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 发包条件
后周自然村主干道路灯建设工程(重新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荔城区总工会拨付、村社集体资金,出资比例为荔城区总工会拨付87%、村社资金13%,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询比方式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23万元,本次发包建安工程造价235690.00元,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23万元,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2 发包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3 施工总工期:15日历天。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管理没有要求的除外)。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不低于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响应。
3.3 对响应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 1、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佐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响应人的本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3、信誉要求: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经查询,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交易形式
线上交易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购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荔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lcxeztb.com)发放。
5.2 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电子交易平台:响应人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荔城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汀峰村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福建中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莆田市荔城区 |
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 |
| 联系人: |
周新芷 |
联系人: |
林荣贵 |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