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关于佳木斯筑恒建材有限公司桦川县华强集团建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及拟审查情况的公示_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3
发布于
黑龙江佳木斯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佳木斯筑恒建材有限公司桦川县华强集团建材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及拟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桦川生态环境局  

受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佳木斯筑恒建材有限公司桦川县华强集团建材

产业园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桦川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佳木斯筑恒建材有限公司

黑龙江煜枫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拟审查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佳木斯筑恒建材有限公司桦川县华强集团建材

产业园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桦川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佳木斯筑恒建材有限公司

黑龙江煜枫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桦川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879.62m2。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3万m3(约72600t)和稳定土8万m3(约130000t)。

一、 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建设过程中,因设备材料等装卸过程中会有扬尘产生,污染环境空气;运送物料时产生的道路扬尘。为了减小施工期扬尘污染,采取如下措施:①原辅材料运输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止扬尘污染。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洒水,减少扬尘;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②合理安排车辆运输,减少车辆运输路线,减少尾气排放。③在项目管理方面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员,负责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沟通有关环保方面的事宜,并负责对施工场区环保措施进行监督管理。在施工中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以上措施,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经过减少施工或延缓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该环境影响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砂石料装卸储存产生扬尘、上料粉尘、搅拌机粉尘、筒仓呼吸粉尘和运输扬尘。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22-1混凝土分批搅拌逸散尘排放因子,砂和粒料贮存送料上堆粉尘排放系数为0.02kg/t,项目砂、石子物料使用量为172500t/a,年装卸次数为960次,单次时间为0.5h,则装卸粉尘产生量为3.45t/a,7.19kg/h。项目砂石料仓设置在厂区西南部,料仓全封闭,物料装卸过程中抑尘率按80%计,则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69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1.44kg/h。项目砂、石子散装堆存在料仓,使用装载机送至搅拌机组料斗后,砂、石子跌落和计量输送过程会产生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21、3022、3029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产排污系数,混凝土制品物料输送储存过程颗粒物产生量为0.12kg/t产品。年上料时间为1680h。项目砂、石子物料使用量为172500t/a,则上料输送粉尘产生量为20.7t/a,12.32kg/h。项目上料工段料斗处采取三面封闭式建设,仅留一面作为进料口,皮带输送过程全封闭输送。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抑尘率按80%计,则上料输送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4.14t/a,无组织排放速率为2.46kg/h。

本项目骨料运输有密闭的传输带提升输送至搅拌设备,水泥、粉煤灰等则以压缩空气吹入散装水泥筒仓。本项目原料的传输带全密闭、搅拌设备为全封闭式,同时产品商品混凝土也是由搅拌机经封闭的管道在压力的作用下进入搅拌罐车的。

项目设1台混凝土搅拌机组,物料搅拌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搅拌机组为成套设备,配套有布袋除尘器。搅拌机从上料、配料、计量、加料到搅拌出料都在密封状态下进行。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21、3022、3029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产排污系数,混凝土制品物料混合搅拌工艺颗粒物产生量为0.13kg/t产品。年运行时长1680h。

本项目年产混凝土72600t(30000m3),则在此过程中粉尘产生量分别为9.44t/a,5.62kg/h。项目年工作120d,每日搅拌时间按14h计,粉尘密闭收集后(收集效率100%)由搅拌机顶部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7% ,风量为2000m3/h)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浓度为2808.93mg/m3,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8.43mg/m3,粉尘排放量为0.03t/a,排放速率0.02kg/h。

本项目骨料运输有密闭的传输带提升输送至搅拌设备,水泥以压缩空气吹入散装水泥筒仓。本项目原料的传输带全密闭、搅拌设备为全封闭式,同时产品商品混凝土也是由搅拌机经封闭的管道在压力的作用下进入搅拌罐车的。

项目设1台稳定土搅拌机组,物料搅拌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搅拌机组为成套设备,配套有布袋除尘器。搅拌机从上料、配料、计量、加料到搅拌出料都在密封状态下进行。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21、3022、3029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产排污系数,混凝土制品物料混合搅拌工艺颗粒物产生量为0.13kg/t产品。年运行时长1680h。

本项目年产稳定土130000t(80000m3),则在此过程中粉尘产生量分别为16.9t/a,10.06kg/h。粉尘密闭收集后(收集效率100%)由搅拌机顶部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7% ,风量为2000m3/h)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浓度为5029.76mg/m3,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15.09mg/m3,粉尘排放量为0.05t/a,排放速率0.03kg/h。

本项目水泥、粉煤灰等粉状原料通过运输车与相应筒仓管道封闭直连, 通过气泵将物料输送至筒仓内,筒仓进料时仓顶呼吸口会产生粉尘。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21、3022、3029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产排污系数,物料输送储存颗粒物产生量为0.12kg/t产品。加料时长为600h。

