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关于桦川县东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及拟审查情况的公示_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10
发布于
黑龙江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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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桦川县东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及拟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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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  

受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桦川县东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东河乡东方红马场

桦川县东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黑龙江聚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拟审查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桦川县东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东河乡东方红马场

桦川县东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黑龙江聚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东河乡东方红马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厂区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受让取得的桦川县东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所属场地,由原桦川县东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以更换法定代表人的方式转让所属资产(见附件3转让协议)。厂区总占地面积40700m2,厂区内原有仓储库、办公用房、锅炉房、一座烘干能力为300t/d的烘干塔等配套设施。热风炉房内置1台360万kcal/h热风炉用于生产供热。全厂年烘干玉米30000吨,水稻20000吨。

一、 废气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废气、少量的焊接烟尘。

①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及装卸等施工活动都会产生无组织粉尘。粉尘主要污染物为TSP,不含有毒有害的特殊污染物质。

②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均为动力燃料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主要污染物是烃类、CO和NOX,排放较分散,属无组织排放。

③设备安装需进行焊接而产生焊接烟尘,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排放较分散,为无组织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过程输送设备均密闭,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热风炉烟气、装卸粉尘、烘干塔粉尘、筛选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热风炉为烘干塔提供热源,燃烧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总量为3067.58t/a,生物质热风炉最大小时燃料消耗量为1336.10kg/h。热风炉运行时间共计为3096h。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烟囱排放。本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中汞含量极低,可不进行分析,因此生物质工业炉窑废气污染源不分析核算汞污染物。

本项目原粮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谷物贮仓,卡车装卸粉尘系数为0.1kg/t(卸料)。本项目水稻装卸量20000吨,粉尘产生量为2t/a,原粮的装卸时间约145h/a,粉尘产生速率为13.79kg/h。本项目玉米装卸量30000吨,粉尘产生量为3t/a,原粮的装卸时间约500h/a,粉尘产生速率为6kg/h。原粮装卸过程中产生颗粒物,在封闭式库房内通过减小装卸高度等降尘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通过类比同类项目,上述措施后颗粒物排放量可减少约90%。装卸水稻粉尘排放量为0.20t/a,粉尘排放速率为1.38kg/h。装卸玉米粉尘排放量为0.30t/a,粉尘排放速率为0.60kg/h。采取以上降尘措施减少了装卸原粮时产生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烘干塔年烘干水稻29d,烘干玉米100d,共计129d,每天使用24h;粮食经烘干塔烘干时产生粉尘,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第五章 谷物贮存”中“柱式谷物干燥”的产尘系数为0.25kg/t(干燥料),根据物料平衡,进入烘干塔的水稻总量为19980t/a,产生粉尘量5t/a,产生速率7.18kg/h;进入烘干塔的玉米总量为29970t/a,产生粉尘量7.49t/a,产生速率3.12kg/h。本项目烘干塔塔体自带彩钢罩,具有防风抑尘功能,可降低粉尘等杂质的排放,为环保型烘干塔,抑尘效率达到70%,有效控制杂质、大粒径粉尘的排放,则水稻烘干工序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50t/a,排放速率为2.15kg/h;玉米烘干工序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2.25t/a,排放速率为0.94kg/h。

本项目原料筛选、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第五章 谷物贮仓,过筛和清理粉尘系数为0.1kg/t,本项目筛选水稻量为20000吨,粉尘产生量为2t/a,筛选时间约为145h/a,粉尘产生速率为13.79kg/h。筛选玉米量为30000吨,粉尘产生量为3t/a,筛选时间约为500h/a,粉尘产生速率为6.00kg/h。此过程粉尘的产生量较小,生产过程中选用封闭性良好的设备,防止粉尘逸散,筛分设备密闭,处理效率为80%,则水稻筛选、输送过程无组织排放粉尘为0.40t/a,2.76kg/h。玉米筛选、输送过程无组织排放粉尘为0.60t/a,1.20kg/h。

