
焊接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焊接废气加强车间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二者较严值。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产设备经过合理的安装、布局,通风设备在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后基本不会存在大的声环境问题,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车间硬件投入(安装隔声门窗、隔声屏障等)和环境管理(消除部分人为的声环境隐患),且经过降噪措施后,室内、室外噪声源均能达到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外1米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噪声限值60dB(A)、夜间噪声限值50dB(A))。
4、固废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抛光废气沉降粉尘、抛光废水沉渣、研磨废水沉渣、废粉尘、一般废包装物、废加工耗材、废模具等一般工业固废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废包装物、废水含油浮渣、污泥、废切削液、锌、铝熔渣、熔融、压铸废气沉渣、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切削液金属屑、废火花油及其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
1、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三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 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耀龙街2号第3卡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542338632@qq.com
三工竣工及调试公示.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