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尼玛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防沙治沙项目(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西藏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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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尼玛县2026年自治区财政防沙治沙项目(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那曲市尼玛县 2026 年自治区财政防沙治沙项目(试点)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S*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尼玛县 2026 年自治区财政防沙治沙项目(试点)已由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批准建设实施。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西藏自治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市尼玛县 2026 年自治区财政防沙治沙项目(试点);

2.2建设地点:尼玛县尼玛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改良草原、人工种草等修复措施修复重度退化草原,面积共20377亩,其中中度沙化治理14662亩,重度沙化治理5715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8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一项近四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前一日)已完成的市政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5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关键岗位

3.6.1 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间不得兼任并满足相关要求:

3.6.2 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 号)的要求本项目施行关键岗位考勤。

4.关注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3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7 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8.8 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8.9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的相关行为记录;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那曲市尼玛县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云中盛景小区3栋

邮编:853200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赵厚谊 联 系 人:张传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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