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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开展2026-2028年度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前期市场调研,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调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环境监测相关管理要求,拟委托一家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水、污水站大气、噪音等开展常态化环境监测服务。
二、项目具体要求
1.需按约定频次每周预约上门取样,依据国家现行标准完成污水、污水站大气检测、噪音的检测工作,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的纸质及电子版有效监测报告,报告需满足环保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核查标准。
2.需按时上传监测数据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配合医院核查校验。若数据存疑,需24小时内响应,于48小时内开展复测。
3.污水监测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配套现行规范;污水站大气监测需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附录C、《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等有关规定。若国家、地方环保标准及政策更新修订,需适配最新官方要求。监测项目及频次如下表:
监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监测点 |
数量 (点次) |
污水 |
化学需氧量(COD) |
每周1次 |
污水外排口 |
104 |
悬浮物 (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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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大肠菌群数 |
每月1次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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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生化需气量 (BOD5) |
每季1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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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L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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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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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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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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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余氯(以Cl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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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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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氰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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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致病菌(志贺氏菌) |
半年1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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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汞 |
每季1次 |
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 |
8 |
|
总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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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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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价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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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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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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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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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
氨 |
每季1次 |
污水站边界上风向1点,下风向3点,共4点 |
8 |
硫化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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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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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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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 |
4.需按监测项目表逐项填报单价并核算项目总报价。项目总报价为包干总价,需包含交通费、人工采样费、数据上传服务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因数据存疑、核查不通过产生的复测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不另行计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及相应法律责任。
2.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可合法使用CMA许可标志。
3.持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具有医疗机构环境监测同类业绩。
四、需提交资料(密封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近3年医院相关服务案例证明材料。
3.本项目服务方案。
4.相关资质及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清单(含税及人工)。
6.售后服务承诺与维保方案。
五、报名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6月19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结束,9:00至12:00,14:30至17:30)。
六、资料递交方式
1.材料递交:快递至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1913行政办,收件人:丁女士,联系电话:84181396-2622,同时将电子版原件扫描件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市场调研”为标题发送到邮箱yrybgs@126.com。(格式错误不予接收)
2.项目咨询及咨询时间:何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2688;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备注:所有递交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件与纸质件内容一致,逾期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七、说明
1.本公告在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网站、公众号对外公告。
2.纸质件与电子件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
3.本报名仅作为市场调研参考,最终采购结果以医院实际采购结果为准。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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