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关于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2.5吨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及拟审查情况的公示_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3
发布于
黑龙江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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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2.5吨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及拟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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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  

受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2.5吨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

佳木斯市桦川县南路口敬夫路南延伸

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

黑龙江聚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拟审查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2.5吨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

佳木斯市桦川县南路口敬夫路南延伸

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

黑龙江聚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桦川县南路口敬夫路南延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将现有的2台2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一用一备)拆除,新建1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依托原有布袋除尘器和30m烟囱。用于生产供热及冬季取暖。

一、 废气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三部分:①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②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③废弃建筑材料堆放产生的扬尘。

(1)运输设备的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建议采取如下施:

①运输车辆尾气: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使用有害物质量少的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

②运输车辆扬尘:采取厂区道路定期清理清扫,洒水降尘(该措施依据季节选择性使用),以避免扬尘。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保证运输石灰、砂子、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飞灰。

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放标准要求。

(2)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

厂区不设置混凝土拌合站,使用商品混凝土均有罐车外运进场,施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避免大风天进行土方作业,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施工期土建工程是暂时的,伴随施工期结束,该影响会消除,不会对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土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

(3)废弃建筑材料堆放产生的扬尘

废弃建筑材料堆放产生一定量的扬尘,如果是室外存放遇到大风天气,将会使扬尘量大量增加。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①应保持废弃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处四周设置围挡,并定期清扫。

②对易起尘废弃建筑材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

废弃建筑材料的堆放是暂时的,伴随施工期结束,该影响会消除。废弃建筑材料堆放产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

运营期:本项目建设1台2.5t/h生物质锅炉,年运300天,年运行2400小时,经计算生物质成型燃料量1253t/a,废气污染物包括SO2、NOx、颗粒物。本项目采取的锅炉烟气环境保护措施如下:本项目锅炉烟气污染物源强核算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91-2018)。

烟气量、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源强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氮氧化物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产污系数法。

综上所述,本项目灰渣储存过程中粉尘产生量为0.0003t/a。本项目灰渣储存过程中洒水降尘,锅炉房全封闭,适时洒水降尘,抑尘效率可达到80%,则灰渣储存过程中粉尘排放量为0.00006t/a,排放速率为0.000018kg/h,适时洒水降尘,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采用的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进场时包装为封闭袋装,且生物质成型燃料具有一定含水量,在原料运输时封闭袋装,加盖苫布,进场直接袋装进入锅炉房内,因此燃料在运输过程中不易产尘。生物质成型燃料由密封的运输提升机进入锅炉内,本项目在原料使用过程中产尘量极小,可忽略不计。

本项目产生的锅炉烟气,经除尘效率为99.8%的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煤锅炉限值要求。(颗粒物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因此,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根据《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中可行性技术,《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HJ1178—2021)中相关要求可知,本项目锅炉废气采取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技术均为可行技术。

本项目供暖锅炉采用生物质锅炉,安装布袋除尘器对锅炉废气进行处理,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要充分考虑沉降装置的设计,以避免引起火星进入布袋除尘器而引起布袋燃烧,必须要安装火星捕集器、阻火阀,进行必要的降温措施,同时采用耐高温阻燃除尘滤袋,控制烟速,增加烟道长度,从而避免布袋除尘器烧袋。因此本项目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确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

二、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现场人数为5人,用水量按80L/人·d计,排水系数以0.8计,污水排放量约为0.32t/d。

(1)机械车辆不在厂区维修。

(2)工地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餐饮不设食堂,全部外购。

综上所述,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本次扩建不新增职工,因此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量。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有锅炉排废水、软化废水。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2021.6.9)“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中统计信息,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废水按0.356t/t生物质燃料计,化学需氧量按30克/吨-燃料,本项目1台生物质蒸汽锅炉生物质颗粒消耗量为1253t/a,则锅炉排污水为446.07m3/a,约1.49m3/d。化学需氧量产生量为0.04t/a,排入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桦川县污水处理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农副食品加工业》(HJ986-2018)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桦川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为地下封闭建筑,占地面积100m2,采用“格栅+隔油+气浮+水解酸化+GBS生物一体化设备+消毒(二氧化氯AB剂)”处理工艺,现有废水产生量为508.886 t/d,场内污水处理站能够满足处理本项目废水处理量。

锅炉排污水、软化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桦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本项目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运输设备的运输车辆噪声和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噪声的防治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防护、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来实施。

(1)文明施工,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机械,晚22:00~早6:00停止装修作业,减轻噪声及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是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对控制施工噪声的影响很有效,同时加设临时围障。

(3)对施工场地噪声除采取以上减噪措施外,还应与周围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所采取的措施。

(4)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另外还要加强项目区内的交通管制,如周边有居民区应尽量避免在周围居民休息期间作业。

本项目施工期是暂时性的,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之后,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根据项目的设备声级、所在位置,利用噪声预测模式和方法,对厂界噪声进行预测计算,得到项目建成后各预测点的昼间噪声级。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本项目经减振、隔声处理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时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共计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0.5kg/人·d,产生量0.0025t/d,施工场界设垃圾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定期送至城市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处置。综上所说,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尘、锅炉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废布袋。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不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布袋除尘器收尘量为121.56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锅炉软化水处理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企业提供资料,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0.1t/a,交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布袋除尘器会产生废布袋,产生量为0.1t/a,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附件:附件:桦川县桦茂食品公司2.5吨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docx (18.38 MB)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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