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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村内12处闲置房屋招租(重新招租)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辰飞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
2.2招租内容、规模: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阳村村内12处闲置房屋招租,其中村口牌坊旁(原建生厝),建筑面积210平方米,为砖混结构;聚星祠旁(原家土厝),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为砖混结构;一百二十间大厝旁(原陈娟厝),建筑面积82平方米,为混合结构;一百二十间大厝旁(原陈志红厝),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混合结构;一百二十间大厝旁(原陈志东厝),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为混合结构;司马第旁(陈华琦、陈华琛厝),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为混合结构;聚星祠旁(原家土厝+陈惠生厝),建筑面积220平方米,为土木结构;聚星祠旁(陈文金厝),建筑面积237平方米,为土木结构;学校大门口旁(原翁国环厝),建筑面积170平方米,为土木结构;村部旁(吴学斌厝),建筑面积221平方米,为土木结构;德基祠后(原陈航海厝),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土木结构;东阳村学校教学楼,总占地面积约2000㎡(含操场1000㎡) ,建筑面积约805㎡ ,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和土木结构(以实际标的为准)。
2.3用途:乡村民宿、文创工作室、电商站点、研学基地、餐饮等。需要依法经营和使用,严禁从事化工类生产经营、养殖类经营活动,承租方严禁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行为以及从事任何违法活动的场所(未经招标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2.4租赁期限:壹拾年,提供六个月装修免租期(含10年租期内)(起租时间以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2.5租金:起租价为人民币142332元/年(不含税,以下币同)。租赁期内,前三年租金按中标价执行;自第四年起至第十年止,每两年租金以上一年度实际执行租金为基数,按3%进行递增。
2.6租金缴纳方式:中标人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按年度公历3个月一次性收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不足一个公历3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所在该3个月实际天数比例收取租金),每3个月首月5日前一次性交清3个月租金后才能使用租赁物。租金转入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一次性缴纳3个月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承租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4参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 2026 年 4 月 10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分至 5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嘉禾花园B栋7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20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8、特别说明:如遇到政府征用或政策性拆迁或政府性项目经营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荔城区辰飞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东园路“护四”1号楼店面103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联系人: 李女士 ;
代理机构: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联系人: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