本项目粉料筒仓共6个,包括4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顶部均自带布袋除尘器,风量均为1000m3/h,收集效率100%,除尘效率99.7%。筒仓仓顶粉尘排放属间断排放,仅在粉料气力输送时方有排放,单组筒仓年加料次数为600次,单次时间为1h,按原料用量计。本项目位于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生产过程中废气各产污节点配备了技术可行的废气处理装置和措施,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项目采取的废气处理技术属于可行性技术,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在加强环保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运行期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泥工业》(HJ847-2017)、《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颗粒物的可行技术为袋式除尘器,本项目筒仓粉尘、搅拌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废气污染物治理措施为可行技术。本项目废气例行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含有一定量的有机物和病菌,施工高峰期人5人,生活污水含有CODcr、BOD5、NH3-N等污染物,产生浓度分别为300mg/L、200mg/L、35mg/L,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0.16m3/d。施工生活区CODcr、BOD5、NH3-N等水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0.048kg/d、0.032kg/d、0.0056kg/d。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较少,其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随之不复存在。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罐清洗废水。

职工定员20人,年工作天数120天,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3/T727-2021)可知,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按80L/人·d计,生活用水量为1.6m3/d,192m3/a。排放系数取0.8,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8m3/d,年产生量为153.6m3/a。排入市政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罐车清洗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机为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其在暂时停止生产时必须清洗干净,平均每天清洗一次,每台每次用水量1000L,其用水量2m3/d(240m3/a)。产污系数以0.8计,废水产生量为1.6m3/d(192m3/a)。运输罐车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每次送料回厂后需对混凝土运输罐进行清洗,清洗用水量200L/辆·次,单车最大运输量10m3,年运输11000辆·次,冲洗用水量18.3m3/d(2200m3/a)。产污系数按0.8计,废水产生量14.7m3/d(1760m3/a),搅拌机清洗废水与运输罐车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拌和生产。本项目汇集雨水,雨水收集至沉淀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厂区汇集雨水主要来源为降水。按照暴雨强度公式,进而推出雨水汇水量。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及雨水导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三、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在施工过程产生。噪声具有临时性、阶段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也将停止。噪声的污染程度与所使用施工设备的种类及施工队伍的管理水平有关,可以通过加强管理、疏通道路、控制运输时间,减少鸣笛,降低车辆阻塞等方法减轻其影响。各类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水平为60~80dB(A),噪声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机械和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搅拌设备、泵车、铲车运行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同类企业,设备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项目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厂区内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通过噪声预测,项目在四周厂界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有效,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输车辆经过村屯时,减速禁鸣,确保村屯噪声质量。本项目噪声例行监测要求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堆存,采取苫布遮盖措施,运往政府指定处置地点。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施工高峰期人数为5人/d,按每人每天排放0.25kg垃圾计算,则施工高峰期垃圾排放量为0.00125t/d,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以及生产固废。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现有职工20人,按人均产生垃圾量0.5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10.0kg/d)。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有不合格的混凝土以及沉淀池沉渣,其中不合格的混凝土产生量,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1 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物料混合搅拌一般固废产生量4×10-5吨/吨产品,项目年产混凝土及稳定土共202600t,则在此过程中不合格混凝土及稳定土产生量为8.104t/a,产生的不合格混凝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的产生量约为2.0t/a,回用于生产。实验室试验后的混凝土及稳定土产生量为0.2t/a,回用于生产。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年收集过滤的粉尘量为28.52t/a,不外排。除尘器布袋一年更换一次,约0.1t/a,厂家回收。

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废机油桶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在位于厂区北侧危险废物贮存点内。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产生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率达100%,固废处理措施和处置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五、 生态影响

施工期:根据《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禁止盗挖、滥挖、非法买卖、违法加工、违法运输、违法邮寄黑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农田改造、耕作层土壤剥离等活动中收集的黑土进行集中管理、定点存储、统一配置,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存储点,依法严格监管。

本项目已制定表土剥离方案,对项目区内的耕作层表土剥离,剥离区面积1.5880公顷,对项目区内剥离平均厚度为0.3米,剥离量4764立方米。本次工程剥离的表土运输至政府指定存储点,用于桦川县育苗、生态修复等。剥离主体为园区管理部门,剥离完成后交由企业使用,企业已制定了表土剥离方案,由园区完成表土剥离工程后,将用地交付给本项目使用。

运营期: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风险水平值较低。项目运营期存在一定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废机油泄漏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废机油储存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内,房屋内地面硬化,防渗性能不应低于2mm厚渗透系数为10-10cm/s的防渗性能。只要建设单位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应急措施,使环境风险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环境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范围内。

附件:佳木斯筑恒建材有限公司桦川县华强集团建材产业园项目.doc (18.68 MB)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