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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遗 书
(01)号
各投标人:
1、西昌市安宁河流域(东西海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3)资信评分标准中:
水利设计负责人 ( 3 分) |
水利设计负责人: 满足“投标人须知 ”1.4.1要求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2、近 5 年以来(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增加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水利类和总投资不低于1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载明项目负责人为准) 注:须根据“投标人须知 ”第3.5.3 项规定提供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
现变更为:
水利设计负责人 ( 3 分) |
水利设计负责人: 满足“投标人须知 ”1.4.1要求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 1 分。 2、近 5 年以来(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增加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水利类设计业绩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载明项目负责人为准) 注:须根据“投标人须知 ”第3.5.3 项规定提供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
2、招标文件按补遗书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余不变!
招标人: 西昌安宁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丰翌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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