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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通用码头货种结构调整及产能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通用码头货种结构调整及产能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长江岸线通用码头和长青沙港池码头进行货种结构调整和产能提升,其中长江岸线通用码头1#泊位减少矿建类(黄沙、石子)、件杂货(地砖、瓷器、给排水配件、塑钢材料、袋装货等)、粮食等货种,保留铁矿石和煤炭货种,产能由150万吨/年提升至1017万吨/年,2#泊位减少铁矿石和煤炭等污染性货种,保留相对清洁货种,产能由150万吨/年提升至330万吨/年,3#和4#泊位无新增货种,产能150万吨/年保持不变。长青沙港池码头新增木材、纸浆(固体)及其他件杂货等货种,产能由200万吨/年提升至1067万吨/年,最终形成2714万吨/年的吞吐规模。
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来源于码头泊位装卸、堆场堆存及堆取料、输运作业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通过喷雾抑尘、建设封闭式料仓、密闭式皮带机/廊道输送处理后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规定限值;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如皋富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装卸设备、船舶鸣号,通过优化布局、基础减振、消声降噪、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港船舶生活垃圾、装卸作业固废、废矿物油、污水站污泥、废苫盖、港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装卸作业固废回收不外排,其余固废均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最终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XukYU3SUTX_PeEdRr5w-g提取码:r8ag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项目为中心,边长5km的范围内。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
联系人: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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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iang.yu@cfth.cn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彭工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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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八、公示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十个工作日
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