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对于工业炉窑烟囱的要求可知:“工业炉窑烟囱应不低于15m,当烟囱(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本项目生物质热风炉烟囱高度15米,烟囱周围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本项目库房,高度为7米。故本项目生物质热风炉烟囱设置高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对于工业炉窑烟囱高度的要求。

本项目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7%),由15m高烟囱排放,NOx排放浓度为169.95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26.27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标准,SO2排放浓度为99.14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炉窑房外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

最终全厂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5.25t/a,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综上所述,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与氨氮。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的生活污水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0.38t/d(49.54t/a),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三、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工程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主要噪声源有电焊机、切割机以及运输车辆等,噪声强度均在80~90dB(A)之间。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减少噪声影响:

(1)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尽量降低施工现场附近敏感点噪声强度,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2)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以避免对周围施工现场周边动物的休息;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的,要尽量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3)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和乱轰油门、装卸材料要做到轻拿轻放。

(4)在施工现场噪声的传播途径上,采取隔声屏障等声学处理方法来降低噪声。

(5)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限值。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运营期:本项目投产后固定噪声源主要为热风炉、风机、烘干塔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噪声,根据同类型粮食烘干的调查。评价标准为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南侧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评价方法为噪声源经治理后所确定的发声建筑物外1m处虚拟点声源强度,按照点声源随距离增加的衰减规律预测至厂界外1m处的噪声强度,分析其是否达标。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昼间预测值在26.38dB(A)~45.73dB(A)之间,夜间预测值在24.2dB(A)~44.89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要求,南侧东方红马场居民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针对50m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企业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在室内噪声源头设置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的传播

②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如粮食运输控制在8:00~17:00之间,减少夜间运输带来的噪声。

③做好防护措施,针对产生噪声的机器,做好减振、隔声等措施,室外噪声源可以通过厂界周围种植绿植拦截噪声。

项目投产后,通过对厂内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包括仓库整理废料等,项目工程量不大,建筑垃圾产生量不大。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避免混合堆放,以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减小处置难度。施工中及时回收利用落地灰和其他施工材料,做到工完料尽,减少固体废物污染。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如果不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将造成不利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较少,可设置固定垃圾箱存放,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清选杂质、除尘器收集粉尘、无组织收集粉尘、烘干塔收集的粉尘、灰渣、废布袋。

本项目生活垃圾按照0.4kg/人•d计算,职工6人,生活垃圾量为0.31t/a,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类别SW64,代码900-099-S64。本项目对原粮进行初清,通过筛分清选原粮中的杂质、残余物、石块等,按原料量的1%计算,其中水稻清选产生的杂质年产量为20t/a,玉米清选产生的杂质年产量为30t/a,项目杂质产生总量为50t/a,集中收集无偿提供给附近农户作为有机肥原料回用于农田。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类别SW80,代码010-099-S80。本项目进入布袋除尘器的粉尘量约为160.75t/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外售有机肥生产企业作为原料进行综合利用。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类别SW02,代码为900-001-S02。本项目原粮装卸过程中产生颗粒物,采取减小装卸高度等降尘措施,通过类比同类项目,上述措施后颗粒物排放量可减少约30%。筛选、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生产过程中选用封闭性良好的设备,防止粉尘逸散,处理效率为80%。通过上述措施收集起来的粉尘量为17.2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类别SW59,代码900-099-S59。烘干塔塔体自带彩钢罩,具有防风抑尘功能,为环保型烘干塔,抑尘效率达到70%,项目烘干塔收集的粉尘量为8.74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类别SW59,代码900-099-S59。

综上,本项目热风炉灰渣总产生量约为462.19t/a,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160.75t/a,故,热风炉炉渣产生量为301.44t/a。灰渣暂存于密闭灰渣间中,每5天收集一次,采取袋装方式、封闭式车辆运输,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综合利用。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类别SW03,900-099-S03。

附件:桦川县东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5.74 MB)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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